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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1055903/202202-00003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名称: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文号: 呼应急字〔2022〕20号
成文日期: 2022-02-17 发布日期: 2022-02-18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2-18 14:30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促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八行业等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按照统筹兼顾、分级分类、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在2021年行政执法计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365体育投注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制定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365体育投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365体育投注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365体育投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原则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365体育投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编制实施执法计划,明确执法任务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强执法进一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事故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压减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365体育投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呼党办发〔2019〕55号)

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呼机编办发〔2018〕61号)

四、工作要求

(一)监督检查工作应当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实施。编制监督检查计划应遵循明确任务、严格责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级负责、齐抓共管,提高效能、防范事故原则,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执法重点以及执法时间、内容、方式、要求等事项。

各科室、开发区分局、行政执法支队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时期、阶段监管重点,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计划和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企业及具体负责人,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各科室科长、开发区分局局长、执法支队支队长对编制的监督检查计划和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负责。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重点对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安全标准化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科室、开发区分局、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按照“谁检查、谁负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履行执法检查职责,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以规范文明执法促服务营商环境。同时,要采用“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方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在监督检查活动中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普法释法,在执法中不断加强普法工作。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在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通过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抽查检查对象的日常监管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积极应用应急管理“互联网+执法”工作系统开展执法,进一步完善执法文书、现场执法动态信息、执法案卷等要素数据库,推进执法程序网络化、活动流程化、卷宗电子化、质量标准化。

五、行政执法力量情况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及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有在编工作人员33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参公事业单位编制13名,事业编制3名。其中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办公室3名,应急指挥调度中心4名,行政审批科3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2名,安全生产基础监督管理科2名,开发区分局3名,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3名,执法支队3名。全局行政执法人员23名,占机关在册人数的70%。

六、局机关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2022年全局核定总法定工作日为5727个,[365-(85个休息日+31个法定节假日)]×23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5727个工作日。

我局实际安排的总法定工作日为5727个,其中: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安排1295个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计划安排2663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计划安排1769个工作日。

七、各科室、开发区分局及局领导行政执法工作安排

——办公室

(一)编制目的

通过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强化执法监督,量化执法检查,严肃执法过错追究,建立岗位分工明确、程序规范到位、责任追究有力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责任具体化,权责统一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目标,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形势的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按照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44号令)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

《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四)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1、监督检查对象

呼伦贝尔市辖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抽查在呼伦贝尔市执业的外省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

2、重点检查内容

1)检查培训机构是否建立培训制度和人员培训档案;

2)检查培训机构是否建立教师管理制度和教师配备情况;

3)检查培训机构执行培训大纲和培训保障情况;

4)是否存在出具安全评价报告的情况;

5)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情况;

6)是否存在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人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的情况;

7)是否建立安全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并认真落实;

8)是否存在安全评价人员违规出借出租资格证书、持假证上岗的现象;

9)是否存在安全评价人员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在安全评价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的情况。  

10)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情况;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1、执法力量和法定工作日情况

国家法定工作日为249个,直接从事应急救援管理执法人员共计3人。

总法定工作日 = 国家法定工作日×监察员数量

2022年法定工作日为747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计划安排72个

    (1)重点检查11家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以及培训机构,安排66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3家安全生产评价和检验检测机构,安排24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300个

    (1)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计划安排60个工作日;

    (2)参加全区执法互检、部门联合执法、迎接自治区检查,计划安排40个工作日;

    (3)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安排30个工作日;

    (4)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专项执法工作任务40个工作日。

    (5)组织专家会诊和维护365体育投注专家库日常运转130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375个工作日

(1)组织参加国家、自治区和局机关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考核,计划安排100个工作日;

(2)参加宣传活动、党群活动,计划100个工作日;

(3)机关值班计划50个工作日;

(4)办公室日常工作150个工作日;

(5)公务员法定休假(包括年休假、探亲假等),计划安排30个工作日。

(六)重点检查安排

1、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1)海拉尔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2)海拉尔区知行安全技术培训服务中心

