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65体育投注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本级预决算公开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16]54号)、
《呼伦贝尔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呼政办字[2016]126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呼财预〔2016〕1255号)文件要求,现将经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能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1.拟定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分析和预测365体育投注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365体育投注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和旗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分解落实365体育投注安全生产控制考核目标,并监督执行。
3.负责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365体育投注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指导365体育投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依法承担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
6.承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8.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9.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10.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生产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11.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承办365体育投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2.受市安监局委托,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等的情况,对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3.参与权限内各类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分析、资料归档等工作。
4.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装及运行情况。
5.承担365体育投注安全生产技术性服务工作。
6.承担市安监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职责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受委托,组织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职责范围内事故查出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组织、指导、监督职责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试工作。
5.承担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工作,依法查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作情况;负责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宣传教育等工作。
8.呼伦贝尔市安全试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和单位构成
2018年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编制单位2个,分别是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个。
编制数52名,在职职工40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37人;离退休职工8人,遗属0人。
(数值取自:部门预算输出表-单位基本信息表)
三、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8年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收入为854.9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854.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
(二)2018年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年度预算支出854.9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54.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事业收入预算支出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按支出类别分类情况:
⑴基本支出626.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84.32万元、基本公用支出55.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59万元、专项性公用支出38.00万元。
⑵项目支出228.00万元:其中专项资金228万元。
⑶经营支出0万元。
2、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2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9.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25.5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1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3、2018年部门预算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484.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1.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59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事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企业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数值取自:预算公开表-收支总表1)
4、2018年部门预算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09.1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14.69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二)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81.49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59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5、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26.9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626.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84.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5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854.94万元,比上年减少122.82万元,下降12.56%,主要原因:
1、2017年上年结余结转没安排在2018年预算上。
2、专项资金专家会诊费较2017年增加28万元,主要原因是煤矿监察职能划分我局专家会诊40万元,按财政要求下浮0.5%。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较上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减少(或增长)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减少(或增加)0%。
(二)公务接待费7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40%,增加原因是国家、自治区对365体育投注加大安全生产巡查、监察力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38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5%,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与接待费互相调整所致。
(1)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或增加)万元,减少(或增加)0%,主要原因没有购车计划安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5%,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与接待费互相调整所致。
(数值取自:预算公开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8)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较上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减少(或增长)0%。
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减少(或增长)0%。
七、国有资产增减变化情况
1、2018年资产情况:
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2辆、调研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较上年变化减少 0辆。
2、2018年房屋建筑物情况:
房屋建筑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较上年增加(或减减少)0平方米,增加(或减减少)原因:本单位没有房产。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各单位从各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各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专项性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经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八)债务利息支出:反映政府和单位的债务利息支出。
(九)基本建设支出: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不包括政府性基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