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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林业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10-20 09:00 来源:市林业和草原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我局按照《条例》精神和上两级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进林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抓机构完善,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明确分管局长、责任科室,完善组织机构。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由办公室主任牵头抓,配备责任意识强、懂技术的同志专门落实该项工作,把好技术、文字"两道关"。

(二)抓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作用。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职责与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全面推行电子公文发布审核制度,从具体审核操作上层层把关。三是按照年初工作思路,强化责任落实,一级抓一级,着重加强对局属单位和各科室的发文指导和监督,确保人事、重大活动信息及时公开。

(三)抓公开载体,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立足服务林区林农抓政府信息公开,在明细办事程序方面作好服务。加强《呼伦贝尔林业网》这一林业窗口和载体建设,每日更新信息10条以上。在网上办事栏目公开《内蒙古自治区苗木价格信息表》、森林植物检疫证书审批等信息,明确相关办事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和公布。二是立足当前重点工作抓政府信息公开。开辟《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先争优》等活动专栏,突出宣传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沙区治理、保护野生动物等方面内容。三是立足强化廉政建设抓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组织机构、工作职能、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等信息,使廉政建设落实到位、到岗、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902条,其中:通过市林业局网站发布信息795条,上报自治区林业厅467条,上报市委信息处29篇,上报365体育投注信息处24篇,绿色时报3篇,人民网1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涵盖机构介绍、人事任免、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365体育投注门户网站、呼伦贝尔市林业网、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网站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1年度公开收费项目:森林植物检疫费、《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工本费、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联审,分管领导把关的工作制度,确保及时公开,有效公开。

二是完善搭建平台。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和发布。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利用新闻  发布、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三是执行网络化操作。做好发文常规审核和公开审核相结合,做到按规范流程操作到位。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多发布政务信息,鼓励我局人员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是加快推进我局门户网站建设,优化互动栏目,增强互动性,确保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加强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