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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9:00 来源:市财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落实文件公开,2020年,市财政局共制作主动公开文件63件,已全部按要求在网上进行公开。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要求编制市财政局政务公开事项基本目录,形成文件上报至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三是全面落实基础信息公开,按时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组织机构等相关信息。四是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公开,设立建议提案专栏,全年办理主动公开的建议提案49条,其中人大建议24条,政协提案25条,均已公开至365体育投注网站和部门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共收到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政府网站受理6件,信函受理1件,全部受理并答复完成,产生一件行政复议现正在办理中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文一审”原则,从源头拟稿时就要求确定公开属性。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开展保密审查工作,重要的信息公开由科室负责人、保密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审查,切实杜绝在信息公开中发生泄密事件,严禁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三是持续推进“五公开”(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

安排专人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单位频道的信息更新和内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顺畅。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均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对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和维护。二是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市财政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建设。结合财政工作服务事项,开设办事指南专栏,进一步拓宽群众在线办事渠道。四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财政收支扶贫资金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指定专门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对照各科室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时发布信息。二是健全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财政局“五型机关”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2020年12月我局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传达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解读了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相关的上级文件,同时结合相关业务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四是加强制度保障,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在制度层面压实责任,2020年未发生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71129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1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务公开领域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政务信息标准化程度仍需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时效性和规范性需进一步提高,载体专栏建设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文件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持续推进政策解读和回应,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