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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00011590544W/202111-0000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呼工信电力字〔2021〕42号
成文日期: 2021-11-12 发布日期: 2021-11-12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0662号)要求,加快优化呼伦贝尔市电力接入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365体育投注电力用户接入效率、降低成本、优化服务,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深化营商环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结合市实际,呼伦贝尔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专项小组办公室制定《呼伦贝尔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呼伦贝尔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专项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代章)

20211112

 

 

 

 

 

 

 

 

 

 

 

主动公开)

 

 

呼伦贝尔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0〕9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0〕662号)精神,加快优化呼伦贝尔市电力接入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365体育投注电力用户接入效率、降低成本、优化服务,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深化营商环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结合市实际,制定《呼伦贝尔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大力提升“获得电力”指标,针对用户电力接入环节存在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通过压缩时限、减少环节、简化审批、降低成本、提高供电可靠性,切实提高电力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用户办电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为365体育投注打造一流电力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呼伦贝尔市范围内10kV及以下用电报装、增容业务的电力接入工程,不适用于转供、高压自管、单体建筑内局部报装客户。

三、工作目标

用户申请电力接入由电网企业“一窗受理”、“一证受理”。将低压办理手续缩减为受理签约、施工接电2项,平均接电时限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高压用户办理手续缩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行政审批、施工接电4项,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32个工作日以内。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办电流程。

用户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APP等线上渠道向电网企业提交用电申请,电网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电网公司负责延伸投资界面的业扩配套工程电网企业统一向各部门申请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客户投资界面的受电工程由承建方负责办理。待国网报装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对接后,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各部门同步办理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管支队、林草局,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协调单位:市工信局)

(二)压缩办电时限。

1、压减电网公司内部办电时限。高压电力接入项目现场勘查后单电源10个工作日内、双电源20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低压电力接入无外线接入工程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外线接入工程但不涉及电网受限改造项目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外线工程审批及施工时间)。(责任单位: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协调单位:市工信局)

2、压减行政审批时间。各相关部门要将低压、高压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10个工作日以内。各旗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能简则减、能并则并”原则,出台本地区简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具体实施方案,为企业电力接入开辟“绿色通道”,对电力接入工程规划许可、涉电施工许可、占掘路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实行线上申请、限时办理和并联审批。对于由供电企业出资建设的居民和小微企业业扩配套工程,管线长度不大于150米(不包括电力井室和电力设立杆塔)、开挖道路人行道(城市道路)长度小于100米的电力接入工程,免除占掘路行政审批,开挖道路人行道(城市道路)小于20平米的电力接入工程,免除占掘路行政审批。但需提前申请备案,并由批准单位现场查勘。(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管支队、市林草局,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协调单位:市工信局)

(三)提升服务品质。

用户申请电力接入,由电网公司一口受理,并全面落实客户免填单服务,使用标准化供电方案模板答复客户,建立客户经理加项目经理制度,利用信息系统开展客户用电办理全流程管控,切实提升业务协同和客户办电服务水平和效率。(责任单位: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

(四)降低用电成本。

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取消无收据的保证金及业务费,统一公开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绿化迁移恢复、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等收费方式、标准和依据,并研究提出优惠政策;电网公司要公布具有资质的承装(修、试)单位的流程及电网公司收费依据、标准,切实推动企业电力接入工程费用降低,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小组由工信局、发委、公安局交管支队、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林草局、政务服务局、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和各旗市区人民政府组成,统筹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开展具体工作,建立工作例会、监督考核等有关机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承担日常工作。

(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实施办法的总体要求和时间安排,进一步明确审批的管理流程、办结时限、前置条件,更新相应的办事指南,编制告知承诺的规范格式。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管支队、林草局,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协调单位:市工信局)

(三)完善信息平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呼伦贝尔市工程建设审批平台”和“蒙速办”等信息平台,探索电力接入工程网上申请、网上推送、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出证的新型审批机制,实现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和标准规范集中公开、图纸和资料全过程电子化流转、审批时限全过程监控和预警。(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住建局、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协调单位:市工信局)

(四)强化信用手段支撑。由前置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覆盖电网企业、用电企业、利益相关单位等各类主体的行业信用体系。不兑现承诺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通过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提高违规和失信成本。(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协调单位:市工信局)

(五)加强舆论引导。统筹政府及电网企业“获得电力”宣传工作,集中优势资源,在官方媒体、各级主流媒体、平面媒体、互联网等渠道,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广泛宣传和培训“获得电力”的最新举措与成效,提高企业和群众对用电接入政策措施的知晓度,进一步增强用电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