(3)满洲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4)呼伦贝尔市高级技工学校

(5)呼伦贝尔市岭东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6)鄂温克旗鑫鸿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7)扎赉诺尔煤业有限公司教育培训中心

(8)大雁公司培训中心

2、安全生产评价和检验检测机构

(9)内蒙古吉安劳动安评有限责任公司

(10)吉林宝华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11)吉林省恒信安全生产事务有限公司

3、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年度计划检查14家,其中重点检查11家,占比78.5%。

4、对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

每家企业每年至少检查2次。

5、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编制执法计划,部署重点工作;

第二季度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三、四季度回头看整改复查情况,总结全年执法情况。

(七)一般检查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

从评价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中选取3家单位,对其执业行为进行检查。

(12)赤峰安德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13)内蒙古自治区新技术推广站有限责任公司

(14)内蒙古兴冠公司安全节能有限责任公司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年度计划检查14家,其中一般检查3家,占比21.5%。

 ——应急指挥调度中心

(一)编制目的

通过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强化执法监督,量化执法检查,严肃执法过错追究,建立岗位分工明确、程序规范到位、责任追究有力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责任具体化,权责统一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目标,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形势的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按照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的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2号令)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 63 号修改)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监总局87号令)

《矿山救护规程》(AQ/1008)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1009)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公布,第 77 号修改)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物资配备要求》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四)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1、监督检查对象

2021年计划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等应急管理重点企业24家。

2、重点检查内容

1)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修订情况;

2)应急救援预案评审和备案情况;

3)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演练和评估情况;

4)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物资装备配备情况;

5)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情况。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1、执法力量和法定工作日情况

国家法定工作日为249个,直接从事应急救援管理执法人员共计4人。

总法定工作日 = 国家法定工作日×监察员数量

2021年法定工作日为996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计划安排300个

(1)重点检查18家生产经营单位,安排240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6家生产经营单位,安排60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500个

(1)参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计划安排100个工作日;

(2)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计划安排30个工作日;

(3)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计划安排60个工作日;

(4)参加全区执法互检、部门联合执法、迎接自治区检查,计划安排40个工作日;

(5)修订365体育投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和观摩指导应急演练,计划安排40个工作日;

(6)对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备案、情况、培训、演练、评估、队伍建设、物资装备配备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计划安排160个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安排30个工作日;

(8)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专项执法工作任务40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196个工作日

(1)参加国家、自治区和局机关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考核,计划安排70个工作日;

(2)参加宣传活动、党群活动,计划46个工作日;

(3)机关值班计划30个工作日;

(4)公务员法定休假(包括年休假、探亲假等),计划安排50个工作日。

(六)重点检查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点露天矿山12家企业

1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2新巴尔虎右旗荣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呼伦贝尔查干矿业有限公司

4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5呼伦贝尔山金矿业有限公司

6根河比利亚矿业有限公司

7根河市森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扎兰屯市国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9陈巴尔虎旗天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额尔古纳市鑫易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11额尔古纳诚诚矿业有限公司

12阿荣旗蒙西水泥原料有限公司

(2)危险化学品领域7家企业

1呼伦贝尔东北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中石油内蒙古呼伦贝尔销售分公司

3扎兰屯百业成酒精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4满洲里远东气体有限公司

5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嵯岗转油站

6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

7呼伦贝尔农垦物资石油有限公司

(3)煤矿4家企业

1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4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4)其他企业1家

1扎赉诺尔内蒙古金域凤形矿业材料耐磨有限公司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年度计划检查企业24家,其中重点检查企业18家,占比75%。

3、对有关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

每家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4、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编制执法计划,部署重点工作;

第二季度预案编写准备工作;

第三、四季度对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煤矿、金属冶炼的24家企业进行检查。

5、其他事项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会诊和剖析式执法工作。

(七)一般检查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

从各大企业中选取6家单位,对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年度计划检查企业24家,其中一般检查企业6家,占比25%。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

(一)行政执法力量情况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执法力量共3人,其中:科长1名,科员2名。另外聘用10名驻矿安全监管员。

