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呼伦贝尔市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保育
工程2021年度免渡河林业局营造林人工
乔木造林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
免渡河林业局:
根据你单位报送的《免渡河林业局关于变更呼伦贝尔市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保育工程2021年营造林人工乔木造林地块的请示》(免林发〔2021〕149号)收悉。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林业和草原局 水利厅关下达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内发改投字〔2021〕614号)和《呼伦贝尔市发展改革委 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下达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呼发改投字〔2021〕289号)相关要求,经有关评委专家审核,现批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变更后的《呼伦贝尔市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保育工程2021年免渡河林业局营造林人工乔木造林项目作业设计》。
二、严格执行此次批复变更后的作业设计,不得再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和规模。
三、接此批复后,请立即组织批转项目实施单位,确保顺利完成变更后的《呼伦贝尔市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保育工程2021年免渡河林业局营造林人工乔木造林项目作业设计》任务。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设立专户,专款专用。
附件:《免渡河林业局关于变更呼伦贝尔市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保育工程2021年营造林人工乔木造林地块的请示》(免林发〔2021〕149号)
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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