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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统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21 09:00 来源:市统计局 字体:[ ]

2008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的第一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基本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现将2008年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市统计局根据政府统计信息的内容,通过政府和统计网站、新闻发布会等载体,主动及时地向社会作了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和类别包括:统计局工作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联系方式;国家、自治区、市有关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依据、主体、程序、结果,投诉渠道;办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等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标准、办理期限、办理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本等;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统计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会议主要内容;有关统计数据和其他政务信息。并做到了宜公开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明确了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和申请处理程序。通过统计信息网、信函、传真以及当面申请等方式收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根据《条例》规定,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部分涉及保密,或者不宜公开的信息,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一年来,我局受理社会各界人士电话、传真、咨询120人次,上门咨询近300次,经局长信箱和公众监督受理信箱咨询11件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大量的政务信息都是无偿提供。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2.统计宣传有待加强。由于统计宣传不够到位,社会公众对统计指标口径、数据采集方式的缺乏全面了解,对有些统计数据存在疑虑和误解。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对部门、个人执行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建立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2.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局机关统计政务信息,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加强统计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3. 进一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普及教育,强化统计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