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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00011590261L/202110-00004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气象、应急
名称: 关于健全完善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的通知 文号: 呼民政发〔2021〕115号
成文日期: 2021-10-18 发布日期: 2021-10-19
关于健全完善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9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旗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夯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基础,加强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建设,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健全完善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的通知》(内民政发〔2021〕98号)文件精神,结合365体育投注工作实际,自2022年起在365体育投注建立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社会救助服务直接面向广大困难群众,需求多样、类型复杂,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社会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和各项保障政策的有效落实。健全完善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既是认真贯彻落实365体育投注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完成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措施》(内党办发〔2021〕5号)部署任务的必然要求。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的统一部署,切实健全完善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提升民政部门在嘎查村、社区的服务保障能力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真正做到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推动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

二、社会救助协理员的管理制度

)社会救助协理员的选任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基础好,责任心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清正廉洁,无违纪违法行为。

3.热爱社会救助工作,熟悉社会救助方面的政策法规及任务要求,能够胜任嘎查村、社区内社会救助各项工作。

4.原则上应从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选任,但不得选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嘎查村(居)委会主任。

5.身体健康,年龄为18岁以上、60岁以下。

6.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7.优先考虑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或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的人员;

8.优先考虑地方语言和汉语兼通人员

)社会救助协理员的选任与解聘

1.社会救助协理员由旗市区民政局选任,其工作对旗市区民政局负责。原则上由嘎查村、社区通过正式文件形式推荐上报,经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审核,报旗市区民政局确定选任

2.社会救助协理员年度考评不称职或不能胜任本岗位职责的,予以解。不适宜本岗位工作的,由旗市区民政局按程序予以解,不受年度考评时间限制。有履职尽责不力等问题的,由旗市区民政局对协理员人选及时做出变更,涉嫌违规违纪的,由旗市区民政局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社会救助协理员解聘后,旗市区民政局应按照选任条件,于10个工作日内选任新的社会救助协理员,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3.社会救助协理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的时间向旗市区民政局提出申请,经旗市区民政局重新选任社会救助协理员并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

(三)社会救助协理员的工作职责

1.宣传党的民生保障政策,推动党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实,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宣传和嘎查村、社区居民各项救助政策咨询。

3.协助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增减等变化和收入、财产变动的精准核实,协助社会救助对象中困难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定期报告,及时向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反馈信息。

4.协助困难群众向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各类救助申请,主动发现有需要帮扶的困难群众,配合做好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及救助对象的日常服务,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定期开展入户走访。

5.协助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护理服务协议签订和集中供养需求申报等工作。

6.协助做好低收入人口摸排、录入工作。

7.协助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做到快速核查、及时救助。

8.协助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三民”和殡葬、婚姻等相关服务工作。

9.协助做好社会救助数据统计和救助对象台账管理工作。

10.做好旗市区民政局、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它社会救助有关工作。

(四)社会救助协理员的考核与奖惩

旗市区民政局要按年度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协理员考核工作,建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奖罚激励机制。

1.根据考核评议标准,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嘎查村(社区)两委评议和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法,在嘎查村、社区两委的共同配合下,开展社会救助协理员考核评议工作,要将群众评议作为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考核评议档案。

2.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考核评议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评议确定为不称职。

1)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2)群众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的;

3)在采集、统计、上报信息、数据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其他严重违规违法情形的。

 3.年度考评为优秀和称职的可继续任用。年度考评不称职或不能胜任本岗位职责的,予以解

4.建立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激励机制。旗市区民政局每年对优秀的社会救助协理员进行表彰,可按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五)社会救助协理员的培训

1.旗市区民政局负责社会救助协理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可采取政策解读、专家授课、经验介绍、案例分析、互动参与等形式,切实增强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努力培养一批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骨干人才。

2.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上岗前必须由旗市区民政局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学习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业务基础及其他相关政策,以便尽早胜任工作。履职中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业务培训。

六)社会救助协理员的工作待遇

1.为社会救助协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等工作条件保障其履职需要

2.旗市区民政局原则上按季度发放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按月发放。补贴标准不得少于每年2400元。

三、重点任务

(一)制定社会救助协理员管理办法

各旗市区要根据本《通知》及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台社会救助协理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职责、选任条件、考核评价、奖罚机制、补贴标准等,实施协理员规范管理。并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二)开展社会救助协理员的选任和培训

365体育投注每个嘎查村和社区均应设立至少1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兼职)。有条件的旗市区,可以综合考虑嘎查村、社区内社会救助服务事项、服务范围、对象数量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设置多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低保保障人数超过300人嘎查村、社区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民政(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各地要在12月底前完成社会救助协理员的选任、培训等工作。2022年1月起,会救助协理员全部上岗履职

(三)落实社会救助协理员补贴资金

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补贴总金额不少于年人均2400元,所需经费由自治区、市、旗市区财政共同承担。其中,自治区财政根据旗市区实有嘎查村(社区)数量二类地区年均2400元50%的标准对365体育投注予以补助;本级财政根据旗市区实有嘎查村(社区)数量,年人均2400元的标准,除自治区补贴2400元50%外,按照市本级与旗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分三档予以补贴(即一类区30%、二类区50%、三类区70%);其余部分资金由各旗市区承担。各地要做好协理员补贴资金筹集及发放工作。

四、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动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落实落细,打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社会救助协理员能力提升

全面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强社会救助协理员思想政治、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领悟力、判断力、执行力,确保执行社会救助等民生保障重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走过场。

(三)强化考核评估结果运用

市民政局旗市区出台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管理办法人员选任培训等工作情况列入2021年度旗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目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考核内容市民政局将根据各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并定期开展实地抽查,视情况将结果通报各地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