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旗市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1〕1245号)文件,现就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
本次下达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4万元(项目代码为Z175070050002)。其中:市本级-195.6万元,对旗市补助199.6万元。具体旗市(部门或单位)、项目名称、金额和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件。收入请列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二、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脱贫摘帽县(原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中央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二)要按规定加快资金拨付和兑付,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推动相关工作任务按期完成。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中央财政下达2021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分配表
2.2021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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