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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15 09:00 来源: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和2013年度呼伦贝尔市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6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呼伦贝尔市文化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积极推动文化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召开会议,部署工作

    在由何涛局长任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呼伦贝尔市文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善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年初,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

    (二)健全制度,规范工作

    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经多次征求各科室意见并进行保密审查后,建立完善的呼伦贝尔市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层级受理制度、发布登记制度、公开发布制度等9项工作制度,并在呼伦贝尔市文化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更新网站,规范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呼伦贝尔市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开展网站改版工作。新版呼伦贝尔市文化局政府门户网站对机构职能、权力运行流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办事指南等进行主动公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府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 机构职能。包括机构概况、领导介绍、内设机构和职责。

    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文化行政执法项目设置及依据。

    3.文化行政许可事项。

    4.重大事项。

    5.文化动态。

 (二)公开形式

 政府网站。充分发挥呼伦贝尔市文化局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呼伦贝尔市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加大信息发布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部设置了信息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对只涉及特定主体权利义务,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采取了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4年呼伦贝尔市文化局未发生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费用事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呼伦贝尔市文化局未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呼伦贝尔市文化局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