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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呼伦贝尔市第二十批8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4-23 14:39 浏览: 【字体大小:

截至4月23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交办365体育投注举报案件29批共268件(来电160件,来信108件)。按照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目前,365体育投注已完成第20批8件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并上报自治区。相关案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0批2022年4月23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NM202204130054

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得耳布尔镇马二修理部后第三栋的西侧(原武装部拆迁后建设的国家保障房)有一个垃圾坑,里面堆放了大量的生活垃圾,无人清运,环境影响很严重。

根河市

土壤

(一)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基本属实。

(二)信访问题处理情况

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垃圾坑位于得耳布尔镇税务分局后侧,得耳布尔林业局棚户区集中改造平房区西侧。

该垃圾坑为得耳布尔林业局棚户区集中改造平房区生活垃圾堆放点,附近有常住居民70余户、200余人,每日产生垃圾约0.25吨,冬季该区域居民生活垃圾与冰雪冻结在一起,形成了垃圾堆。

该垃圾堆为得耳布尔镇大林公司保洁责任区,有固定的清理时间,夏、秋两季为一星期清理一次,春、冬两季为十天清理一次。

基本属实

2022年4月13日,得耳布尔镇大林公司调动铲车1辆、钩机1辆、自卸运输车3辆立即对该垃圾点进行清理,共清运冰雪和生活垃圾约5吨,地表生活垃圾清理干净后,使用炉灰进行覆盖,于4月14日12时完成清理工作。因交办件下达前,得耳布尔镇正在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对全镇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共清理垃圾约200立方米,投诉人所述垃圾坑已于当时清理完毕。

根河市委、365体育投注将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大垃圾清理频次,切实增强城镇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成效。

已办结

2

X2NM202204130025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的陈某某,在扎区西大营养殖基地西侧,圈地占草原进行洗沙;在扎区重化工业基地,圈占白沙岩坑盗采沙石;在扎赉诺尔区华能煤业公司开采范围内私自圈地上百亩,盖多个房屋;在鲜卑古墓附近圈占100多亩耕地种树。

扎赉诺尔区

生态

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1.现场核查情况。(1)“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的陈某某,在扎区西大营养殖基地西侧,圈地占草原进行洗砂”问题部分属实。2022年4月14日,扎赉诺尔区自然资源分局接到信访举报案件后,聘请呼伦贝尔经纬测绘有限公司对信访举报区域进行实地测量,认定陈某某圈占土地58.42亩。经与国土二调数据对比,其中,天然草地18.09亩,城市建设用地40.33亩。扎赉诺尔区农牧水利局经现场核查,发现厂区内存在堆放砂石料情况,但未发现洗砂设备和洗砂水源。

(2)“在扎区重化工业基地,圈占白沙岩坑盗采砂石”问题不属实。经查,信访人反映的白沙岩坑位于扎赉诺尔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西北侧,为上个世纪60年代扎赉诺尔露天矿排土场区域范围内一处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是建砖厂及取料形成的废弃矿山(俗称白沙岩坑),治理责任人已灭失,现为历史遗留无治理责任主体矿坑。为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恢复区域生态系统功能,2021年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下发的相关文件,启动实施了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划定的治理区总面积255.73公顷,其中包括此区域31.97公顷。2021年8月9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工程设计书进行了评审并通过。目前,此项目已基本完成,待2022年6月底完成复绿工作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扎赉诺尔区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该区域存在圈占盗采行为。

(3)“在扎赉诺尔区华能煤业公司开采范围内私自圈地上百亩,盖多个房屋”问题属实。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区域为华能煤业公司露天矿南排土场,经扎赉诺尔区华能煤业公司测量,认定当事人圈占土地约800亩。同时,被举报人又在该处原有1座砖瓦结构平房(63平方米)周边搭建了1处简易圈舍(约130平方米)和4个蒙古包。

(4)“在鲜卑古墓附近圈占100多亩耕地种树”问题部分属实。2022年4月14日,扎赉诺尔区自然资源分局聘请呼伦贝尔经纬测绘有限公司对信访人反映的区域进行实地测量,认定被举报人圈占土地,共计94.82亩。经核查,圈占土地种树事实属实,且圈占土地性质为耕地,但该区域不在鲜卑古墓保护区范围内。

2.查处情况。目前,扎赉诺尔区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正联合对该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启动司法程序。扎赉诺尔区纪委对相关违法违纪行为介入调查。

3.整改情况。针对“在鲜卑古墓附近圈占100多亩耕地种树”问题。3月24日扎赉诺尔区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已联合调查涉嫌占用耕地案件,4月18日满洲里市公安局已进入立案侦查阶段。

部分属实

1.针对“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的陈某某,在扎区西大营养殖基地西侧,圈地占草原进行洗砂”问题。一是责成扎赉诺尔区自然资源分局对陈某某占用天然草地情况进行立案查处,要求其限期清除地上附着物并恢复草原植被。二是由扎赉诺尔区农牧水利局负责,核实陈某某占用特养基地西侧范围城市建设用地情况,移交扎赉诺尔区自然资源分局查处。

