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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9-02 09:00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呼伦贝尔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2年在市委、365体育投注的正确领导下,在365体育投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我委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本委网站、市政务中心网站、委属单位部门网站、市政务中心办事大厅信息公开大屏幕和专栏、本委办事窗口信息指示牌、办事指南、各级报刊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概况

  我委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认真加以执行。通过拓宽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影响力,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充分的保障。涉及住建委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备案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全部在市政务中心网站、大厅屏幕、窗口固定办事指南、纸质办事指南上予以公开。2012年度,我委住建窗口在市政务中心网站及时公开三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准、燃气经营许可审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批等行政许可以及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资格审查。

  2012年,我们不但利用市政务中心网站公开信息,还充分利用委直单位网站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如市住建委政务网站如实公开全年“建工管理、节能减排、勘察设计、项目建设、市政公用、文件通知、公示公告、政策法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建设动态”等政府信息;在本委信息网上发布竣工验收备案公示、施工许可公示、项目中标通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等各类信息;同时在各级网站上发布公开信息,在各报刊媒体上发布“大力推行信息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等信息。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对所有行政审批结果予以公开:

1、所有资质审批经过评审环节,评审结果在住建委网站上公示,公示后根据期间反映情况复核,予以核准的,一律在住建委网站再行公告。

2、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均在市住建委建设网站上公示公告。

3、所有审批和收费情况办理情况都在市政务中心进行了即时公开。

(二) 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012年度,我委将规范文件清理工作作为法制监督的重要方面来抓,加大了对规范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完善了登记、审查、公布、通报等制度。通过召开3次清理专题会,内部一对一审查4轮,圆满完成行政权力清理阶段性工作。

(三)依法治建、严格行政执法工作

1、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公开。对住建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了四项措施:

①、挂本委网站供公众查阅;

②、编印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发放近千余份;

③、在本委办公楼大屏幕上滚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委相关文件;

④、编印了设计住建系统的法律法规法章的汇编。

  2、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了公开。已将自治区住建厅依法律规定且结合执法实践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转发,并挂我委网站公开。

  3、对行政执法结果进行了公开。市场执法文书一律在本委办公场所及执法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委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委发布的公开信息全部免费,不存在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因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12年,通过自查,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存在欠缺,思想有待进一步提高;

2、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增补;

3、部分信息公开得还不够及时,信息的时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速;

4、信息公开的程度还不够宽泛,主动公开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2、完善机制,强化责任。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住建部门信息公开的质量关,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

  3、优化服务,提升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住建部门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及时、规范,以不断提升住建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