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拟订365体育投注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365体育投注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不含呼伦湖,以下同)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旗市区开展有关工作。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365体育投注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365体育投注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苏木乡镇供水工作。
(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监管。按规定制定365体育投注水利工程(不含呼伦湖,以下同)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提出国家、自治区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项目。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365体育投注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365体育投注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365体育投注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并监督365体育投注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八)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市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十)负责水利行业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旗市区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和相关外事工作。组织开展365体育投注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365体育投注水利行业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科技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十二)完成市委、365体育投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工作。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2019年呼伦贝尔市水利局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决算,其中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家。
决算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行政 |
2 |
呼伦贝尔市水资源管理站 |
事业 |
3 |
呼伦贝尔市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质量监督站 |
参公 |
4 |
呼伦贝尔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
事业 |
5 |
呼伦贝尔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
参公 |
6 |
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信息中心 |
事业 |
7 |
呼伦贝尔市农牧灌溉排水服务中心 |
事业 |
8 |
呼伦贝尔市国际界河工程管理处 |
参公 |
9 |
呼伦贝尔市水政监察支队 |
参公 |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9年预算收入2140.53万元,决算全年收入4904.4万元,比预算增加了2763.87万元,增加129.12%,是因为本年预算执行时增加了项目资金收入和事业收入。本年全部支出10667.8万元,是因为本年预算执行时增加了项目资金和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在本年列支。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140.53万元,本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4528.24万元,增加111.55%,是因为本年增加了项目资金收入。财政拨款支出9665.23万元,是因为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在本年列支。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3,122.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904.4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21.0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596.71万元;支出总计13,122.1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54.3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1,282.92万元,下降46.20%;支出总计减少11,282.92万元,下降46.20%。主要原因:一是本部门人员转隶到外单位,人员的减少而减少了财政拨款收入;二是基本建设项目的减少而使本年收入和支出都减少。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904.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8.24万元,占92.30%;事业收入372.46万元,占7.6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3.70万元,占0.1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66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0.11万元,占27.80%;项目支出7,697.69万元,占72.2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100.7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572.51万元;支出总计12,100.7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435.5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1,407.95万元,下降48.50%;支出减少11,407.95万元,下降48.50%。。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人员转隶到其他单位而使财政拨款减少;二是本年基本建设项目减少而减少财政拨款。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66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7.55万元,占20.40%;项目支出7,697.69万元,占79.6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7.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6.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4.83万元、津贴补贴396.32万元、奖金44.13万元、绩效工资128.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8.1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34万元、住房公积金115.69万元,较上年减少33.28万元,主要原因是:是由于人员转隶到其他单位而使人员支出减少;公用经费220.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32万元、印刷费7.07万元、咨询费5.52万元、电费7.27万元、取暖费48.16万元、差旅费40.64万元、维修(护)费40.84万元、培训费3.02万元、专用燃料费3.45万元、委托业务费27.44万元、工会经费9.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8万元,较上年减少157.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机关运行费用而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2.99万元,支出决算为28.56万元,完成预算的86.