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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乡镇苏木综合行政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的通知 文号: 呼司字〔2021〕110号
成文日期: 2021-11-10 发布日期: 2021-11-10
关于印发《关于乡镇苏木综合行政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

为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将《关于乡镇苏木综合行政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旗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报告总结的问题,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升乡镇执法队伍执法能力。

二、各旗市区人民政府要监督指导乡镇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形成工作意见并对乡镇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化水平。

联系人:赵雨濛    联系电话:8217521

附件:《关于乡镇苏木综合行政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呼伦贝尔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10日

 

  

 

 

 

 

关于乡镇苏木综合行政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是执法改革的重大决策,作为执法重心下移的重要措施,从2019年在365体育投注开展乡镇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来,切实解决了基层“看的见管不着”、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产生了推动作用。为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市司法局按照工作安排,对乡镇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五定方案”、职能职责的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以及存在问题进行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总体情况

(一)365体育投注乡镇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情况概述

365体育投注高度重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市本级及旗市区编制部门及时制发编制文件,组建机构,配备人员,落实职能,365体育投注及时成立了乡镇苏木综合执法局,坚持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党政机构改革、苏木乡镇街道改革统筹部署、同步推进,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和调度会,研究部署工作、督促落实、拉齐进度。全力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实现了365体育投注苏木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全覆盖,取得了良好成效。365体育投注106个苏木乡镇和7个具有管理农村、牧区职能的街道,共组建了113家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执法模式。365体育投注累计下拨事业编制1100余名,充实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夯实基层执法力量。

(二)开展实地调研的情况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选取鄂温克旗锡泥河西苏木作为试点,并在海拉尔区哈克镇、新左旗新宝力格苏木、阿木古郎镇、扎兰屯市大河湾镇、成吉思汗镇、阿荣旗六合镇、新发乡的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实地调研。

1、“五定方案”落实情况以及法人登记情况

普遍成立了副科级的事业单位,列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面落实“五定方案”,已设立内设科室、综合办公室、执法中队等。组建执法队伍,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大部分已持证上岗。各旗市区乡镇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结合实际,对自治区赋权清单中的80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全面认领承接,现已全面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各旗市区乡镇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乡镇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法人登记工作部分地区已完成,还有部分地区正在办理中。

2、公示情况

结合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乡镇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托旗市区或乡镇政府门户网站,将“三公示”即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清单、执法人员等信息,在网站已经公开公示,并制作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图,表明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3、建立委托关系情况

乡镇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均已与乡镇政府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依法确立了委托单位与被委托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部分乡镇苏木综合执法局受旗市区执法部门委托行使部分行政处罚权。

4、分管领导及法制人员

加强法制监督管理。大部分乡镇苏木已确定一个副镇长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分管领导,具体确定乡镇人民政府专人或平安建设办负责人为综合执法局的法制人员。尚未明确的地区通过内部调配或人才引进政策选派法律专业人员,确保新从事法制审核人员满足《条例》要求。另外部分乡镇苏木已配备法律顾问,加强了法治建设。

5、执法责任制落实和执法制度建设情况

需要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据职能和法律、法规的规定,80项执法事项权责已明确,部分乡镇苏木建立考评办法、考评台账和执法人员档案,年底根据档案进行考评。同时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执法检查制度、调查取证制度、法制培训制度、举报投诉制度、自由裁量基准制等基本制度已建立。

6、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由裁量基准制”落实情况

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落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旗市区或乡镇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电子屏等途径公示行政执法相关情况。配备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由乡镇政府的法制人员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尚未明确法制人员的,由兼职人员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2019年机构改革成立乡镇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来,上级未下发过系统的自由裁量权基准,乡镇苏木综合执法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裁量基准按照要求正在汇总编制自己的裁量基准,努力使每一个案件都做到合理裁量、规范运用。

7、培训情况

按照法治建设工作要求,通过参加市直相关部门业务培训、自主组织集中学习、开展法制专题讲座、业务学习与执法工作结合等方式进行知识更新,不断加强法制学习教育培训,特别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专题学习。为促进和提升执法工作人员政策法规掌握水平,部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每个月分别利用“执法易通行”中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模拟试卷,开展“月考”测试,固本增效,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水平,增强履职能力。

8、举报投诉电话公布情况

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投诉热线。通过政府网站和办公大厅设立举报投诉信箱等方式,已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并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督平台进行公示。

9、办公条件

乡镇政府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配备基本的办公用房,设独立执法人员工作室、会议室、调解室。为工作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办公电脑、打印机、电话、档案柜、执法车辆,配备统一执法服装。目前,除个别乡镇苏木外已基本具备开展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条件。

10、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乡镇苏木综合执法局自成立以来主要负责强化镇区管理制度,执法人员日常开展关于流动商贩及沿街商铺规范经营检查、镇区环境卫生和居民规范倾倒生活垃圾行为的日常监督。通过执法检查、举报、移送、交办等途径受理案件,主要涉及水利、违建、毁草等方面。坚持教育为主、惩处为辅,对处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制止与劝告,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目前案件量少。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乡镇综合执法水平与承担职能职责不相匹配,部分职责承接压力过大。如除自治区赋权清单明确的80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外,部分旗市区部门仍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下放,且有些事项专业性较强,加大了乡镇综合执法的难度;

二是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人员配备方面大多是从乡镇部门调入人员,存在法治思维不强、专业化水平不高、执法经验不足等问题,且目前大多尚未实现满编运转。法律专业人才尤其匮乏,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核岗位人员更显稀缺,导致法制审查质量难以保证,影响执法案件规范办理。此外,也有苏木乡镇综合执法队伍执法人员抽调到其他业务部门的现象,导致执法力量不足,影响执法工作。

三是执法保障未全部到位,执法设备更新滞后。有的行政执法队伍还没有配备必要的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大多没有配备专用执法车辆以及其他执法装备;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制式服装标志、标识、标码等问题还未得到解决。

四是部分乡镇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上级有关部门缺少沟通,联系不畅通,旗市区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工作缺失,工作中遇到的执法问题不能及时得到有效解决。

五是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乡镇苏木综合执法队伍存在执法胆怯,不敢执法的现象,导致案件数量少,执法不到位,不能全面履职。

六是部分乡镇苏木综合执法队伍的权力事项清单还没有完全理顺,权力交叉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个别执法队伍还未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及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职能职责的落实。让每个人都要全面掌握80条权力清单,发挥整体职能,强化执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和自由裁量基准制,规范执法检查工作,旗市区、乡镇苏木要督促学法用法执法,提高办案水平,做到敢于执法,全面履职,解决违法必究的问题。

二是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指导培训。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属于新成立的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整体的素质都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做好年度培训计划,将通过外请内训、视频课件、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各地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学习和培训工作,保障学习效果,提升执法办案能力,规范执法程序,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强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保障。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配足配齐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配置统一规范的执法专用车辆,满足基层综合执法工作需求,为综合执法队伍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抓紧采买行政执法制式服装,进一步提高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水平。

四是进一步配齐配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力量,选派法律专业行政执法人员充实执法队伍。通过内部调配等方式解决法制审核人员问题,确保新从事法制审核人员满足条例要求。

五是委托执法要严格遵循自治区《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第六项第一条“旗县级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苏木乡镇和街道承担的,在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基础上,经旗县级政府审核后,报盟市级政府批准。”的规定,做好委托执法工作。

六是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各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执法文书、送达、立卷归档等重要环节,提升乡镇执法队伍办案能力和案卷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