总法定工作日 = 国家法定工作日×监察员数量

             =249×3=747个工作日

2022年法定工作日为747个工作日

1.执法检查工作日计划安排270个工作日

(1)检查365体育投注生产建设煤矿16座、10座停产煤矿(名单见附件1),计划安排200日;

(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验收工作1次,计划安排50个工作日;

(3)参与春节、国庆、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计划安排20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230个工作日

(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计划安排20个工作日;

(2)安全生产举报查处,计划安排20个工作日;

(3)参与呼伦贝尔365体育投注及有关部门、自治区能源局、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国家煤矿监察局、国家应急管理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调研,计划安排40个工作日;

(4)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计划安排20个工作日;

(5)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计划安排20个工作日;

(6)开展机动执法,计划安排40个工作日;

(7)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20个工作日;

(8)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计划安排50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247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计划安排47个工作日;

(2)参加国家、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和局机关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考核,计划安排50个工作日;

(3)病假、事假,计划30个工作日;

(4)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计划30个工作日;

5)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计划安排60个工作日;

(6)参加宣传活动、党群活动,计划安排30个工作日。

(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管范围和企业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一)

呼伦贝尔市现有煤矿31座,其中生产煤矿16座(露天煤矿6座、井工煤矿10座),整合技改、申办手续、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及待关闭煤矿15座(截止2021年12月);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生产煤矿共有10座,其中:井工煤矿6座,露天矿4座。

(三)执法检查时间安排及任务分解(详见附件二)

1.一季度工作安排

(1)在元旦、春节、两会重点督查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进行春节前重点检查、节后复工复产检查和两会期间检查;

(2)对16座生产煤矿“电子封条”及“智能化”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3)抽查部分停产煤矿是否有偷采、盗采现象。

2.二季度工作安排

(1)开展井工煤矿对标式安全检查;

(2)开展煤矿安全标准化动态达标检查及专家会诊工作;

(3)抽查部分停产煤矿是否有偷采、盗采现象。

3.三季度工作安排

(1)对365体育投注煤矿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着重对“雨季三防”和水害防治工作进行重点监察;

(2)开展煤矿安全标准化动态达标检查及专家会诊工作;

(3)抽查部分停产煤矿是否有偷采、盗采现象。

4.四季度工作安排

(1)对365体育投注井工煤矿开展安全标准化动态达标检查及专家会诊工作;

(2)抽查露天煤矿是否存在“三超”现象。

3)开展煤矿安全标准化动态达标检查及专家会诊工作;

(四)工作重点

1.检查要求

(1)规范检查文书

统一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表述准确,填写规范。

(2)规范档案管理

监督检查档案所涉及的材料目录等,要齐全完整、装订规范,妥善保管。

(3)跟踪检查到位

检查中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复查整改跟踪率100%。

(4)处罚规定

在检查中下发整改通知书的整改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组织复查;做出处罚决定的,应在7-10日内备案,并将罚款统一上缴财政,上缴率100%;一般处罚案件应自立案起30日内办理完毕(指当事人签收处罚决定书)。

(5)强化依法监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及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

2.重点检查内容

(1)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煤炭企业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煤炭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煤炭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煤炭企业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对煤炭企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煤炭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对煤炭企业外委施工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对煤炭企业落实《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安委会字〔2020〕12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对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对煤炭企业领导带班入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向被监管的煤炭企业派驻煤矿监管员,并委托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附表一: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

