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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00011590480Y/202204-00009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批复呼伦贝尔市司法局机关2022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 文号: 呼司字〔2022〕20号
成文日期: 2022-04-15 发布日期: 2022-04-15
关于批复呼伦贝尔市司法局机关2022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5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呼伦贝尔市司法局机关:

2022年呼伦贝尔市本级部门预算已经呼伦贝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批复呼伦贝尔市司法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请认真组织执行。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入总计2341.8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6.2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785.56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总计2341.80万元

1.基本支出1378.09万元;

2.项目支出963.71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4.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年终结转结余 0万元。

二、转移支付预算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 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三、做好呼伦贝尔市司法局机关预算公开工作

按照预算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呼伦贝尔市司法局机关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市司法局批复预算20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同步公开本部门预算;没有门户网站的,应当在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公开预算。公开的报表由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导出,不得随意变更,没有内容的要列出空表并做说明,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格式规范。在公开预算报表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本部门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各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密内容除外)应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呼伦贝尔市司法局机关的预算及报表,应当在呼伦贝尔市司法局批复预算后20日内由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公开的报表由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导出。各部门所属单位无门户网站的,统一在上级主管部门网站和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公开要求与上述部门预算公开相同。

 

 

  呼伦贝尔市司法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