2.针对“在扎赉诺尔区华能煤业公司开采范围内私自圈地上百亩,盖多个房屋”问题。扎赉诺尔区自然资源分局对该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达到移送条件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未办结

3

X2NM202204130023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海拉尔垃圾填埋场于2021年7月溃坝,大量黑水流到海拉尔河,有污泥碎塑料等杂物,漂浮在河上、留在滩地上,几天后才修缮,下游陈巴尔虎旗牧民担心牛羊饮水。

海拉尔区

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022年4月14日,海拉尔区生态环境分局、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2021年夏季,海拉尔区降水量较大,2021年7月21日下午,海拉尔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坝体边坡顶部出现滑坡,雨水、上层渗滤液及泥沙外溢。垃圾填埋场第一时间协调相关单位,调入机械设备及必要物资进行现场处置,通过铺设防渗膜、塑料布等,对外溢泥水混合物进行统一收集在距海拉尔河道约450米处,并回收至临时应急池,同时对坝体滑坡处进行修缮。处理后对外溢雨水及渗滤液连同场地周边的泥土进行回收,运送至垃圾填埋场,未流至河滩及海拉尔河。不存在信访人提到的黑水流向海拉尔河和污泥碎塑料等杂物漂浮在河上、留在滩地上和几天后才修缮的情况。2021年7月29日、2021年8月3日海拉尔区生态环境分局对河水断面进行了2次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海拉尔河水体未受到影响。

部分属实

为防范异常天气对坝体的影响,2021年10月11日海拉尔区政府已经批准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坝体加固项目(后变更项目名称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项目),2022年3月22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得到批复,计划2022年年底建设完成。

阶段性办结

4

X2NM202204130014

2015年至2016年,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复兴镇王某某伙同赵某,在地房子村五组(同升屯)东侧东山头非法挖取砂石6000余立方米。

阿荣旗

生态

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问题中的地块位于阿荣旗复兴镇地房子村五组(同生屯),通过实地勘验发现,阿荣旗复兴镇地房子村五组(同生屯)北侧确有一处风化砂坑,通过走访附近村民了解到,该砂坑系地房子村村民在宅基地建设、田间路修复及院落平整时零星取料形成。经阿荣旗自然资源局调档核查发现,该信访事项与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下发编号D150000201807060019线索为相同问题,该事项已于2018年7月6日,由阿荣旗纪委牵头,联合原国土局、农牧局、原林业局、复兴镇人民政府对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通过对原复兴镇国土所、地房子村两委成员、地房子村五组组长、砂坑附近居民的调查取证,均证实王某某从未在此取料,王某某及赵某本人也否认曾在此取料。无证据直接表明二人在地房子村五组东侧东山头非法挖取砂石。

部分属实

下一步,阿荣旗人民政府责成阿荣旗自然资源局及相关乡镇加强临时取料点的审批及开采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村民生产生活的取料用料行为,强化监管手段、织密基层管控网络。

已办结

5

D2NM202204130018

呼伦贝尔市根河市美林小区居民楼下超市,高音喇叭和过往送货车辆噪声扰民。

根河市

噪音

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属实。

1.“呼伦贝尔市根河市美林小区居民楼下超市,高音喇叭”问题属实。

经现场核查,美林小区居民楼下超市商店共有8家,其中有4家在售货时有喇叭,喇叭最大功率为35W,喇叭处于时断时开的状态,分别是:美林家园8-5-102来福商店、美林家园17-1-101售卖大碴粥的小吃部、美林家园1-3-102晟鑫果蔬平价超市、美林家园2-4-102天天来生鲜果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呼伦贝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为解决高音喇叭扰民的问题,4月15日根河市综合执法局及市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共依法取缔了4家超市商店的喇叭。

2.“过往运货车辆扰民的问题”问题属实。

根河市美林小区处于根河市区东北部,位置比较偏远,小区仅有一条城市路网道路为护林路,该道路非城市主干道,个别过往货车为小区居民楼下商户运送货物。

根河市市场监管局与交通局开展了联合走访,与商户进行走访谈话,要求商户车辆在小区附近不能扰民。小区商户已全部同意,并签字承诺。后期社区网格人员将进行监管巡护,遇有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相关执法部门处置。

属实

下一步,根河市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市域内其他小区进行排查整治,加强环境噪声监管,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努力建设低碳社区、和谐社区。

 

已办结

6

D2NM202204130013

1.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嘎鲁图街和南兴路交汇处西,距离居民楼不到200米的搅拌站,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粉尘污染。

2.该搅拌站砍伐景观绿化树木,变为进出通道。

鄂温克族自治旗

大气

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鄂温克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巴彦托海镇党委政府现场调查核实。

嘎鲁图街和南兴路交汇处附近有一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距最近的居民区金鼎上城小区北区直线距离约482米。为呼伦贝尔市健森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法人刘某。该区域原为呼伦贝尔市国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2018年,呼伦贝尔市国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呼伦贝尔市健森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因国安公司将厂区借给涉黑人员堆放回填土和机械,在案件侦办期无法办理后续手续。2021年底,涉黑案件审理结束后,呼伦贝尔市健森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呼伦贝尔国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协商该搅拌站办理其他手续。目前正在清理资产、评估、缴纳欠税过程中。

