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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0:55 来源:市财政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政府部门网站(http://czj.hlb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有疑问,请与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8115591)。

一、总体情况

市财政局坚持以365体育投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365体育投注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立足财政职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通过呼伦贝尔市财政局网站依法公开财政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年度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财政信息,做到政策文件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全年门户网站共更新发布各类财政信息43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条、政务动态信息33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04条,及时更新维护9个专栏。通过“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重要会议活动等信息24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财政局常态化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和做好政策解读。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按期办结12件,撤销4件。本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优化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人人抓落实、事事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财政信息,要求各单位主动对外公开发布,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制度体系。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学习《保密工作标准化管理规范》、《公文处理规范》等制度文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程序,确保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有序、安全。

3.加强联动互动。有序推进新闻发布、信息宣传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主体责任、办理时限、答复要求等,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科学、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市财政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政务新媒体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对公开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文件等相关财政信息及时进行了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常态化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管工作,及时督导各科室单位实际工作情况,提升全局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学习保密法律法规,使大家增强保密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的理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内容深度与广度不足。部分复杂政策法规解读仍停留在条文表面,未能充分结合实际案例。二是公开平台协同性欠佳。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台之间有时存在信息更新不同步现象。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信息内容加工。针对重点政策法规开展系列深度解读专题,制作图文、短视频动画等多媒体资料,提升可读性与实用性。二是强化平台协同联动,建立政务信息管理台账,实现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一键同步、实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市财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