性质

开采

方式

备注

1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东煤矿

中央企业

井工

生产矿井

2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泉煤矿

中央企业

井工

生产矿井

3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露煤矿

中央企业

井工

生产矿井

4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铁北煤矿

中央企业

井工

生产矿井

5

神华国神集团敏东一矿煤矿

中央企业

井工

新建矿井

6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第三煤矿

中央企业

井工

生产矿井

7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露天矿

中央企业

露天

生产矿井

8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泥河露天矿

中央企业

露天

生产矿井

9

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顺兴煤矿

中央企业

露天

生产矿井

10

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露天煤矿

中央企业

露天

生产矿井

11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旗属煤矿

露天

生产矿井

12

新巴尔虎右旗庆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旗属煤矿

露天

生产矿井

13

呼伦贝尔蒙西煤业有限公司蒙西一井

旗属煤矿

井工

生产矿井

14

呼伦贝尔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旗属煤矿

井工

生产矿井

15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胜利煤矿

旗属煤矿

井工

生产矿井

16

呼伦贝尔市牙星煤业有限公司一号井

旗属煤矿

井工

生产矿井

17

呼伦贝尔市宝日希勒金源煤矿

旗属煤矿

井工

停产矿井

18

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中央企业

井工

已关停

19

神华集团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宝雁煤矿

中央企业

井工

已关停(保留采矿证)

20

神华集团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宝

中央企业

井工

已关停(保留采矿证)

21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明一号斜井

旗属煤矿

井工

新建(未建设)

22

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谢尔塔拉露天煤矿

中央企业

露天

新建(未建设)

23

额尔古纳市新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旗属煤矿

井工

停产煤矿

24

内蒙古额尔古纳金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旗属煤矿

井工

停产煤矿

25

额尔古纳光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光明煤矿

旗属煤矿

井工

停产煤矿

26

满洲里光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旗属煤矿

井工

技改煤矿(停建)

27

莫旗万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利民煤矿

旗属煤矿

井工

技改煤矿(停建)

28

莫旗兴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二井

旗属煤矿

井工

技改煤矿(停建)

29

牙克石市安兴矿业开发总公司牙星露天矿

旗属煤矿

露天

技改煤矿(停建)

30

呼伦贝尔市牙星煤业有限公司东山煤矿一号井

旗属煤矿

井工

停产(已提交申请去产能)

31

陈巴尔虎旗东升奶牛科技示范有限公司大杨树宏基煤矿

旗属煤矿

井工

无手续

 

 

 

 

 

 

 

 

 

 

 

 

 

 

 

 

 

 

 

 

 

 

 

 

 

 

 

 

 

 

 

 

 

 

 

 

 

 

 

 

 

 

 

 

 

 

 

 

 

 

 

附表二:

执法检查计划表

月份

被检单位

工作内容

备注

第一季度

1.春节前、两会期间抽查部分央企煤矿和旗属煤矿;

2.抽查部分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3.16座生产煤矿

4.查看部分停产煤矿。

1.开展春节、两会期间重点检查;

2.节后复工复产检查;

3.完成生产煤矿“电子封条”及智能化建设验收工作

4.停产煤矿是否有偷采、盗采现象。

 

 

第二季度

1.查365体育投注井工煤矿;

2.抽查365体育投注生产煤矿;

3.查看部分停产煤矿。

1.井工煤矿开展对标式安全执法检查;

2.开展煤矿安全标准化动态达标检查及专家会诊工作;

3..停产煤矿是否有偷采、盗采现象

 

 

第三季度

1.检查365体育投注生产煤矿;

2.抽查365体育投注生产煤矿;

3.查看部分停产煤矿。

1.着重对“雨季三防”和水害防治工作进行重点监察;

2.开展煤矿安全标准化动态达标检查及专家会诊工作;3.停产煤矿是否有偷采、盗采现象。

 

第四季度

1.检查365体育投注井工煤矿;

2.抽查365体育投注生产煤矿;

 

1.对365体育投注煤矿开展安全检查;

2.开展煤矿安全标准化动态达标检查及专家会诊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范围

365体育投注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许可证的企业;依法取得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2.企业基本情况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情况

截至202112月末,365体育投注共有12家企业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其中4家大型化工企业(东能、金新、大唐、翔丰)、6家工业气体生产企业(生产乙炔)、1家酒精生产企业、1家糠醛生产企业。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112月末,根据局内审批科及满洲里政务服务局提供数据。呼伦贝尔市本级发证337家、满洲里市发证40家,其中12家油库(中石油4家、农垦集团3家、森工集团1家、原油储运1家、航空煤油3家)、2家液化石油气储运库、加油站334家(中石油131家、中石化5家、森工集团26家、农垦集团28家、私营139家)、1家剧毒(氰化钠)、气体经营企业9家(氧气、氩气、乙炔);危化品贸易公司19家(含1家换装企业,均在满洲里辖区)。

