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工作直接关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别是在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的情况下,按时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市财政局按照上级惠民政策文件要求,坚持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深刻认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全面落实民生工程的重要指标。同时,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资金保障和发放工作。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
同时督促旗县及时发放、做好困难群众保障工作。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及护理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工作支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因疫情问题而影响今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落实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