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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00460430351R/202011-0001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呼伦贝尔市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气象、应急
名称: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呼扶组办发〔2020〕73号
成文日期: 2020-11-16 发布日期: 2020-11-19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9 来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365体育投注总书记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大消费扶贫组织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扶贫产品认定,与贫困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统筹全社会各方面资源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在全社会掀起消费扶贫行动热潮,推动消费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形成社会扶贫大格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扶组办发〔2020〕29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实施消费扶贫行动为抓手,以拓宽贫困户稳定增收渠道、巩固脱贫成果为目的,以促进365体育投注扶贫产品畅销为重点,指导各旗市区抓住推进“三专一平台”建设有利契机,通过扶贫协作、定点帮扶、预算单位采购、建立扶贫产品交易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帮助销售等模式,引导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破解销售难题,确保扶贫产品销售额逐年稳定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扶贫导向。消费扶贫行动就是专门销售扶贫产品,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必须全部销售由国务院扶贫办公示发布认定的扶贫产品,有关数据与社会扶贫网对接,并主动接受监督,防止出现打着消费扶贫旗号进行敛财牟利和欺诈行为。
(二)运用市场机制。坚持政府鼓励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政府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诚信生产经营扶贫产品,用市场需求引导扶贫产业发展,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巩固和提升产业就业扶贫成效。
(三)实现互利共赢。把消费扶贫行动与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京蒙扶贫协作结合起来,把促进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致富与解决城市“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问题结合起来,满足城市居民对优质、绿色、安全农畜产品的需求,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扶贫产品认定。按照“旗市区审核、盟市复核、自治区认定、国务院扶贫办汇总并公示发布”的操作流程,规范认定扶贫产品。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向旗市区扶贫办提出认定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市扶贫办于每月18日前审核各旗市区申报的扶贫产品认定材料并报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扶贫办复核通过的产品名单按月上报国务院扶贫办,公示核准后列入《全国扶贫产品目录》,自治区扶贫办定期公布扶贫产品目录。经认定的扶贫产品销售数据列入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帮扶、区内消费扶贫各类活动及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数据统计范围,将认定的扶贫产品向相关地区、单位及各消费扶贫销售平台推介。(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各旗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配合)
(二)推进“三专一平台”建设。即推进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建设运营,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一是推进消费扶贫专柜建设。组织开展专柜进机关、进社区、进商场、进高校、进医院、进企业、进车站、进机场等,有序提高扶贫产品市场份额,以海拉尔区为中心,辐射周边旗市,完成投放1000台消费扶贫专柜的目标任务。二是推进扶贫专馆建设。筹备建设呼伦贝尔市消费扶贫集中采购展销服务中心1处,逐步在鄂伦春旗、莫旗、新左旗、鄂温克旗、阿荣旗、扎兰屯市6个贫困旗市分别建设1个线下消费扶贫专馆,引导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优先采购扶贫产品作为食堂食材、员工福利等。三是推进扶贫专区建设。各旗市区要积极组织动员当地至少1家主要电商平台、1家商贸流通企业、1家大型超市因地制宜设立消费扶贫专区,加大对扶贫产品的宣传、展示和销售力度。四是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优势,对已认定扶贫产品的供应商,组织加快入驻社会扶贫网和“832”销售平台,主动加强与社会扶贫网业务和数据对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成员单位、各旗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配合)
(三)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一是推动鄂伦春旗、莫旗与北京市西城区、石景山区协调对接,抢抓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时机,连通京蒙两地供销市场。二是推进扶贫产品进机关食堂、学校食堂、医院食堂、企业食堂和交易市场“五进”活动,采取“以购代帮、以买代捐”等方式,在同等条件下各级预算单位优先确定并预留本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不低于30%的份额采购扶贫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产品作为工会职工福利。三是引导电商平台、直播平台、新媒体平台、城乡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主体,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拉动扶贫产品消费。四是积极开展贫困地区农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鼓励365体育投注各类大型展销洽谈会设立扶贫专区,展销和采购扶贫产品,拓展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成员单位、各旗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配合)
(四)注重打造扶贫产品品牌。引导市场主体按照市场需求发展本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指导贫困户开展订单化生产、批量化供应。借助北京龙头企业带动国贫旗产业发展优势,提升进入首都市场的竞争力。建立奖补政策,支持扶贫产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协调有关机构减免认证费。加强对贫困地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建设指导,用好消费扶贫公益性集体商标,整合各级各类食用农畜产品和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把好扶贫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关口。(市扶贫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农牧局、供销社、科技局负责,各旗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配合)
(五)完善贫困地区流通体系。加强交通运输、农牧业、商务、供销、邮政、快递等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投资和项目建设衔接,不断完善乡镇邮政快递网点和交通客运场站的物流服务功能。鼓励供销社、邮政寄递企业和各类电商流通企业结合实际在贫困地区建设一批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农畜产品集配中心等,增强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寄递等综合服务能力,降低贫困地区农畜产品流通成本。(市交通局、农牧局、商务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等负责,各旗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配合)
(六)组织消费扶贫专项业务培训。一是组织开展优秀企业家交流会,分享消费扶贫新途径、新成果,挖掘典型经验案例,供呼伦贝尔本地企业互学互鉴交流经验。二是培育本土特色网红。纵深挖掘本土优质带货主播,加强呼伦贝尔网络销售人才储配,助推扶贫农畜产业高质量发展,各旗市区要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寻找域内现有“网红”资源,引导“网红”依靠自身流量带动本地区产品销售。三是引领全民直播新风潮。邀请经验丰富、业绩优秀的运营公司,对特色农产品销售企业、农业合作社、营销大户、贫困户等进行业务培训,引领全民直播新风潮。利用网红经济集中力量销售推广本地特色农畜林产品,打造呼伦贝尔网货优品。(市扶贫办、商务局负责,各旗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配合)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消费扶贫行动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消费扶贫行动摆在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的高度来认识和谋划,全面落实职责任务,主要领导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责任科室专人专抓、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消费扶贫行动工作方案,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
(二)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加强扶贫产品监管。指导督促各地规范认定扶贫产品,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公道、带贫成效真实。对出现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将其清理出《产品目录》并将相关市场主体纳入扶贫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二是加强经营主体监管。指导督促各地加强对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等各类扶贫产品销售渠道的监管,对不诚信经营的销售渠道,或以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名义销售非扶贫产品的,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三是加强行政服务监管。指导督促各地规范开展消费扶贫行动,不搞行政摊派、强迫命令、弄虚作假。坚决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扶贫产品认定、数据统计、成效评价等名义收取费用、推销产品和服务、谋取私利。
(三)加强宣传引导。制定消费扶贫行动专项宣传方案,广泛利用主流媒体、新闻网站和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对消费扶贫行动的传播力度。通过举办365体育投注消费扶贫月、消费扶贫行动成果展示等活动,宣传展示扶贫产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购买,营造人人参与消费行动的社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本单位消费扶贫工作经验做法,加大交流力度,讲好消费扶贫故事。
(四)加强督促落实。消费扶贫行动是扶贫成效考核重要内容。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旗市区消费扶贫行动的跟踪督促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消费扶贫行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要把消费扶贫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统计消费扶贫相关数据,按季度按要求向市发改委和扶贫办报送消费扶贫行动开展情况。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消费扶贫行动考核奖惩机制,将各级财政预算单位、企事业单位纳入考核范围,量化考核指标,跟踪问效,推动消费扶贫行动政策举措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