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办、派驻局、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防汛抗旱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部署,结合呼伦贝尔市天气气象预警情况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各局办、派驻局、各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定要增强风险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落实防汛抗旱救灾责任,紧盯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全力做好防汛防御、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全力保障工业企业正常生产运行和职工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
组 长:
孔祥永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张 磊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万培军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于彦龙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运行局局长
丰普生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局长
吕 琳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运行局副局长
乌力吉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后勤科负责人
王 玮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安委办负责人
李 智 市应急局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
韩 磊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队长
王长春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
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张磊(兼),办公室成员:万培军、于彦龙、丰普生、吕琳、乌力吉、王玮、李智、韩磊、王长春。具体负责联络、组织、协调经开区防汛抢险工作,收集、整理、分析、报告防汛抢险信息。
防汛抢险领导小组设三个工作组:
海东项目区企业防汛小组:联络员李智、韩磊、王长春、王玮;
谢尔塔拉项目区防汛小组:联络员于彦龙、吕琳、丰普生、乌力吉;
陈旗项目区防汛小组:联络员万培军、王玮、李智、韩磊;
职 责:
防汛小组职责
(1)对工业企业全面开展汛期风险隐患排查,对重点区域部位,重要行业领域存在的隐患要早发现、早处置,全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特别是危险化学生产企业,需加大力度进行排查(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局、建设局、应急局、综合执法大队、消防大队、安委办)
(2)根据工业行业特点和各地实际进一步完善防汛方案;尚未制定防汛方案或应急预案的工业企业,要及时制定防汛方案或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应急局、安委办)
(3)根据自治区工信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汛期应急工业品保障工作的通知》,做好防汛物资的统计、报送工作,建立健全物资储备体系。重点增储砂石料、编织袋、土工布等消耗量大的防汛抢险物资物料,确保晋级情况下物资充足。(责任单位:经贸运行局、后勤科、安委办)
(4)要督促工业企业时刻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加强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开展防汛抗洪演练,提高防汛抢险队伍应对恶劣气候条件下以及其他安全突发情况下应急准备工作和防范处突能力。对于灾后地区,要加大对受灾地区工业企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力度,帮助受灾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责任单位:应急局、消防大队、安委办、经贸运行局、建设局)
二、建立防汛抢险联席会议制度
各专项工作组及时掌握防汛抢险动态和政策,以微信、电话等形式,及时沟通、定期汇报,根据防汛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保防汛工作从安排部署、组织落实到监督反馈全方位、无死角,确保严格防控。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提前安排防范应对工作,部门联系人和企业防汛责任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及时掌握防汛抗旱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应急工业产品需求、工业企业受损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等重要信息上报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严禁尽报、瞒报、漏报重要汛情灾情信息。
此通知。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