(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截至202112月末,365体育投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4家,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企业13家,合计重大危险源27处,其中一级重大危险源5处、二级重大危险源1处、三级重大危险源11处、四级重大危险源10处。

(4)烟花爆竹企业情况

截至202112月末,365体育投注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取得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9家。

(5)原油输送管道情况

截至202112月末,365体育投注境内共有3处原油输送管道,中俄原油输油管道漠大一线和二线经呼伦贝尔部分(各135KM)、大庆油田呼伦贝尔原油输油管道(175KM)。

3.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1)工作目标

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较大事故发生,重点推进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主要任务及重点检查内容

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77号令对24号令第八条修改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6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根据《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不认真核验安全生产证书真伪,默许从业人员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注:

1、上述检查不包括应急管理等情况(因局内应急指挥中心监管)。

2、监督检查时,以当次现场检查方案为准。

(二)执法力量和法定工作日等工作日情况

1.执法力量: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监察科共计行政执法人员2名。

2.2022年法定工作日为498个工作日。

3.监督检查工作日计划安排110个工作日

4.其他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120个工作日

5.非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268个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详见附件1

2.重点检查单位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83%

3.对重点检查单位计划检查次数:1次。

4.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四)一般检查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的范围、数量、行业领域

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2021年以及2022年首次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检查,数量约5家,计划检查1次。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17%

3.时间安排:根据企业首次取证的时间,结合重点企业检查企业所在地点和时间,随机安排。

(五)执法力量和法定工作日等工作日测算的说明

1.执法力量

市应急局危险化学品监察科共计行政执法人员2名。

2.法定工作日等工作日测算情况

总法定工作日 = 国家法定工作日×监察员数量

2022年法定工作日为498个工作日。

(1)执法检查工作日计划安排110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企业25家,计划安排90日。

2一般检查企业10家,计划安排20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120个工作日

1安全生产举报查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计划安排10个工作日。

2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计划安排10个工作日。

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安排5个工作日。

4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计划安排60个工作日。

5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计划安排10个工作日。

6起草、印发、办理文件,撰写有关材料和工作总结:计划安排25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268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计划30个工作日。

2参加国家、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和局机关的各类会议、学习(52周)、培训、考核:计划安排180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计划安排20个工作日。

4病假、事假:计划15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计划安排23个工作日。

 附件1:

2022年呼伦贝尔应急管理局危化科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一、危化品领域

1)呼伦贝尔东能化工有限公司

2)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

3)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

4)呼伦贝尔翔丰化工有限公司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销售分公司海拉尔油库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销售分公司满洲里经营部满洲里油库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销售分公司扎兰屯油库

8)内蒙古森工集团兴安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牙克石中心油库

9)大兴安岭农垦物资石油供销总公司大杨树油库

10)呼伦贝尔海农石油有限公司海拉尔油库

11)呼伦贝尔海农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扎兰屯分公司扎兰屯油库

12)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嵯岗转油站

13)满洲里远东气体有限公司

14)满洲里平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烟花爆竹

365体育投注19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50%检查,共检查9家

三、原油输送管道

365体育投注境内2条原油输送管道,中俄原油输油管道漠大线经呼伦贝尔线,大庆油田呼伦贝尔原油输油管道。

     

附件2:

2022年呼伦贝尔应急管理局危化科执法工作计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第一

季度

一、检查旗市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二、对部分重点检查单位进行检查;

三、对2022年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工作。

第二

季度

一、检查部分一般检查单位;

二、对重点检查单位进行检查;

三、对2022年第一季度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第三

季度

一、检查部分一般检查单位;

二、对重点检查企业进行检查;

