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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09:00 来源:呼伦贝尔市乡村振兴局 字体:[ ]

2023年,呼伦贝尔市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两级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信息发布程序,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以从呼伦贝尔市乡村振兴局部门网站(http://xczxj.hlbe.gov.cn/)查阅。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呼伦贝尔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10515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迈进。按照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要点的部署要求,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特点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项任务,政务公开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2023年度,通过365体育投注网站、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4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7条、政务动态类信息更新72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20条。通过“呼伦贝尔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各级乡村振兴政策法规,发布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典型事迹、先进经验等,2023年度共计发布各类信息455条,订阅数4109人。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办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3年全年本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条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局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内各处室联动抓的工作格局。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按上级要求,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机关简介、财政预决算、主动公开文件等栏目信息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主动接受上级政务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主要通过自查自纠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细处。2023年我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渠道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服务渠道,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可度。二是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做到依法依规办理,提升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信息公开。聚焦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市等重点工作,重点公开国家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涉及的部门规章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涉及的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

2.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及时调整依法公开本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通讯地址、办公时间、主要负责人等信息,确保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3.建立健全信息管理、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