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3.70万元,支出决算为28.56万元,完成预算的120.5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2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减少公务接待标准和次数;二是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8.5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56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56万元,用于公务车辆的维修燃油保养等支出,车均运维费5.71万元,较上年增加7.93万元,主要原因是水政执法支队本年工作量增大而增加了公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因为我部门全年没有国(境)外接待费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0.86万元,原因是本年没有接待费用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绩效设置:1、根河治理工程;2、诺敏河治理工程;3、音河治理工程;4、两河圣山生态蓄水工程;5、西永灌区渠首水闸除险加固工程;6、安全饮水提升工程;7、防汛物资储备。并对以上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整体自评,评价结果均在合格以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根河治理工程。额尔古纳市段:新建堤防3.944km,修建砂砾石堤顶路面1.418km,修建砂砾石路面堤顶道路2.526km,新建排水涵闸2座,新建护岸工程4.373km。根河市段:加高培厚1.084km,新建堤防护坡13.678km,修建沥青混凝土堤顶路面9.325km,拆除重建排水涵闸4座,修建截洪沟1处,长度2.117km,修建砂砾石堤顶路面6.872km。牙克石市段:新建堤防2.302km,加高培厚堤防3.686km,新建堤防护坡19.995km,修建砂砾石堤顶路面20.612km,拆除重建排水涵闸5座,新建护岸工程3处,长4.049km,新建排水涵闸1座;新建4座山洪沟交通桥。该工程达到了建设的目标,能够发挥工程应有效益。
2、诺敏河治理工程。新建和加培堤防、护坡护岸、穿堤建筑物和堤顶道路建设等。需新建堤防19.654km,加高培厚堤防9.4km;新建护坡19.905km,护岸27.226km,上堤引路0.064km,堤顶道路68.865km(砂砾石路面29.054km,混凝土路面39.811km),涵闸6座;疏挖分洪道1.12km。
3、音河治理工程。音河干流护岸40处,共13.345 km。增设堤防护坡14.62km,拆除重建二村西桥1座,改建东升沟涵闸1座。
4、两河圣山生态蓄水工程。围堤、水闸、疏浚工程主体均已完工。
5、西永灌区渠首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完成初步设计报告。
6、安全饮水提升工程。共建设饮水安全工程254处,其中新建252处、扩建1处、改造1处。新增受益人口15379人。完成投资2819万元。完成总投资的95%。该工程达到了建设的目标,能够发挥工程应有效益。
7、防汛物资储备。完成了2019年山洪灾害预险防范和应急演练,达到了项目的预期目标,能够发挥工程应有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03万元,比2018年减少147.53万元,降低44.23%。主要原因是:压减行政运行成本而减少机关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万元,比2018年减少106.97万元,降低97.6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5万元,比2018年减少1,838.69万元,降低99.90%,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的减少而减少了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主要用于:国际界河等机要用车;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主要用于:水利行政综合执法有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业务工作;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主要用于;其他用车4辆,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主要是山洪灾害预警系统,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需要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未包含行政单位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凤兰 联系电话:0470-8212220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根河治理工程
2019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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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呼伦贝尔市水利局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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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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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根河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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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洪国华 |
联系电话 |
8212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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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务 |
赵颖 |
财务联系电话 |
8212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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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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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延续项目 |
项目口径 |
阶段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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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依据 |
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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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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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计划实施时间 |
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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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际实施时间 |
2018-08-29至 201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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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自评价时间 |
2019-01-01至 201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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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原因(包括设立依据、可行性及必要性) |
按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抓紧上报2019年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建议计划中有关附件的通知》,要求市级配套资金落实,无筹资方案的项目不得申报,365体育投注以往配套按市级和旗县4:6承担,此项目总投资9594.8万元,其中中央5756.88万元、自治区2878.44万元、市级383.79万元、旗市575.6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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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根河治理工程涉及额尔古纳市、根河市、牙克石市,总投资20105万元,2017、2018年已下达投资10510万元,2019年自治区确定下达计划5000万元,其中中央3000万元、自治区1500万元、市级200万元、旗市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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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根河治理工程涉及额尔古纳市、根河市、牙克石市,总投资20105万元,2017、2018年已下达投资10510万元,2019年自治区确定下达计划5000万元,其中中央3000万元、自治区1500万元、市级200万元、旗市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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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 |
