额尔古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额尔古纳乌兰山景区门票收费标准的请示》(额发改价字〔2022〕2号)文件收悉。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及《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级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目录的通知》(内发改规范字〔2012〕7号)等规定,经成本监审及听证会等定价程序,考虑经营成本、周边景区门票价格情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现对额尔古纳乌兰山景区门票及观光车票价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景区门票最高标准为50元/人·次,园内不再另外收取门票。游览景区包括哈撒尔营地、野奢帐篷营地、房车营地、观景平台区、户外游乐区、祈福山。
二、景区内旅游观光车票价最高标准为15元/人·次,总距离大约4公里,中途上下车不允许重复收费。采取自愿购买原则,不得强制和捆绑销售。
三、对现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在职、退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6周岁以上~18周岁(含)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优惠。6周岁(含)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以下的儿童、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实行免票优惠。
香港、澳门、台湾等入境游青少年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学生证件等有效身份证明,享受与内地青少年同等的优惠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门票价格优惠政策。景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优惠范围或加大优惠力度,建立免费开放日制度。
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实行优惠最高不得超过门票价格的20%。
四、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最高限价管理。
五、执收单位要将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在景区醒目位置按规范要求进行公示,并做好运营成本记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价格监管部门的检查。
六、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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