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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7 09:00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呼伦贝尔365体育投注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以求真务实精神,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更好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现公布鄂温克旗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旗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7519,电子邮箱:ewkzwgk@163.com)。

    一、概述

2018年,鄂温克旗各级行政机关以365体育投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实施细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政务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8年6月份,我旗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梁永三同志为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巴特尔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定旗政府信息调研室具体负责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一名,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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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组织开展全旗政务公开培训学习,邀请市党校副教授石少春讲解政务公开相关知识,培训为期4天,全旗共1155人参加此次培训。

2018年8月,旗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并于12月6日至23日对各地区和各部门上报的政务公开电子台账进行考核,台账成绩与日常成绩相结合,最终考核结果报送至旗委考核办,作为2018年度苏木乡镇及旗直部门领导班子考核政务公开工作的成绩。

(二)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1.做好“八张清单”公布工作。按照自治区编办关于“八张清单”公布版面与自治区一致的要求,旗编办及时与旗政府网络中心对接,达到“八张清单”公布形式与自治区统一。在网站版面制作完成的基础上,旗编办又组织全办人员将“八张清单”内容进行了重新录入,及时在鄂温克旗政务网新版依法行政栏目内开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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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动基础清单标准化建设。按照呼伦贝尔市审改办《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呼审改办发5号)文件要求,旗编办对照自治区制定的《旗县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调整行政权力事项,补充行政权力事项基本要素,梳理完善各部门权责清单。通过基础清单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基础清单,明晰行政机关权力事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各部门已将通用清单修改意见反馈至旗编办,经与市编办沟通协调后对相应的权责事项进行修改完善。目前,共梳理权责清单6533项。现旗编办按程序将新版的《通用清单》提交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待合法性审查通过后将提交旗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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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动态管理机制

1.旗编办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第208号令)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程序及《呼伦贝尔市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有涉及取消事项的部门书面提交调整申请,并提供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内容、设定依据、实施机构、运行程序等材料。由旗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行政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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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据呼伦贝尔市审改办《关于对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呼审改办发〔2018〕2号)文件要求,旗编办高度重视,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做出部署安排。一是牵头组织各审批部门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逐项列明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二是在各部门自行清理的基础上,旗编办认真对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对中介服务事项的设置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等内容,逐一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进行对照,力求做到有理有据、合法合规,对设立依据不充分的中介服务事项,通知单位清理整改或补充设立依据。鄂温克旗编办积极开展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清理后,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5项,并及时在旗政府网站依法行政专栏向社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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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编制公开“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开展“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梳理工作。按照上级审改工作要求,旗编办以“群企满意”为目标,全力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梳理工作,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情况,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整理出符合“三办”条件的事项,再由旗编办进行梳理整合,编制出《鄂温克旗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目录清单》及办事指南、《鄂温克旗“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目录清单》,并在政务网上予以公示。对于暂不具备“三办”条件的事项,着力破解难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不断扩大我旗审批服务“三办”覆盖面,做到审批流程精简化,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跑”。提升部门单位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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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展“一网、一门、一次”专项整改工作

为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按照呼伦贝尔市审改办《关于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精神,我旗高度重视,切实认真落实,针对存在的“政务服务规范不标准;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过多过滥;便民利企不到位、不方便;服务大厅规划不统一、事项不集中、办事来回跑;便民服务设施不完善、政务服务不畅通、中介服务不规范”等问题积极整改,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抓住具体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入和巩同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构建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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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行办事要件标准化,完善办事指南

按照上级要求,旗政务服务中心制定政务服务标准化的思路办法,重新编制《服务指南》,在全旗范围内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八统一”,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单、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统一。按照准确、全面、易懂的原则,认真梳理办事流程,完善《服务指南》等宣传手册。设立触摸一体查询机,办事群众可直接查询办事流程、要件、收费标准等。通过LED屏循环滚动播出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提供表格及示范文本。各窗口统一制作示范文本,供办事群众参考。统一印制表格等文本文件,免费向办事群众提供。在旗政务网统一公开所有办事表格和示范文本,供办事群众浏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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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我旗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我旗提案建议答复、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公益事业、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已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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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我旗2018年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3169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511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386条;政府公报为蒙汉双语版,双月刊,全年共发行六期,公开政府信息数10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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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旗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内政办发【2015】146号)和《呼伦贝尔365体育投注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办法》(呼政办发【2018】34号)相关规定,并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办法》(鄂政办发【2018】12号)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流程情况,进一步改进公开方法,优化工作流程、突出便民服务效能,把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截至目前,我旗2018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条例》实施以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收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旗未产生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2018年鄂温克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政府公报栏目及内容过于单一,守旧;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仍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四是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力度小,出现拖拉滞后现象。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扩展丰富政府公报栏目及内容,增设新闻发布、部门文件、调研报告等栏目。

(二)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权责清单、市场监管、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减税降费、精准扶贫、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等信息公开力度,进行梳理、汇总,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督促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对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