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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呼伦贝尔市第二十七批6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4-30 14:35 浏览: 【字体大小:

3月26日至4月28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交办365体育投注举报案件33批共301件(来电168件,来信133件)。按照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目前,365体育投注已完成第27批6件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并上报自治区。相关案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7批 2022年4月30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NM202204200048

2021年末,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谢尔塔拉第一牧场将上百车的牛粪倒入石头大坑用土掩埋,大雨时极易溢出流入河里。2022年2月,谢尔塔拉第二牧场在无环评许可的情况下,施工打混凝土。

海拉尔区

水,其他污染

1.2022年3月15日,海拉尔区生态环境分局接到海拉尔区人民政府转办关于谢尔塔拉第一牧场将牛粪倒入大坑内的信访件,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地点位于谢尔塔拉第一牧场南侧、海拉尔河北岸山坡上的废弃采石坑内,距离海拉尔河直线距离约300米,地理位置坐标北纬49°28.145′,东经119°95.132′。

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采石坑内部主要倾倒物为发霉变质饲草和混杂其中少量的牛粪。针对谢尔塔拉第一牧场将上百车的牛粪倒入石头大坑内,具体数量无从考证。废弃采石坑距离河体较远,牛粪未溢出流入海拉尔河。

2.2022年4月21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谢尔塔拉第二牧场环评报告书于2016年12月29日通过海拉尔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取得《关于海拉尔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谢尔塔拉农牧场第二牧场规模化奶牛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海环审书字〔2016〕3号);2020年3月2日通过海拉尔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取得《关于同意海拉尔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谢尔塔拉农牧场第二牧场规模化奶牛场污染防治设施变更项目说明的批复》(海环字〔2020〕8号)。

经现场检查,该单位正在生产,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8日在谢尔塔拉第二牧场内建设1座晾晒场,占地约14000平方米,地面为混凝土材质并铺设了防渗膜,不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针对谢尔塔拉第一牧场向外部环境排放未经处理的畜禽养殖废物的问题,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分别于2022年3月24日和2022年4月6日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呼环责改字〔2020〕01004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呼环罚〔2022〕01004号),责令该单位于2022年5月15日前对采石坑内倾倒的畜禽养殖废物进行治理并处罚款4万元,已缴纳罚款。

属实部分

2022年4月21日现场勘查,谢尔塔拉第一牧场已将采石坑内发霉变质饲草和牛粪清运至厂区防渗晾晒场,待进行发酵处理后还田,目前已清理完成90%左右,石料坑还存在部分牛粪,清理工作仍在进行中。下一步,海拉尔区生态环境分局将监督该单位按《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于2022年5月15日前清理完毕。

阶段性办结

2

X2NM202204200046

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巴尔虎蒙古部落在海拉尔到满洲里的公路边上,非法占用破坏大量草场用于开发旅游点,非法修路和建设永久性建筑物。

新巴尔虎左旗

生态

1.现场核查情况

经查,该旅游景区位于新巴尔虎左旗嵯岗镇牧场八队(绥满高速公路北侧),由新巴尔虎左旗巴日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经营,在该公司负责人的个人草场承包经营权范围内。景区建设项目于2016年4月,新巴尔虎左旗发改委备案(新左发改字〔2016〕39号),符合《新巴尔虎左旗草原旅游发展规划(2020-2030年)》。该景区内建(构)筑物有永久性和临时搭建两种,一是永久性建筑有蒙古包群、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通停车场的便道(1.5亩)、篝火场地、跑马场看台;二是临时搭建有9顶传统蒙古包、1条径道(1.347亩)、1个蓄水池(0.3255亩)。

2.调查核实具体情况

(1)“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巴尔虎蒙古部落在海拉尔到满洲里的公路边上,非法占用破坏大量草场用于开发旅游点,非法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内容部分属实。

经核查,一是该景区永久性建筑有征用使用草原审核手续,分别为2019年1月内草审字〔2019〕第81号、2019年12月内草审字〔2019〕第917号,占用草原范围均在征用使用草原审核同意范围内。二是部分永久建筑的占用的草原于2017年6月取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内政土发〔2017〕313号),用地面积3.1809公顷。目前,景区负责人正在申请补办景区停车场硬化地面、景区跑马场看台占地的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共14.43亩(在上述征用使用草原审核同意范围内,2021年嵯岗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以违法占地查处并结案)。三是景区搭建的9顶传统蒙古包,蒙古包底座设置为高架悬空,区域为在景区负责人个人草场承包经营权范围内。四是永久建设的1条通往停车场的便道已办理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但未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临建的1条径道、1个蓄水池没有办理临时占用草原许可手续。嵯岗镇综合执法局目前已启动执法程序,景区责任人已于4月22日开始拆除占用1.6725亩草原的临建设施。

综上,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巴尔虎蒙古部落在海拉尔到满洲里的公路边(绥满高速公路北侧)草场开发旅游点,符合旅游规划;景区临建占用草原1.67亩(已拆除),景区1条通往停车场的硬化便道未办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面积1.5亩。

