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司法局>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152100011590480Y/202011-0001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呼司字〔2020〕44号
成文日期: 2020-11-02 发布日期: 2020-11-03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3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直各部门,驻呼伦贝尔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呼伦贝尔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安排,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近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等制度的建立、衔接、落实情况;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行政执法被诉情况;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情况等。

(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公开情况;出示或者佩戴行政执法证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公示执法身份情况;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情况;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等。

(三)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主要包括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情况;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情况,音像记录光盘随案卷归档情况;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统一、规范情况;自治区执法监督平台应用情况等。

    (四)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主要包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情况;法制机构建设,法制人员配备情况;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情况;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等。

    (五)推进落实三项制度的组织保障情况。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全面推进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三项制度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情况;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情况;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持证上岗、统一证件情况;推进“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情况等。

    (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履行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情况;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的情况;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以及有关制度建设情况;合法性审核机构设置以及审核人员配置、能力素质建设、业务培训等情况;合法性审核全覆盖、达到“应审必审”的情况;合法性审核办理时限情况等。

    二、监督检查安排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部门要结合本次监督检查内容,通过认真梳理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20年11月6日前报市司法局。

经研究决定,本次实地抽查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农牧局、交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住建局、文化旅游广电局。

三、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梳理自查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本次抽查部门的具体时间以监督检查组电话通知为准。请抽查部门一并提供本部门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

(三)本次监督检查后,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向市依法治市委员会进行专题报告。同时,将针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进行限期整改。

联系人:孙元龙       联系电话(传真):8217521

电子邮箱:hlbrsfjjdk@163.com                                                                                    

呼伦贝尔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