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1055903/202108-00001 | 组配分类: | 灾害事故救援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名称: |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的通知 | 文号: | 呼应急字〔2021〕146 号 |
成文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日期: | 2021-08-13 |
各旗市区应急管理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驻呼央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2号令)的要求,制定《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请各地区部门组织属地企业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系统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2号令)《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等法规和规章及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一条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根据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应急处置卡。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设置于重点岗位设施处。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预案,应遵循《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的规定,组织本单位相关技术人员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第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要结合本单位危险有害因素开展系统的、有针对性的风险辨识及风险分析并通过具体评价方法确定事故风险等级。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资源调查报告》要进行应急资源差距分析,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本单位的应急资源需求及应急资源补充建议。
第七条 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可组织本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或外部专家进行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备查。
第八条 评审专家组应由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专家库内应急救援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且至少有2名具备本专业及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本单位、本系统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参与预案编制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对评审专家违法以上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评审程序等行为,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将予以通报,并抄送相关单位及呼伦贝尔市应急局专家办,按照《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处理。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在2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等单位,以及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十条 旗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旗市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
第十一条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旗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驻呼伦贝尔市央企,向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或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在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抄送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驻呼伦贝尔市央企备案材料应包括其下属子公司及非法人机构的预案,按照应急预案体系备案。
驻呼伦贝尔央企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在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备案,还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桌面推演过程、推演结果、提出修改情况;
(三)本办法第四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及评审纪要;
(四)应急预案电子文档及文字预案;
(五)《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表在五个工作日内向行政审批中心报备。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开展三级安全教育时,应包括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知识,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并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针对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的培训。并将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如实记入并建立应急预案管理档案。
应急预案管理档案包括应急预案编制资料、培训、演练、评审、备案、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等内容。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十五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评估报告包括预案法律法规适用、应急组织机构、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预案演练的结果等,并做出是否修订的结论。
第十六条 旗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
第十七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市应急管理局将对旗市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应急预案进行监督管理的行为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安全考核的内容。
市应急管理局对旗市区应急管理局做出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内容的备案登记,建议撤回并要求及时纠正。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生产经营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 旗市区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二十条 企业规模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执行,划型标准根据最新文件及时更新。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21年 9月1 日起施行。
附件:生产安全类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材料清单
1.应急预案专家论证意见
2.应急预案专家评审意见
3.应急预案评审要素
4.桌面演练编制大纲
附件 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论证修改意见书
年 月 日,受 委托,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订)的要求,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并提出修改意见。
论证范围:风险评估结果、应急资源调查清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含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及附件。
论证结论: 应针对以上所提出的论证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论证组长:
论证成员: 年 月 日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论证意见书
年 月 日,受 委托,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订)的要求,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可行性二次论证。
依据初次论证时所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改,专家组认为修改后的应急预案具备实施性,能够切实有效地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类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指导工作。
结论:该应急预案编制符合要求,具备实施性。
组长:
成员: 年 月 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论证专家投票表决表
专家姓名 |
表决结果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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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修改后通过 |
不通过 |
弃权 |
请在表决结果相应内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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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投票表决表
专家姓名 |
表决结果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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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修改后通过 |
不通过 |
弃权 |
请在表决结果相应内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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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投票表决表
专家姓名 |
表决结果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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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修改后通过 |
不通过 |
弃权 |
请在表决结果相应内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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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专家论证签字表
姓名 |
单位 |
专业 |
职称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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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初审修改意见书
年 月 日,受 委托,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要求,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评审范围:风险评估结果、应急资源调查清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含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及附件。
评审结论: 应针对以上所提出的评审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评审组长:
评审成员: 年 月 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家复审意见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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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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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审
意
见 |
1、针对该预案编制的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是否全面且符合企业实际;
2、该预案编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且应急预案体系编制是否合理并具有针对性;
5、是否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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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长签字: 复审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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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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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单 位 |
职 称 |
专 业 |
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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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编制单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专家投票表决表
专家姓名 |
表决结果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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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修改后通过 |
不通过 |
弃权 |
请在表决结果相应内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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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投票表决表
专家姓名 |
表决结果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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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修改后通过 |
不通过 |
弃权 |
请在表决结果相应内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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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投票表决表
专家姓名 |
