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资环〔2021〕706号)转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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