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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水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9:00 来源:市水利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呼伦贝尔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市水利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呼伦贝尔市水利局门户网站(http://slj.hlbe.gov.cn )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呼伦贝尔市新城区规划9街市水利局综合办公楼819室,联系电话:821222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坚持以365体育投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五公开”,以重点领域和政务服务为抓手,推动政务公开从知情式公开向服务式公开转变。特别是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大涉及扶贫开发、营商环境、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全面、高质量发布相关信息,在市水利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4条,内容覆盖主动公开许可68条、水利动态信息341条、聚焦水利重点热点问题500余条、重点工程建设情况180余条、开展政策解读14次其中包括开展新闻发布会1次、在线访谈1次。二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新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纳入水利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申请人可通过网络和信件、当面申请等方式申请公开所需的政府信息。2020年全年共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申请信息为非本机关制作政府信息,依照规定已向申请人书面答复。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市水利局组织各旗市区水利部门积极开展宣传12314水利监督举报服务平台。在“呼伦贝尔水利”微信公众号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引导舆情。疫情期间多次组织开展民意征集调查活动,积极宣传防疫工作、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信息。四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制订了市水利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全面提升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全年市水利局网站总访问量33643次。同时管好用好官方微信公众号,“呼伦贝尔水利”关注订阅207人次,2020年共发布图文300余条。定期发布水利工程进展情况、最新水利动态新闻等各类水利业务信息、新闻,主动向社会公布有关水利数据。五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紧紧抓住公文类信息这个基本形式和重中之重,印发通知全面规范机关公文公开工作,对公文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属性标注、公开审查、发布形式、政策解读等实行全链条管理。印发《呼伦贝尔市水利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建立健全水利数据资源更新、共享与服务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及管理,动态更新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权责清单,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修订和规范性文件废止情况。在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容,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府服务全过程涵盖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六是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根据机构改革和信息公开新形势新要求,重新调整成立由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推动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体系。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宣贯,面向水利局各科室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全面提升依法推进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无增减

 6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无增减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4

 无增减

 0

行政强制

10

 无增减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无增减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644.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数量较少,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图文结合形式较少。二是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提升,依申请公开流程有待细化。三是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和公开形式有待创新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政务公开责任意识,仔细梳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二是拓宽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渠道,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建设。三是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形式,多采取图文结合等通俗易懂的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