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呼伦贝尔市关于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征求各界人士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
二、听证内容
《呼伦贝尔市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
三、听证会时间
拟于2022年5月25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四、听证会地点
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6楼618会议室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
1、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名额共11名。其中三级医疗机构代表1名、二级医疗机构代表1名、专科医疗机构代表1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表1名,乡镇卫生院(中心)代表1名,医保专家代表2名,参保职工代表2名、普通群众代表2名。
2、代表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方式。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由我局邀请医疗机构推荐专家产生听证参加人。
(二)听证旁听人员
受听证场地限制,听证旁听人员名额2名,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时间顺序选取。报名人数不足时,不再增补。
六、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听证参加人、听证旁听人员可通过下列任意一种方式报名参加,我局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单位和个人均可前往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712室)报名;
(二)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申请表格,填写后发送指定邮箱。
(三)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单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七、报名申请截止日期
2022年5月24日
八、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经我局审核合格后方可获得听证资格。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参会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工作人员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
联系人:卢彩月
联系电话:0470-8115805
邮箱:ylbzzqyj@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参加单位报名表
2.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表
3.听证会旁听单位报名表
4.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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