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0号)相关要求,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档案建设及相关监管工作的通知》(内市监函字〔2020〕767号),请各旗市区市场监管局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开办者按要求对入场销售者建设规范的档案,鼓励建立电子档案,内容记录要全面,签订的食品安全协议要有食品安全等内容,入场销售者要遵照执行。
附件:1.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档案建设及相关监管工作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落实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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