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呼财预【2016】91号)要求,现将我局经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批复的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呼伦贝尔市审计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管呼伦贝尔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呼伦贝尔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承担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结果的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呼伦贝尔市审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研究制定呼伦贝尔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呼伦贝尔市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365体育投注提交年度呼伦贝尔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365体育投注委托向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365体育投注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365体育投注有关部门和旗市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并承担相应责任。
(1)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2)旗市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本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的财务收支。
(4)365体育投注投资和以365体育投注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365体育投注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6)365体育投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自治区审计厅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各部门、旗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使用国家资源、资金和贷款,或与国家税收有关的其它单位进行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365体育投注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旗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旗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旗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旗市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旗市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旗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承办呼伦贝尔365体育投注和自治区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呼伦贝尔市审计局内设:办公室、法制科、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金融审计科、经贸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外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机关党总支、纪检组。
(十二)呼伦贝尔市审计局应有公务员编制45名,实有公务员40名;应有事业编制17名,实有事业人员13名;应有工勤编制5名,实有工勤人员4名。
二、2016年呼伦贝尔市审计局预算收支情况
本着综合预算、科学论证的原则,从保证审计局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实际出发,结合审计部门工作实际,2016年呼伦贝尔市审计局预算经费财政拨款1499.0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1204.07万元、预算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95万元。
根据审计局的实际情况和2016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全年共计预算支出1499.07万元,
按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5.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07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51.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67万元;
按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0.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5.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3.85万元。
2016年收入、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了541.41万元,增长56.53%:其中财政拨款(补助)较上年增加了246.4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导致人员经费等的增加以及新增了金审工程驻场维护费22万元;上年结余、结存295万元列入2016年预算。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呼伦贝尔市审计局安排“三公”经费28万元。较上年减少0.47万元,减少1.65%,主要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包括: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三)公务接待费5万元。
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比2015年略有变化,整体较去年预算下降了1.65%,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为上涨了0.44%,公务接待费下降了10.23%。
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比2015年决算三公经费下降了0.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涨0.1万元,公务接待费下降0.57万元。由于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护费用增加,但实际支出视公务用车实际运行情况而定。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补助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去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呼伦贝尔市审计局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