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第八批(2019年度)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和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内科发农字〔2019〕5号)文件转发你们,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网站(kjt.nmg.gov.cn)最新公告查阅通知要求,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9年度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和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情况自查工作。
一、申报要求
各旗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由园区申报单位所在地旗(市、区)人民政府向呼伦贝尔市科技局提出申请。
组织辖区内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根据总体建设情况,认真填写并报送《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数据统计表》。当地科技主管部门要对园区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组织各园区对总体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别从园区总体建设情况、主要工作进展和成效、园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园区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等方面进行总结,并汇总形成自查总结报告。
二、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请于2019年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7份)、《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数据统计表》、各园区总结和旗市区总结(各一份),及刻录所有材料电子版的光盘统一报送至呼伦贝尔市科技局农社科, 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呼伦贝尔市科技局农社科 秦秀峰
电 话:8221892
呼伦贝尔市科技局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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