表决结果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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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修改后通过 |
不通过 |
弃权 |
请在表决结果相应内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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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专家评审签字表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专业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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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应急预案形式评审表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要求 |
评审意见 |
封 面 |
应急预案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应急预案名称及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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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页 |
1. 对应急预案实施提出具体要求。 2. 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或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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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1. 页码标注准确(预案简单时目录可省略)。 2. 层次清晰,编号和标题编排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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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
1. 文字通顺、语言精炼、通俗易懂。 2. 结构层次清晰,内容格式规范。 3. 图表、文字清楚,编排合理(名称、顺序、大小等)。 4. 无错别字,同类文字的字体、字号统一。 |
|
附 件 |
1. 附件项目齐全,编排有序合理。 2. 多个附件应标明附件的对应序号。 3. 需要时,附件可以独立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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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过程 |
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2. 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 3. 针对危险源和事故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 客观评价本单位应急能力,掌握可利用的社会应急资源情况。 5. 制定相关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应急预案体系。 6. 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并对意见及采纳情况进行记录。 7. 必要时与相关专业应急救援单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8. 应急预案经过评审或论证。 9. 重新修订后评审的,一并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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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要求 |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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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
适用范围* |
范围明确,适用的事故类型和响应级别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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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分级* |
1. 分级清晰,且与上级应急预案响应分级衔接。 2. 能够体现事故紧急和危害程度。 3. 明确紧急情况下应急响应决策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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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
应急组织 体系* |
1. 能够清晰描述本单位的应急组织体系(推荐使用图表)。 2. 明确应急组织成员日常及应急状态下的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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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机构及职责* |
1. 清晰表述本单位应急指挥体系。 2. 应急指挥部门职责明确。 3. 各应急救援小组设置合理,应急工作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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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响应 * |
信息接报* |
1. 明确本单位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2. 明确事故信息接收、内部通报程序、方式和责任人。 3. 明确向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时限和责任人。 4. 明确向本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程序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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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处置与研判* |
1. 明确响应启动的程序和方式。 2. 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结合响应分级明确的条件,可由应急领导小组作出响应启动的决策并宣布,或者依据事故信息是否达到响应启动的条件自动启动。 3. 未达到响应启动条件,应急领导小组可作出预警启动的决策,做好响应准备,实时跟踪事态发展。 4. 响应启动后,应注意跟踪事态发展,科学分析处置需求,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过度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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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启动* |
明确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方式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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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准备* |
明确作出预警启动后应开展的响应准备工作,包括队伍、物资、装备、后勤及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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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解除* |
明确预警解除的基本条件、要求及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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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启动* |
确定响应级别,明确响应启动后的程序性工作,包括应急会议召开、信息上报、资源协调、信息公开、后勤及财力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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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要求 |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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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响应 * |
应急处置* |
1.明确事故现场的警戒疏散、人员搜救、医疗救治、现场监测、技术支持、工程抢险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应急处置措施。 2.明确人员防护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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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支援* |
1.明确当事态无法控制情况下,向外部(救援)力量请求支援的程序及要求、联动程序及要求, 2.明确外部(救援)力量到达后的指挥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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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终止* |
明确响应终止的基本条件、要求和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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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处置* |
1. 明确事故发生后,污染物处理、生产恢复、善后赔偿等内容。 2. 明确应急处置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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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保障* |
通信与信息保障* |
明确应急保障的相关单位及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以及备用方案和保障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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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队伍保障* |
明确相关的应急人力资源,包括专家、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及协议应急救援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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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装备保障* |
明确本单位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运输及使用条件、更新及补充时限、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并建立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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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障 |
根据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能源保障、经费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及后勤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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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与演练* |
1. 明确本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的计划和方式方法。 2. 如果应急预案涉及周边社区和居民,应明确相应的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3. 明确应急演练的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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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则 |
应急预案 备案 |
1. 明确本预案应报备的有关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抄送单位。 2. 符合国家关于预案备案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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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与修订 |
1. 明确负责制定与解释应急预案的部门。 2. 明确应急预案修订的具体条件和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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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代表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素。 |
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要求 |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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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说明专项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以及与综合应急预案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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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
应急组织体系 |
1. 能够清晰描述本单位的应急组织体系(推荐使用图表)。 2. 明确应急组织成员日常及应急状态下的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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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机构及 职责 |
1. 清晰表述本单位应急指挥体系。 2. 应急指挥部门职责明确。 3. 各应急救援小组设置合理,应急工作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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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启动* |
明确响应启动后的程序性工作,包括应急会议召开、信息上报、资源协调、信息公开、后勤及财力保 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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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措施* |
