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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7 09:00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包括以下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概况

(一)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已形成由局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实施,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相关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为使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强化督查指导,切实做到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对局机关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及时提供地政、矿政审批结果及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2019年度旗市区国土资源局实绩考核共性目标中,明确提出了各旗市区国土局政务公开建设的要求。

(二)信息公开栏目完善情况。为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和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等栏目,并及时更新了相关内容。目前政务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基本做到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更新及时。

(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落实,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各类信息做到分类清晰、体系完善、全面系统。对拟公开的内容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制了目录索引,做到一目了然,方便检索。同时,落实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信息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四)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我局注重狠抓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信息报送等一系列相关制度规定。明确了工作的责任人,规定了各旗市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及分局每月上报政务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充实。

(五)宣传培训等情况

切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2019年初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国土资源厅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要求全局各科室及各个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科室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落实,积极协助配合,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上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建设,将门户网站作为对外开展工作、展示形象、沟通交流的窗口,并充分利用网络工作平台,最大限度地整合政务信息和土地矿产服务信息资源。一是严格按照政府网站普查评分标准充实完善了局情概况、领导之窗、机构设置、信息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办事指南、公示公告、土地矿产利用规划、不动产登记、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和出让、采矿权审批等专题栏目,方便群众了解国土资源知识,掌握最新国土动态。二是积极联系技术单位,对我局门户网站的网站链接、严重错误、网站可用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2019年,我局共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工作动态1980于条,招拍挂类信息发布419余条,其他类1698于条。在呼伦贝尔365体育投注网站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23于条,其他信息类发布78于条。进一步做好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政务信息的实时公开,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于需要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由申请人填写《呼伦贝尔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或当面提出申请。我局根据收到《申请表》的先后顺序来处理申请,并于正式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四、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2019年度我局收到2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按规定的时间内回复了相关内容。没有投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没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文件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足,门户网站与公众的互动性不高,网站信息与群众的互动方面薄弱。三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与当前形势发展之间还存在一些差距,工作人员理论水平、政策把握能力还有待加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的办法还不够多。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力争使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完善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网站内容,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做好相应内容的链接工作,重点做好土地审批、矿产资源招拍挂等群众关心的信息公开工作,办实事、重实效,解决老百姓关注的疑点和难点,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2020年1月27日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7

 63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23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430637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1.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1.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1.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1.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1.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1.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1. 重复申请

 0

  1.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1.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1.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