(2)“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巴尔虎蒙古部落非法修路”核查情况

通往该景区共有2条交通干线,一条是绥满高速公路连接线与通往巴尔虎蒙古部落景区的连接公路,2019年5月,国家林草局以林草许准〔2019〕10号文件审核草原手续。另一条是农村公路X904至牧场九队公路(编号:C017150726)穿越该景区,该公路于2006年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并在交通部农村公路数据库中备案规划路线。2011年,新巴尔虎左旗政府安排新巴尔虎左旗旗交通局结合农村公路建设,修建了以上规划路线的巴尔虎景区段落(G301线道口-巴尔虎景区段)。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6年第3号)第二十二条、《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细则(暂行)》第三十一条规定,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用地依法列入农用地范畴。

属实部分

下一步,嵯岗镇综合执法局依法查处1条硬化便道(1.5亩)占用土地行为,处罚后补办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依法查处临时建设施占用1.6725亩草原行为,监督责任主体拆除临建和恢复植被。

阶段性办结

3

D2NM202204200043

1.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垃圾处理厂,在农场2队随意堆放垃圾,污染地下水,占用集体草地约100亩。

2.天通寺伊利牧场,将牛粪直接堆放在耕地里(1米多高),占用集体的耕地约45亩。

3.亚东镇优然牧业,将牛粪堆放在亚东镇交警大队对面的耕地里,污染河水、地下水。

4.金某某的锅炉房燃烧原煤,烟味呛人,污染环境,锅炉房加压泵噪声扰民。

阿荣旗

土壤,生态,水,噪音

1.“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垃圾处理厂,在农场2队随意堆放垃圾,污染地下水,占用集体草地约100亩”问题部分属实。投诉人所反映的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垃圾处理厂,实际为阿荣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1)关于“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垃圾处理厂在农场2队随意堆放垃圾”问题。经现场核查,阿荣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进行垃圾填埋作业,进场生活垃圾均在作业区进行分区填埋,场区内及场区四周(农场2队范围)均不存在随意堆放垃圾的情况。

(2)关于“污染地下水”问题。2018年6月27日,阿荣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防渗膜发生破损,随即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修复。2018年11月原阿荣旗环境保护局委托黑龙江省环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垃圾填埋场地下水进行检测(报告编号:HESTC-18-11-28),检测结果显示垃圾填埋场1#、2#监测井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氟化物、铅、铁、锰、氨氮等多项污染物浓度超标,4#监测井铁、锰超标。为全面掌握阿荣旗那吉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2019年5月阿荣旗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全面调查基础上编制了《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之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泄露污染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结论显示:“地下水在地层中的流动是相对缓慢的过程,切断污染源后,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恢复原状”“通过整改后填埋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有效可行,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也较小。通过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及影响预测,本评价推荐采用自然衰减监测法作为近期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在接到群众举报件后,阿荣旗生态环境分局于2022年4月委托黑龙江省环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垃圾填埋场地下水进行了再次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ESTC-22-041501),检测结果显示:垃圾填埋场1#、2#监测井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等污染物浓度超标。通过对比2022年4月与2018年11月黑龙江省环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地下水现状检测数据,1#监测井(污染监控井)、2#监测井(污染监控井)污染监控井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总体上呈下降趋势,4#监测井(污染扩散井)各项污染物浓度监测全部达标。由此可见,垃圾填埋场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在持续恢复,未发生新的泄露污染,《报告》中采用自然衰减监测法有效可行。下一步,阿荣旗将继续遵从《报告》建议,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随时掌握污染物向周围扩散的范围和浓度大小,确保垃圾填埋场周边的地下水水质安全。

(3)关于“占用集体草地约100亩”问题。阿荣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位于阿荣旗那吉屯农牧场二队,2010年2月开工建设,2010年12月竣工投入运行。经实地测量,垃圾处理场占用区(包括办公区、垃圾处理区)面积为141.76亩,经与2011年、2019年阿荣旗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比对,地类为非林地;经与阿荣旗2009年阿荣旗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进行比对,占用旱地82.186亩、天然牧草地3.719亩、其他草地50.691亩(初步测量结果)。调阅相关审批手续档案发现,垃圾处理场于2009年获得了建设用地批准书(2009阿政划010)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507211200800059),但未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阿荣旗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对垃圾处理场涉嫌占用草原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垃圾处理场补办草原征占用手续。

2.“天通寺伊利牧场,将牛粪直接堆放在耕地里(1米多高),占用集体的耕地约45亩”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信访投诉中所反映的牧场为呼伦贝尔市优然牧业示范牧场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示范牧场)。该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委托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固肥还田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报告显示固肥还田符合国家关于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标准。该牧场与阿荣旗友禾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友禾农业)签订了《牧场固肥和液肥消纳协议》,委托友禾农业清运消纳牧场生产产生的固肥。友禾农业在阿荣旗新发乡流转经营耕地约20000亩,第一示范牧场生产产生的固肥全部于上述耕地进行还田利用,友禾农业固肥消纳能力完全可满足第一示范牧场固肥处置需求。现场核查发现,友禾农业曾将用于还田的牛粪临时堆存于其流转经营的耕地中,检查时已使用旋耕机将堆存牛粪旋耕还田,现场已无牛粪堆放情况;该企业亦无占用其他集体或个人耕地堆放牛粪的行为。下一步,阿荣旗人民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对第一示范牧场粪污还田的日常监管。