该搅拌站自2016年停产至今,厂区内堆存回填土和石料2万方左右,均已苫盖。检查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扬尘现象,厂区道路未进行硬化处理,大风天气有可能产生扬尘。对此,已要求呼伦贝尔市健森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采取苫盖、密闭等抑尘措施,对裸露地面进行洒水降尘。

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2年3月23日对该公司下达过《关于要求重点行业对易产生扬尘物料密闭贮存的通知》。经现场核查,该区域无砍伐绿化树木情况,进出通道为原有道路,不存在砍伐景观绿化树木变为进出通道情况。

部分属实

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求该公司在未完成全密闭改造前不得投入生产,企业签订承诺书。该企业预计6月底前完成全封闭储料仓安装、厂区路面硬化及环保手续办理工作。

 

已办结

7

D2NM202204130009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有人占用集体和个人草场10000亩,用于种植小树苗。

鄂温克族自治旗

生态

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基本属实。

根据举报人所描述面积及树苗大小,对鄂温克旗林草局近几年来在锡尼河东苏木行政区内造林项目进行梳理比对,2019年防护林项目符合举报人描述的问题,具体如下:

2019年,鄂温克旗林草局在锡尼河东苏木行政区范围内落实三北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项目17918亩。根据“2019年度林地一张图”和林权证档案,造林地块中16451亩落实在锡尼河林场和维纳河林场国有林权证范围内;150亩落实在南屯林场国有林权范围内;1317亩落实在罕乌拉嘎查集体林地,均发放集体林权证。经与项目区域嘎查、牧民草原证进行比对,2005亩造林地与罕乌拉和孟根图雅嘎查个人承包经营草场重叠,2074亩造林地与巴音乌拉嘎查集体草场重叠,1564亩造林地与哈日嘎那嘎查集体草场重叠,1304亩与维特很嘎查集体草场重叠,重叠面积合计7463亩。经鄂温克旗林草局与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核查,在东苏木行政区范围内,除落实林业项目外,无个人私自造林行为。经判断,举报人反映的是“一地双证”历史遗留问题。

“一地双证”历史遗留问题产生原因。1992年,鄂温克旗为考虑资源保护和当地牧业发展,经林业部门与苏木乡镇、嘎查共同现场勘查,将部分林间草场从经营范围划出,确定了林地面积,经呼伦贝尔盟行政公署批准后发放了林权证,锡尼河东苏木行政区划内包含维纳河林场发证面积2542395亩,锡尼河林场发证面积2331975亩。1996年鄂温克旗开展“双权一制”工作,1998年发放草原使用证,涉及锡尼河东苏木发放草原证面积3274968亩。由于当时经费不足、技术条件有限等原因,林业、草原数据不统一,且为了照顾原住民生产生活,将林业施业区内的草原承包到户,从而导致林业生态建设与牧民生产生活之间产生矛盾。

基本属实

鄂温克旗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一地双证”问题,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前提下,认真调查、分析林草“一地两证”的365体育投注以及演变过程,有序推进问题的解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2年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有关工作任务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42号)文件要求,2022年鄂温克旗被列为解决“一地双证”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地区,下一步工作中将按时序进度推进落实,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报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后实施,按照方案裁定此次举报林草重叠的争议地块的地类和权属,预计2022年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同时也将梳理类似的情况,确定资源属性,重新划定林业、草原的发展区域,逐步解决问题;在矛盾未解决前维持现状,不再在重叠地块新增造林地,直至争议解决。

已办结

8

D2NM202204130001

1.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滨河雅居小区1期2期中间有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粉尘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2.距居民楼不到5米处有电线杆,居民担心有辐射污染。

扎兰屯市

辐射、大气、噪音

经核实,投诉人所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1.“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滨河雅居小区1期2期中间有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粉尘污染影响居民生活”问题部分属实。经查,举报人所述建筑工地为泊润水岸建设工地,扎兰屯市住建局要求泊润水岸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中建设工地开展了噪音和粉尘监测,4月14日,黑龙江绿宸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了报告,监测结果显示噪声昼间53分贝、夜间43分贝,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空气质量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虽然达标排放,但施工时可能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2.“距居民楼不到5米处有电线杆,居民担心有辐射污染”问题部分属实。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1至10kV线路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为1.5米。经查,滨河雅居小区1期2期前面共有6基15米电杆,线路长度360米,该线路为10kV西滨线966供电公司01号杆至06号杆,导线为240mm2绝缘导线,杆根部中心点距建筑物最外侧水平距离为4米,边相导线距建筑物最外侧水平距离为3.25米,符合国家规定,不存在辐射污染问题。现已责成扎兰屯市住建局在附近发布公告作出说明,消除居民顾虑。

部分属实

扎兰屯市住建局举一反三,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将施工时间调整为上午7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18时00分,以减少施工期间对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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