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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呼伦贝尔市林业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365体育投注办 发布时间:2018-02-12 00:00 浏览: 【字体大小:

根据《365体育投注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本级预决算公开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16]54号)、《呼伦贝尔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呼政办字[2016]126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呼财预〔2016〕1255号)文件要求,现将经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呼伦贝尔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呼伦贝尔市林业局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林业生态建设、防沙治沙、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365体育投注林业发展的政策、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订365体育投注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林业各类资金,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林业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立项审批;监督管理林业国有资产。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沙)育林工作;开展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各类森林的培育、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林业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呼伦贝尔市绿化委员会及沙区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365体育投注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森林草原防火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宣传、指导、监督、协调365体育投注森林草原防火扑火工作;负责制定本市森林草原防火有关制度和防火扑火预案;负责组织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负责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365体育投注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监督指导365体育投注涉林案件查处,并直接查处有重大影响的涉林案件。

(七)负责365体育投注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负责365体育投注森林资源管理;对365体育投注林权、林地、木材采伐和运输、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八)负责365体育投注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开展365体育投注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评估和动态监测;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365体育投注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培植)、经营利用;指导森林湿地和地方林业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365体育投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九)承担推进365体育投注林业改革,维护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组织指导集体和国有重大林业改革的实施;拟定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定农村牧区林业发展、维护农牧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牧区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十)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商品林发展和利用;指导山(沙)区综合开发;监管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十一)制定林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组织林业科技攻关、成果鉴定、技术推广;指导林业职工培训、职业教育工作。

(十二)承办365体育投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和单位构成

2018年呼伦贝尔市林业局预算编制单位27个, 分别是呼伦贝尔市林业局、地方林业六局、海拉尔航空护林站、扎兰屯航空护林站、市林木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市林业工作站、市林木种苗站、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市蚕业科学研究所、乌奴耳林业技工学校、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市国有林场工作站、内蒙古红花尔基樟子松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市野生动物森林植物资源保护站、呼伦贝尔市森林公安局机关、免渡河森林公安局、乌奴耳森林公安局、巴林森林公安局、南木森林公安局、柴河森林公安局、红花尔基森林公安局,较上年无增减。

编制数571名,在职职工501人,其中行政289人、参公30人、事业182人;离退休职工270人,遗属26人。

三、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8年呼伦贝尔市林业局部门预算收入为9,522.7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9,522.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

(二)2018年呼伦贝尔市林业局部门年度预算支出9,522.7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522.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事业收入预算支出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按支出类别分类情况:

⑴基本支出9392.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518.96万元、基本公用支出731.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82.43万元、专项性公用支出(业务费)159.65万元、专项业务费0万元。

⑵项目支出129.8万元:其中专项资金129.8万元。

⑶经营支出0万元。

2、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328.4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99.6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3.6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25.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5,379.1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6.2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3、2018年部门预算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6,489.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4.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1.91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企业补助77.0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4、2018年部门预算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880.2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64.6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二)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888.99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0万元、对企业补助77.00万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1.91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5、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392.9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9,392.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489.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4.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1.9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77.0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9,522.76万元,比上年减少2,396.47万元,减少25.17%,主要原因:2017年预算收入、支出中含结转结余资金2,385.15万元,本年预算无结转结余资金。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65.68万元,较上年减少76.27万元,减少31.5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为2017年、2018年均无因公出国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24.44万元,较上年减少1.86万元,减少7.07%,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减少相应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41.24万元,较上年减少74.41万元,减少34.5%。其中:

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72.06万元,减少100%,主原因为上年因业务需要有公车购置经费预算72.06万元,本年无该笔预算;

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24万元,较上年减少2.35万元,减少1.64%,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减少相应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31.41万元,其中货物类131.41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较上年增加8.39万元,增长6.38%。

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5.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七、国资产增减变化情况

1、2018年资产情况:

一般公务用车17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1辆、调研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3 辆,较上年变化增加11辆,增加原因:市森林公安局、南木森林公安局、柴河森林公安局、扎兰屯航空护林站增加执法执勤用车;蚕研所新增科研业务用;海拉尔航空护林站增加红花尔基机场专用车辆。

2、2018年房屋建筑物情况:

房屋建筑面积31,066.6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3,000.30平方米、业务用房5,358.81平方米、其他用房2,707.49平方米,较上年减少65,521.43平方米,减少原因:种苗站变更办公地点,原房屋拍卖;扎兰屯航空护林站和蚕业科学研究所2017年预算上报面积为房屋和构筑物面积,2018年因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调整,将上报面积变更为房屋面积,不再含有构筑物面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各单位从各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各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专项性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经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八)债务利息支出:反映政府和单位的债务利息支出。

(九)基本建设支出: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不包括政府性基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呼伦贝尔市林业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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