1.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2. 明确应急处置指导原则。 3. 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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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保障* |
1. 明确对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和装备的要求。 2.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符合单位实际,满足应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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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代表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素。如果专项应急预案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综合应急预案已经明确的要素,专项应急预案可省略。 |
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要求 |
评审意见 |
事故风险描述* |
1. 明确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危险程度,清晰描述作业现场风险。 2. 明确事故判断的基本征兆及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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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工作职责* |
1. 明确现场应急组织形式及人员。 2. 应急职责与工作职责紧密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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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 |
1. 明确第一发现者进行事故初步判定的要点及报警时的必要信息。 2. 明确报警、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引导、扩大应急等程序。 3. 针对操作程序、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和人员救护等方面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4. 明确报警方式、报告单位、基本内容和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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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佩带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 有关救援措施实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 现场自救与互救方面的注意事项。 5.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方面的注意事项。 6. 应急救援结束后续处置方面的注意事项。 7. 其他需要特别警示方面的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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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代表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素。现场处置方案落实到岗位每个人,可以只保留应急处置。 |
应急预案附录要素评审表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要求 |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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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报告 |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
描述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情况(可用列表形式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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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风险分析 |
描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风险的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后果和影响范围(可用列表形式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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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风险评价 |
描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风险的类别及风险等级(可用列表形式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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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建议 |
得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计划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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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
单位内部应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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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应急资源的分类,分别描述相关应急资源的基本现状、功能完善程度、受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影响程度(可用列表形式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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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外部应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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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本单位能够调查或掌握可用于参与事故处置的外部应急资源情况(可用列表形式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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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资源差距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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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得出本单位的应急资源需求,与本单位现有内外部应急资源对比,提出本单位内外部应急资源补充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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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编制格式和要求 |
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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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应急预案名称及颁布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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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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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应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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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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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应设置目次,目次中所列的内容及次序如下: 1.批准页; 2.应急预案执行部门签署页; 3.章的编号、标题; 4.带有标题的条的编号、标题(需要时列出); 5.附件,用序号表明其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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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附件要素评审表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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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描述本单位地址、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产量,以及重点岗位、重点区域、 周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和周边布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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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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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本单位风险评估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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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体系与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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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和分级情况,明确与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其他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关(可用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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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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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列出应急工作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至少两种以上联系方式,并保证准确有效。 2. 列出所有参与应急指挥、协调人员姓名、所在部门、职务和联系电话,并保证准确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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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 人员的联系方式 |
1. 列出应急工作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至少两种以上联系方式,并保证准确有效。 2. 列出所有参与应急指挥、协调人员姓名、所在部门、职务和联系电话,并保证准确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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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物资装备 名录或清单 |
1. 以表格形式列出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清单,清单应当包括种类、名称、数量以及存放位置、规格、性能、用途和用法等信息。 2. 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装备,保证准确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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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格式文本 |
给出信息接报、处理、上报等规范化格式文本,要求规范、清晰、简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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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的路线、 标识和图纸 |
1. 警报系统分布及覆盖范围; 2. 重要防护目标、风险清单及分布图; 3. 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位置及救援队伍行动路线; 4. 疏散路线、集结点、警戒范围、重要地点的标识; 5. 相关平面布置、应急资源分布的图纸; 6. 生产经营单位的地理位置图、周边关系图、附近交通图; 7. 事故风险可能导致的影响范围图; 8. 附近医院地理位置图及路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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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协议或备忘录 |
列出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签订的应急救援协议或备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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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而设置,部分项目可省略。 |
附件 4 桌面演练编制大纲
在桌面演练过程中,演练执行人员按照应急预案或应急演练方案发出信息指令后,参演单位和人员依据接收到的信息,回答问题或模拟推演的形式,完成应急处置活动。通常按照四个环节循环往复进行。
一、情景模拟:执行人员通过多媒体文件、沙盘、消息单等多种形式向参演单位和人员展示应急演练场景,展现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发展情况;
二、提出问题:在每个演练场景中,由执行人员在场景展现完毕后根据应急演练方案提出一个或多个问题,或者在场景展现过程中自动呈现应急处置任务,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根据各自角色和职责分工展开讨论;
三、分析决策:根据执行人员提出的问题或所展现的应急决策处置任务及场景信息,参演单位和人员分组开展思考讨论,形成处置决策意见;
四、表达结果:在组内讨论结束后,各组代表按要求提交或口头阐述本组的分析决策结果,或者通过模拟操作与动作展示应急处置活动。各组决策结果表达结束后,导调人员可对演练情况进行简要讲解,接着注入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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