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业务文件
索引号: 75257482-4/202108-00003 组配分类: 业务文件
发布机构: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批复
名称: 呼伦贝尔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额尔古纳市莫尔道嘎镇基层社退社及相关问题的批复 文号: 呼供销办发〔2021〕15号
成文日期: 2021-08-04 发布日期: 2021-08-06
呼伦贝尔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额尔古纳市莫尔道嘎镇基层社退社及相关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8-06 10:00 来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浏览次数: 字体:[ ]

呼供销办发〔2021〕15号

 

呼伦贝尔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额尔古纳市莫尔道嘎镇基层社退社

及相关问题的批复

 

额尔古纳市供销社:

你社《关于额尔古纳市莫尔道嘎镇基层社要求退社及相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市供销社2021年第四次社务会研究决定,就以下事宜给予批复:

1.同意莫尔道嘎镇基层社注销,额尔古纳市供销社收回所占股份。

2.用专项资金购置的牌匾由额尔古纳市供销社收回,依据《2017年度自治区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参照财政有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报损、报废、核销;剩余残值争取重复利用。

3.剩余专项资金全额退回额尔古纳市供销社。

4.在莫尔道嘎镇按标准重建基层供销合作社,将剩余资金以股权形式投入重建基层社,用于购置牌匾、货架、电商服务设备及其他经营服务设施等,所形成资产全部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如确实不需要购置新的固定资产,双方要单独签订《资产置换协议》,指定相应价值固定资产置换专项资金。

5.今后一定严格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如再出现退社退股情况,要求基层社以货币形式全额退还专项资金。

 

 

                 呼伦贝尔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