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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呼伦贝尔市扶贫办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27 09:00 来源:呼伦贝尔市乡村振兴局 字体:[ ]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办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编制和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2013年,我们依据《2013年呼伦贝尔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围绕扶贫开发头号民生工程这一中心工作,以促进贫困人口发展、就业、增收为主题,以公开扶贫开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加强领导,倾心服务,改进手段,狠抓落实,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工作力度,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我们根据办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变动情况,及时充实了扶贫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指定一名副主任分管日常事务,具体工作由综合科专人负责。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条例》和呼伦贝尔市领导关于政风行风建设、政务公开工作的讲话、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与扶贫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年初有安排,年中有督查,年末有考评。

(二)突出工作重点。对本部门2013年度决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支出决算进行了认真归类梳理,按要求在本部门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公告公示,特别是对扶贫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和重点扶贫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重大敏感问题,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及时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开展了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服务群众和与群众沟通的工作。据统计,年内在自治区网站公开有关扶贫项目资金的各类信息45条;参加呼伦贝尔市《行风热线》节目2期,在自治区级报纸、期刊、网站、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扶贫动态稿件30多篇(条),编印内部刊物《扶贫信息》22期。

   (三)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扶贫开发工作职能,制定了《2013年扶贫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修订完善了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在具体工作中,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信息提供处室和单位提出初步意见,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涉及敏感问题的重大事项,提交办主要领导或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综合处根据保密要求进行审核,全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布,做到了合法合规、公开公正、及时便民。

   (四)注重推进实效。注重日常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如,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从制发公文源头抓起,明确政务事项公开与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2013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