三、对2022年第二季度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第四

季度

一、对重点检查单位进行检查;针对企业前一阶段隐患整改“回头看”。

二、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活动;

三、对2022年第三、四季度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四、检查旗市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基础监督管理科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1.对单班下井人数超过30人和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重点矿上企业开展专家会诊。

2.地下矿山防火中毒窒息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机械通风系统完善可靠,动火管理严格有效。

3.全面加强预防性执法,对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要增加执法检查次数。

4.强制淘汰的设备、工艺和材料要全面淘汰到位。

5.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核把关更加专业、更加严格,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二)执法人员数量及工作日情况

从事行政执法人员共2人(科长1名,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名)。总的法定工作日时间为498个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情况

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单位为365体育投注11家井工矿山企业和1家露天矿山企业,企业情况见表一。

  表一:非煤矿山重点检查企业信息

序号

企业名称

开采矿种

备注

1

呼伦贝尔查干矿业有限公司

铅矿开采;锌矿开采;银矿开采

新巴尔虎右旗

2

新巴尔虎右旗荣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巴尔虎右旗怡盛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铅矿开采;锌矿开采;铜矿开采;银矿开采

新巴尔虎右旗

3

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锰矿开采,银矿开采

新巴尔虎右旗

4

陈巴尔虎旗龙海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萤石(普通)开采

陈巴尔虎旗

5

陈巴尔虎泉力萤石有限公司

萤石(普通)开采

陈巴尔虎旗

6

陈巴尔虎天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铁矿开采;锌矿开采

陈巴尔虎旗

7

额尔古纳市诚诚矿业有限公司

铅矿开采,锌矿开采

额尔古纳市

8

呼伦贝尔山金矿业有限公司

铅矿开采;锌矿开采

根河市

9

根河市森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铅矿开采,锌矿开采

根河市

10

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公司

铅矿开采,锌矿开采

根河市

11

呼伦贝尔市绰尔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铁矿开采

鄂温克旗

12

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铜矿露天开采

新巴尔虎右旗

2.重点检查安排

对以上重点检查单位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四)一般检查安排

对于上述重点企业以外的非煤矿山企业采用抽查方式进行检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30%。

(五)工作日测算说明

1.总法定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 = 国家法定工作日×监察员数量

法定工作日为249,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为2人

总工作日 = 249×2= 498(个)。

2.监督检查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

制定检查方案、内业检查、现场检查、下达整改和处罚决定,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工作日12×2×5=120天,监督检查工作日占比为百分之七十。

(2)一般检查工作日

对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非煤矿山企业采用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50天。

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170天。

3.其他执法工作日

(1)拟定年度工作计划,统计、整理、审验企业档案,工作日30个工作日。

(2)2022年预留20家办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40个工作日。

(3)2022年预留调查核实安全生产基础科所辖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工作5次,工作日5×3天×2人=30(个)。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日20个工作日。

(5)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任务(重大节假日及重要会议期间安全生产抽查、安全生产调研等)计划安排40工作日。

6)起草、印发、办理文件,撰写有关材料和工作总结,计划安排60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220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

(1)参加党群活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计划安排68个工作日。

(2)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计划20个工作日。

(3)机关值班计划20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共计108个工作日。

(六)时间安排及任务分解

1.一季度工作安排

(1)拟定2022年监督检查计划。

(2)对未停工的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3)年终考核相关工作。

(4)汇总整理非煤矿山企业各类监督检查工作档案。

(5)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核查和公告。

2.二季度工作安排

(1)对高危企业开展专家会诊,并形成会诊报告。

(2)对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3)对一般检查企业进行抽查。

(4)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核查和公告。

3.三季度工作安排

1)对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2)对一般检查企业进行抽查。

3)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核查和公告。

4)对上半年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工作。

4.四季度工作安排

(1)整理全年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

(2)开展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年终培训、考核、会议等。

(4)对本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并确定下一年度的重点工作。

(5)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核查和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一)工作目标

按照开发区分局工作职责,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和经开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完成对辖区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明确经开区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推动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经开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1、按计划完成执法检查工作;

