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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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市区工信局、财政局: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内工信投规字〔2020〕38号),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一)各旗市区工信局会同财政局负责本地区项目申报,并广泛进行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二)请严格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组织申报材料,未能完
整提供要求材料的项目,按无效项目处理。申报材料包括:资金申请文件(联合行文,一式2份)、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6份、光盘4份,电子版材料必须与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
(三)申报具体要求:资金申请文件必须包含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是明确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负责人;二是项目是否获得过其他渠道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申请投资亿元及以上制造业项目奖补资金专项和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专项的项目,需另附旗市区工信、财政局的现场审核意见及第三方(或专家)现场审核意见。申报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及国际和国家(行业)标准专项的项目需旗市区工信局按照《呼伦贝尔市工业项目专家评审工作流程》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三)各旗市区工信局、财政局负责项目初审和申报,逐一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一次性上报本地区所有项目和企业项目申报材料。请务必于3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至市工信局和财政局。单独行文和越级上报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四)呼伦贝尔市工信局相关业务科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复审,符合相关规定的汇总至市工信局投资规划科。市工信局和财政局按规定将符合要求的项目联合行文上报至自治区工信厅、财政厅。
二、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关于申报材料报送相关事宜
市工信局投资规划科 尹伟杰 0470-8105121
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管理科 金 钱 0470-8105135
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 鹿艳蕾 0470-8115571
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
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国际和国家(行业)标准专项
市工信局科技电子科 张清杰 0470-8105128
蒙药配方剂、中药配方颗粒专项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项
市工信局装备和消费品科 杨丛珊 0470-8105123
投资亿元及以上制造业项目奖补资金专项
市工信局投资规划科 尹伟杰 0470-8105121
工业绿色化改造专项
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张国财 0470-8217186
机器换人、智能制造示范试点项目
市工信局装备和消费品科 杨丛珊 0470-8105123
工业领域信息化专项
市工信局信息化与软件推进科 倬冉 0470-8105128
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引导资金专项
“专精特新”示范中小企业和细分领域专业化“小巨人”企业专项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孙世娟 0470-8105132
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专项
市工信局投资规划科 尹伟杰 0470-8105121
工业园区发展专项
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管理科 金 钱 0470-8105135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 申报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