总目标完成情况 |
完成年度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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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
额尔古纳市段:新建堤防3.944km,修建砂砾石堤顶路面1.418km,修建砂砾石路面堤顶道路2.526km,新建排水涵闸2座,新建护岸工程4.373km。根河市段:加高培厚1.084km,新建堤防护坡13.678km,修建沥青混凝土堤顶路面9.325km,拆除重建排水涵闸4座,修建截洪沟1处,长度2.117km,修建砂砾石堤顶路面6.872km。牙克石市段:新建堤防2.302km,加高培厚堤防3.686km,新建堤防护坡19.995km,修建砂砾石堤顶路面20.612km,拆除重建排水涵闸5座,新建护岸工程3处,长4.049km,新建排水涵闸1座;新建4座山洪沟交通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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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
前期准备 |
自治区水规总院审查可研,自治区水利厅审查初步设计报告,审查通过后上级下达批复文件内水建[2016]78号、内水建[2016]79号、内水建[2016]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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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 |
根据监理制、招标制、法人制要求,严格按照制度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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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评价 |
完成2019年资金6354.04万元,完成到位资金的9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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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资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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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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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 |
上年结转(万元) |
当年安排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 |
实际支出 |
结转结余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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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金额(万元) |
实际金额(万元) |
批复金额(万元) |
实际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到位率(%) |
金额(万元) |
支出实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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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00 |
0.00 |
200.00 |
9411.01 |
9411.01 |
100.00% |
9411.01 |
10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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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预算管理资金 |
0.00 |
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100.00% |
200.00 |
10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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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资金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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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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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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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本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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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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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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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市区拨款(本级)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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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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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拨款 |
0.00 |
0.00 |
0.00 |
5756.88 |
5756.88 |
100.00% |
5756.88 |
100.00% |
0.00 |
|||||||||
自治区拨款 |
0.00 |
0.00 |
0.00 |
2878.44 |
2878.44 |
100.00% |
2878.44 |
100.00% |
0.00 |
|||||||||
预算资金(本级追加) |
0.00 |
0.00 |
0.00 |
575.69 |
575.69 |
100.00% |
575.69 |
100.00% |
0.00 |
|||||||||
资金支出情况(万元) |
支出明细内容 |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
合计 |
|
|
4.00 |
9411.01 |
9411.01 |
|||||||||||||
根河治理工程(中央) |
项 |
项 |
1 |
5756.88 |
5756.88 |
|||||||||||||
根河治理工程(自治区) |
项 |
项 |
1 |
2878.44 |
2878.44 |
|||||||||||||
根河治理工程(市本级) |
项 |
项 |
1 |
200.00 |
200.00 |
|||||||||||||
根河治理工程(非本级) |
项 |
项 |
1 |
575.69 |
575.69 |
|||||||||||||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
严格按照《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
|||||||||||||||||
备注 |
|
|||||||||||||||||
项目资金来源(全口径) |
合计 |
92,110,300 |
中央拨款 |
57,568,800 |
自治区拨款 |
28,784,400 |
市本级拨款 |
200.00 |
其他(非本级) |
5,756,900 |
||||||||
三、绩效目标情况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得分 |
得分(理由)依据 |
预期目标 |
实际结果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13 |
13.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