2、按分局三定方案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配合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和经开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完成日常监督工作;

4、配合经开区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相关活动。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及执法工作日测算

开发区分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人。

1、总法定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249个;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249×3=747个。

2、其他执法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和事项预计所占用工作日: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2、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6、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8、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按规定,当年的其他执法工作日按前3年实际平均数测算,2022年开发区分局其他执法工作日为491个。

3、非执法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和事项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

(1)机关值班;(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4)参加党群活动;(5)病假、事假;(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按规定,当年的非执法工作日按前3年实际平均数测算,2022年开发区分局非执法工作日为163个。

4、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747-491-163=93个

(四)重点检查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见附件2。

2、执法检查工作日共93个,每次安排执法人员2名,三家机械企业(内蒙古华德牧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鑫鼎盛热能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市玖嘉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每年检查、复查各一次,其余八家重点检查单位(呼伦贝尔市华晨气体有限公司、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哈尔滨铁路燃料运销有限公司海拉尔北分公司、呼伦贝尔海农经贸有限公司(海东加油站)、中石油海东加油站、中石油工业园区加油站、中石化产业园区加油站)每年检查、复查各二次,每年重点执法工作日需68个工作日,重点执法工作日占比73.1%,大于60%。

3、配合市应急局相关科室完成对重点检查单位的检查。

4、开发区分局检查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五)一般检查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见附件3。由经开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开发区分局配合,按照一般检查单位总数的30%开展执法检查。

2、执法检查工作日共93个,一般检查工作日需25个工作日,占比26.9%。

3、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1、规范程序,严格执法

要严格按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根据经开区实际情况,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将几家重点检查单位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3、提高素质,文明执法

努力提高执法素质,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公正廉洁、执法有力的安全监管队伍。

  附件1

2022年开发区分局执法工作计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人

一、开展第一季度安全检查(对被检查单位人员安全生产证书持证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2021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工作

 智

孙自惠

 傲

 

一、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二、对重点检查单位和部分一般检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对被检查单位人员安全生产证书持证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2022年第一季度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智

孙自惠

 傲

一、开展第三季度安全检查

二、对2022年第二季度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智

孙自惠

 傲

一、对重点检查单位和部分一般检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二、对2022年第三、四季度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智

孙自惠

 傲

 

 附件2

2022年开发区分局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序号

名称

行业领域

范围

1

呼伦贝尔市华晨气体有限公司

危化

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驰宏、海北近三年发生过工亡事故

2

内蒙古华德牧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机械

3

呼伦贝尔鑫鼎盛热能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机械

4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

有色

5

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轻工

6

哈尔滨铁路燃料运销有限公司海拉尔北分公司

运输业

7

呼伦贝尔市玖嘉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机械

8

呼伦贝尔海农经贸有限公司(海东加油站)

危化

9

中石油海东加油站

危化

10

中石油工业园区加油站

危化

11

中石化产业园区加油站

危化


   附件3

开发区分局一般检查单位情况

(范围: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行业领域

工贸

其他行业

合计

数量

23

13

36

          ——行政审批科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应急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编制科学明晰的审批流程,组织专业力量对审批项目进行专业核验,有效起到审核和批准的目的。按时完成各类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审批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真正成为为企业、老百姓服务的部门,

(二)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按照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对精简下放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依法审批,细化审批流程,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实行阳光审批,依法限时办结,加快审批进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打造服务型安全监管管理平台,把好安全管理的第一口关,为促进安全监管工作又好又快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1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455号)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1号)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四)工作重点

1.具体审批事项:

2022年到期进行换证核发的企业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3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5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1家;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24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3家。

金属非金属矿山现场核查5家,对新办证企业的现场核查根据当年情况进行。

2.抽查工作

2021年、2022年委托至旗市区应急管理局的许可事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进行抽查指导工作。对2021年、2022年委托至旗市区应急管理局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率10%。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执法力量和法定工作日情况

国家法定工作日为249个,从事行政审批工作执法人员3人。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监察员数量

