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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09:00 来源: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结合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网站(http://hlhbhq.hlb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399878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及365体育投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要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开相关信息,全年发布信息数260落实文件公开,主动公开文件32件,呼伦湖水生态综合治理专栏信息25件。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图文解读4条。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班一次全面落实基础信息公开,按时公开三公经费、执法结果、人事任免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门户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注重实效,强化重点信息公开。依托365体育投注门户网站及部门网站,及时公开2022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和2023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执法清单、案卷进行公示。在网站公示呼伦湖管理局行政执法主题及执法人员名单,并将符合公示条件的52卷进行统计并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蒙古呼伦贝尔)进行公示

  (四)平台建设情况定期排查网站平台,及时更新平台信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安全评估与检查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控管理。加强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衔接,坚持信息同步,形成政务公开的平台矩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的公开实效,全年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26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健全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保护区职能监控考核管理办法,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制度保障,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考核办法》,在制度层面压实责任,2023年未发生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还存在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二是公开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加强对于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督促工作人员及时、严格按规范公开信息。二是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各级各类媒体网站发布信息的同时,推进微信公众号栏目功能调整,加强对呼伦湖保护治理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一是持续做好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发布工作二是全年共在发表报道190条。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6条,部门网站公开信息350条,多种形式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76条。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用图文分析的方式清晰明了讲解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等信息。四是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工作,积极更新依申请公开平台数据。

 

 

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