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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水利局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信息来源:365体育投注办 发布时间:2017-11-20 00:00 浏览: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研究拟定365体育投注关于水利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365体育投注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方向,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组织拟定365体育投注和跨旗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水资源、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       3、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节约用水政策,拟定节约用水的政策、标准,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节水设施验收。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365体育投注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        5、负责365体育投注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指导365体育投注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协调并仲裁旗市区间的水事纠纷。        6、编制、审查365体育投注大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国家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365体育投注重要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旗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协助做好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8、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牧区水利社会化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9、组织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防治及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并定期公告;负责市本级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实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365体育投注水利方面的科技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按权限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指导365体育投注水利队伍建设。         11、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365体育投注防洪抗旱工作,对大江大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365体育投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呼伦贝尔市防洪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2、承办365体育投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本部门机构设置是水利局局机关的11个科室和8个直属事业单位。        2016年呼伦贝尔市水利局部门决算编制单位9个,其中:直属单位8个,分别是呼伦贝尔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呼伦贝尔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呼伦贝尔市水政监察支队、呼伦贝尔市水资源管理站、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信息中心、呼伦贝尔市国际界河管理处、呼伦贝尔市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质量监督站、呼伦贝尔市农牧灌溉排水服务中心。       2016年比2015年减少1个单位是因为原呼伦贝尔市水利工程管理站与原呼伦贝尔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合并为呼伦贝尔市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质量监督站。       编制人数136人,在职人数121人,离退休人数69人,遗属2人。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5,637.66万元,支出总计15,637.66万元。与2016年初预算相比,收入增加11731.8万元,增长300.36%;支出增加11731.8万元,增长300.36%。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433.22万元,增加的主要是上级下达的海拉尔河治理、界河堤防和呼伦湖生态治理工程的建设资金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盘活,市本级和上级下达的Z866等工程的前期费以及工资少量增加;二是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增加952.17万元,此三项收入在做年初预算时没有加入;三是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余结转增加346.4万元,在做年初预算时没有加入。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643.45万元,支出总计14,643.45万元。与2016年初预算相比,收入增加12771.5万元,增长682.26%;支出增加12771.5万元,增长682.26%。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下达的海拉尔河治理、界河堤防和呼伦湖生态治理工程的建设资金,以前年度存量资金盘活,以及市本级和上级下达的Z866等工程的前期费无法预计,因此在做年初预算时没有加入;二是工资有少量增加;三是年初结余结转增加数,在做年初预算时没有加入。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5,637.66万元,支出总计15,637.6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581.5万元,增长11.3%;支出增加1581.5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下达的海拉尔河治理等工程建设资金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盘活;二是增加市本级和上级下达的Z866等工程的前期费;三是工资有少量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4,85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05.17万元,占93.6%;事业收入927.29万元,占6.2%;经营收入15.56万元,占0.1%;其他收入9.32万元,占0.1%。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0,81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8.12万元,占25.4%;项目支出8,053.97万元,占74.5%;经营支出15.56万元,占0.1%。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643.45万元,支出总计14,643.4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813.48万元,增长14.1%;支出增加1813.48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下达的海拉尔河治理等工程建设资金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盘活;二是增加市本级和上级下达的Z866等工程的前期费;三是工资有少量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83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7.45万元,占18.1%;项目支出8,053.97万元,占81.9%。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7.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5.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185.41万元,主要原因是:带薪休假补贴未发放;公用经费141.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较上年减少57.17万元,主要原因是:通过严格管理控制及科学安排使用,使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有所减少。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5.2万元,支出决算为24.87万元,完成预算的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15万元,完成预算的7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预算的46%。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公务车的使用、科学合理调派、维修管护、加强用油管理;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接待标准降低以及在旅游旺季时接待的批次及人数较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4.8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15万元,占89.1%;公务接待费支出2.72万元,占10.9%。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15万元,用于公务车的保险、维修、加油等,车均运维费4.4万元,较上年减少1.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的使用、科学合理调派、维修管护、加强用油管理,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公务接待费支出2.7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72万元,接待58批次,共接待122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检查、调研等的工作餐;二是下级汇报工作的工作餐;三是下乡时当日能往返,中午的工作餐。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72万元,比2015年减少40.05万元,降低23.9%。主要原因是:一是通过严格管理控制及科学安排使用,使办公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有所减少;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三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21万元,比2015年减少3.25万元,降低4.6%,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2016年需购置和更新的较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比2015年增加7辆,主要原因是:2015年填列在了其他用车项下了,减少2辆是根据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核减了2辆已被统一调拨;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比2015年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2015年市水资源管理站误填到此项,2016年进行了更正;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比2015年增加1辆,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市水利局原来的其他用车有1辆是属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用车0辆,比2015年减少9辆,主要原因是:2015年没有具体的划分标准就都填在此项,2016年确定划分标准后,进行了更正,填到相应的项下。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要求,上年统计单价200万以上的设备,我单位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要求,上年统计单价200万以上的设备,我单位没有)。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及绩效评价总体情况,呼伦贝尔市“十三五”规划和年度计划,我局填制年度呼伦贝尔市本级预算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及上级要求的项目储备库申报,均按照批复的目标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均按照规划和每年计划完成需解决人畜饮水的目标,中小河流治理每年迎接财政部的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优秀并排在自治区前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颖   联系电话:0470-821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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