3.“亚东镇优然牧业,将牛粪堆放在亚东镇交警大队对面的耕地里,污染河水、地下水”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信访投诉中所反映的亚东镇优然牧业为呼伦贝尔市优然牧业示范牧场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示范牧场)。2021年9月,第二示范牧场与阿荣旗金土地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土地农资)签订了《牧场固肥和液肥消纳协议》,第二示范牧场生产产生的固肥全部由金土地农资负责清运消纳,不存在第二示范牧场将牛粪堆放在亚东镇交警中队对面耕地情况。

2022年2月10日,为绿化美化阿荣旗亚东镇交警中队驻地周边环境,阿荣旗金土地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无偿为该中队提供干牛粪,用于增加驻地周边土壤肥力,改善土质。干牛粪堆放于中队驻地院墙外和门前空地,经与2009-2018年阿荣旗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进行比对,地类为未利用地(其他草地)。2022年2月12日,该中队组织人员将干牛粪与土壤拌合并进行了平整,播种了草籽。因干牛粪用量不多且堆放后随即与土壤拌合进行摊平,未对河水、地下水造成污染。综上所述,亚东镇交警大队驻地院墙外和门前堆放牛粪情况属实,但是堆放地点是未利用地,不是耕地;污染河水、地下水情况不属实。

4.“金某某的锅炉房燃烧原煤,烟味呛人,污染环境,锅炉房加压泵噪声扰民”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信访投诉中反映的“金某某的锅炉房”为阿荣旗鑫福源热力有限公司,负责为阿荣旗亚东镇镇区提供集中供热服务。该项目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10月建成并投入运营,建有1台30吨倾斜式往复炉排热水锅炉、1台20吨倾斜式往复炉排热水锅炉(备用)燃煤锅炉,配套建有布袋除尘器、脱硫塔、SNCR脱销装置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2020年、2021年,该企业先后5次委托黑龙江绿宸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锅炉废气排放开展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现场核查发现,企业所在位置周边300米内无人口聚居区,且供热范围内均是6层以下的楼房,因此未安装加压泵,不存在锅炉房加压泵噪声扰民问题,但不排除企业生产过程可能会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部分

2022年4月17日,阿荣旗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黑龙江绿宸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阿荣旗鑫福源热力有限公司锅炉废气进行了采样;2022年4月25日,第三方检测机构(黑龙江绿宸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Q220417-3),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供热锅炉各项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下一步,阿荣旗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尽量减轻对周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

 

未办结

4

D2NM202204200038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泊润水岸小区,距离附近居民平房不到10米,施工噪声扰民。

扎兰屯市

噪音

经核查,扎兰屯市泊润水岸小区工程为在建项目,施工工地临近居民平房居住区,噪声主要来自工程施工机械。

2022年4月22日,扎兰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扎兰屯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选取4个点位对泊润水岸建筑工地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时工程机械正常运转。2022年4月23日,扎兰屯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该工地噪声昼间最高67.6分贝、夜间最高40.9分贝,均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虽然达标排放,但施工时对周边居民生活仍然会产生一定影响。

扎兰屯市生态环境分局要求施工单位将施工作业时间调整为上午7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18时00分,并严禁夜间施工;同时要求施工单位设置专人负责绿色文明施工,开展教育培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属实部分

下一步,扎兰屯市将举一反三,开展建筑施工执法检查,全面做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居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已办结

5

X2NM202204200027

2018年,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额尔和乡额尔和村二连沟子造林户的450亩林地被人砍伐。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生态

现地测绘涉事地块面积610.35亩,经比对2016年莫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图(2016—2020年)及2019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显示:涉事地块中434.84亩为未成林造林地、22.52亩为宜林地、30.81亩为林业辅助生产用地、122.18亩为非林地。经查,涉事地块部分为莫旗2009年三北防护林工程项目造林地块,并于2010年2月提交林权登记申请表,该表中显示申请林权面积为450亩,与投诉人反映情况中林地面积相符、属实;经现地勘查,涉事地块内活立木占地面积20.25亩,未发现砍伐痕迹,与投诉人反映的林地被砍伐情况不相符、不属实。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实部分

下一步,莫旗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额尔和乡党委政府将深入调查,加大对非法侵占林地、草地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恢复植被地块管护,确保不发生破坏林地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

6

D2NM202204200019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金色家园小区排水系统有污水溢出,影响小区环境。

海拉尔区

2022年4月21日,海拉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海拉尔区金色家园小区未发现排水系统有污水溢出,但由于地下车库地面冻胀和地下水位上涨,导致地库进水,影响小区环境。

属实部分

物业公司已进行排水处理。同时,海拉尔区住建局已责成小区开发商呼伦贝尔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地库进行防水处理,目前正在进行防水修补施工作业,拟于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今后如再发现渗漏问题将及时解决。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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