2022年法定工作日为747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452个工作日

(1)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30个工作日;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30个工作日;

(3)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考核、发证、复审100个工作日;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70个工作日;

(5)烟花爆竹经营许可36个工作日;

(6)安全生产合格证的颁发70个工作日;

(7)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二类)备案3个工作日;

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35个工作日;

9)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48个工作日;

10)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30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295个工作日

(1)“放管服”改革,继续简政放权、营商环境工作100个工作日

(2)参加国家、自治区和局机关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考核,计划安排50个工作日;

(3)参加宣传活动、党群活动及市政务服务局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计划29个工作日;

(4)机关值班计划21个工作日;

(5)公务员法定休假(包括年休假、探亲假、陪产假),计划安排25个工作日;

6)对办结材料归档70个工作日。

 ——行政执法支队

(一)工作目标

通过明确安全生产执法依据,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强化执法监督,量化执法检查,严肃执法过错追究,建立岗位分工明确、程序规范到位、责任追究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责任具体化,权责统一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目标,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1、监督检查对象

   365体育投注取得合法手续的金属冶炼、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生产经营单位。

2、重点检查内容: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规定,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安全条件审查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备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支队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人

2、执法工作日测算:

法定假日12天、法定休息日104天

法定工作日:(365天-12天-104天)x3人=747个工作日

(四)行政执法工作安排

1、执法检查工作日计划安排280个工作日

  (1)组织开展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企业日常执法检查,计划安排280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 350个工作日,安排如下:

  (1)行政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70个工作日。

  (2)重大节假日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共4次,计划安排30个工作日。

  (3)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工作日50个工作日;

  (4)参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计划安排40个工作日;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计划安排40 个工作日;

  (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计划安排30个工作日;

  (7)开展机动执法,计划安排40个工作日;

  (8)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计划安排30个工作日。

  (9)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安排20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117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非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和事项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

(1)机关值班;(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4)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按规定,当年的非执法工作日按前3年实际平均数测算

2022年支队非执法工作日为117个。

  

2022年执法支队计划检查的企业

 

序号

行业

企业名称

所属地区

1

轻工

海拉尔雪花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海拉尔区

2

建材

海拉尔蒙西水泥有限公司

海拉尔区

3

轻工

呼伦贝尔东北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扎兰屯市

4

轻工

扎兰屯同德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扎兰屯市

5

轻工

阿里河华洋电工层压木有限公司

鄂伦春

6

轻工

呼伦贝尔市中荣食品有限公司

阿荣旗

7

建材

阿荣旗蒙西水泥有限公司

阿荣旗

8

轻工

呼伦贝尔塞尚乳业有限公司

额尔古纳市

9

轻工

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

额尔古纳市

10

机械

呼伦贝尔蒙力农牧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鄂温克旗

11

机械

内蒙古野田铁牛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鄂温克旗

12

建材

牙克石蒙西水泥有限公司

牙克石市

13

轻工

满洲里市伊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满洲里市

14

轻工

满洲里森诺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满洲里市

15

机械

内蒙古金域凤形矿业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扎区

16

建材

满洲里蒙西水泥有限公司

扎区

17

有色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

开发区

         八、编制说明

(一)因自治区应急管理厅、365体育投注的工作部署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因素,本计划可因时、因事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变更。

(二)局机关工作日总计5727个工作日。由于我局承担的监督检查工作任务重、工作繁忙,有些工作计划安排要占用休息日、节假日、公务员年休假和加班加点才能完成。同时,受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对违法违规进行调查、拟文转文等工作,是我局2022年全年都要进行的工作,在工作安排上与其它工作相交叉。因此,实际工作中,除机关值班、公务员年休假、病假外,其它工作都需相互交叉进行。

(三)市应急管理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分为二级,旗市区应急管理局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细则(试行)》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地方政府批准后,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各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编制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应当相互衔接,避免在监管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脱节。

(四)推行“双随机”抽查。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组织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一般检查,因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专业等限制难以实施“双随机”抽查的,应当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组织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重点检查时,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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