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旗市扶贫办: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内扶办字〔2020〕63号)要求,2020年度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由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呼财农〔2020〕83号)文件下达。请各相关旗市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政策的要求,统筹安排使用监管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优化扶贫资金使用,完善县级项目库建设,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及时将资金及项目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各相关旗市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1月7日前)将旗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安排使用计划及公告公示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扶贫办备案。
附件:2021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2020年12月7日
2021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合计 扶贫发展资金 人口较多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资金 呼伦贝尔市 4964 4685 279 莫旗 3251 3105 146 鄂伦春旗 1713 1580 133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