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国资发〔2020〕52号 签发人:沙元月
关于对呼伦贝尔呼伦湖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务车辆进行公开拍卖处置的通知
呼伦贝尔呼伦湖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中共365体育投注党组2020年第5次会议纪要》(呼政党组〔2020〕12号)及《呼伦湖生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资产分配方案》要求,经我委研究,现将对公务车辆的处置意见通知如下:
一、处置车辆范围
1.呼伦湖渔业资源恢复及水生态治理项目购置的丰田越野车1辆(蒙EH4404);
2.呼伦湖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完善项目购置的丰田越野车1辆(蒙E5H869);
3.呼伦湖自然保护区监控系统及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购置的途乐4000越野车1辆(蒙E1J121);
4.呼伦湖自然保护区监控系统及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购置的丰田2700越野车1辆(蒙E6H931)。
二、车辆处置方式及具体要求
1.由呼伦贝尔呼伦湖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依规对上述工程车辆进行公开拍卖。
2.你公司要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呼国资函发〔2020〕38号)规定,严格履行企业内部决策、资产评估、评估结果确认及公开转让备案程序,并在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切实做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呼伦贝尔市国资委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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