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365体育投注关于同意授权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发区范围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批复》(呼政字〔2019〕115号)规定,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决定成立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9·7”中毒和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
组 长:孔祥永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李 智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局长
王金福 陈巴尔虎旗公安局
吴金柱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主席
布 和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副书记
于彦龙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运行局局长
乌力吉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王 玮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科员
二、事故调查组分组情况
调查组下设管理组、技术组、综合组、监督组。
(一)管理组
组 长:于彦龙
成 员:李 傲
主要职责和任务:
1.收集各类证照的复印件。
2.查找管理原因,查看企业负责人履职、管理队伍配备、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基础管理、各项保障机制的情况。
3.调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费用、隐患排查及整改、应急救援及演练的情况。
4.形成《应急处置评估报告》和《管理组调查报告》。
(二)技术组
组 长:王 玮
成 员:专家团队
1.调查生产作业时在技术方面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2.从技术角度查找分析企业操作规程是否合理可行。
3.分析鉴定事故直接原因并出具《事故技术原因分析报告》。
(三)综合组
组 长:乌力吉
成 员:吴金柱、梅相泉
1.参与事故调查取证,协助鉴定死亡原因,尸检、现场勘查、痕迹鉴定等,并提供相关报告和接警、出警记录等证据材料。做好伤亡事故现场保护;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刑事案件时负责向公安部门移交。
2.监督涉事企业处理善后工作。
3.依据技术组和管理组提供的相关报告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四)监督组
组 长:布 和
成 员:董树敏
监督事故调查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
此通知。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