质量验收合格 |
质量验收合格 |
评价项目是否进行验收,验收情况。验收合格得满分,不合格0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验收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数量指标 |
13 |
13.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
达到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等的数量,100% |
达到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等的数量,100% |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100%得满分,90%以上得指标分值的60%,80%以上得20%,低于80%得0分 |
项目实施的计划产出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时效指标 |
12 |
12.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 |
按时完成,100% |
按时完成,100% |
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全部执行政府采购的得满分,应执行未执行的不得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成本指标 |
12 |
12.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
实际成本低于预算 |
实际成本低于预算 |
项目测算投资和预算对比情况。按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
项目完成后的实际成本与预算对比情况 |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00 |
社会公众非常满意 |
社会公众非常满意 |
社会公众非常满意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10 |
10.00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等,对经济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等,对经济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等,对经济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社会效益 |
10 |
10.00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等对社会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等对社会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等对社会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生态效益 |
10 |
10.00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等对生态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等对生态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等对生态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可持续影响 |
10 |
10.00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等对可持续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等对可持续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等对可持续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
||||||||||
四、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意见 |
||||||||||||||||||
评价组成员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签名 |
||||||||||||||
洪国华 |
副局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赵颖 |
科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孙辉成 |
科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综合评价得分 |
100.00 |
|||||||||||||||||
综合绩效等级 |
优 |
|||||||||||||||||
综合评价意见 |
该工程达到了建设的目标,能够发挥工程应有效益 |
|||||||||||||||||
综合评价问题 |
无 |
|||||||||||||||||
审核意见 |
||||||||||||||||||
申报单位签章 |
提交评审 |
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
提交 |
|||||||||||||||
申报单位:呼伦贝尔市水利局机关 |
审核人:张维 |
|||||||||||||||||
单位签章: 2020 年 3月 26日 |
科室签章: 2020 年 3月 27日 |
|||||||||||||||||
主管部门负责人 |
|
财政绩效中心审核意见 |
同意 |
|||||||||||||||
审核人: |
审核人:刘哲 |
|||||||||||||||||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科室签章: 2020 年 3月 27日 |
二、诺敏河(格尼河)治理工程
2019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信息表 |
|||||||||||||||||
|
|||||||||||||||||
编制单位:呼伦贝尔市水利局机关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诺敏河(格尼河)治理工程 |
||||||||||||||||
项目负责人 |
洪国华 |
联系电话 |
8212207 |
||||||||||||||
单位财务 |
赵颖 |
财务联系电话 |
8212207 |
||||||||||||||
项目类别 |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
项目类型 |
延续项目 |
项目口径 |
阶段性 |
||||||||||||||
项目依据 |
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项目 |
||||||||||||||||
项目属性 |
专项资金 |
||||||||||||||||
项目计划实施时间 |
至 |
||||||||||||||||
项目实际实施时间 |
2018-04-10至 2020-12-31 |
||||||||||||||||
项目自评价时间 |
2018-04-10至 2020-12-31 |
||||||||||||||||
项目申请原因(包括设立依据、可行性及必要性) |
按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抓紧上报2019年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建议计划中有关附件的通知》,要求市级配套资金落实,无筹资方案的项目不得申报,365体育投注以往配套按市级和旗县4:6承担,此项目总投资3747.91万元,其中中央2248.74万元、自治区1124.37万元、市级149.92万元、旗市224.88万元。 |
||||||||||||||||
项目内容 |
2019年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中央2248.74万元、自治区1124.37万元、市级149.9.万元、旗市224.88万元 |
||||||||||||||||
项目概况 |
2019年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中央2248.74万元、自治区1124.37万元、市级149.9.万元、旗市224.88万元 |
||||||||||||||||
项目绩效目标 |
总目标完成情况 |
完成年度任务。 |
|||||||||||||||
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
新建和加培堤防、护坡护岸、穿堤建筑物和堤顶道路建设等。需新建堤防19.654km,加高培厚堤防9.4km;新建护坡19.905km,护岸27.226km,上堤引路0.064km,堤顶道路68.865km(砂砾石路面29.054km,混凝土路面39.811km),涵闸6座;疏挖分洪道1.12km。 |
||||||||||||||||
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
前期准备 |
自治区水规总院审查可研,自治区水利厅审查初步设计报告,审查通过后上级下达批复文件内水建[2015]224号、内水建[2015]225号、内水建[2015]226号 |
|||||||||||||||
组织实施 |
根据监理制、招标制、法人制要求,严格按照制度施行。 |
||||||||||||||||
分析评价 |
完成2019年资金4250.72万元,完成到位资金的102.8%。 |
||||||||||||||||
二、项目资金情况 |
|||||||||||||||||
申请资金(万元) |
|
||||||||||||||||
项目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 |
上年结转(万元) |
当年安排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 |
实际支出 |
结转结余金额(万元) |
|||||||||||
批复金额(万元) |
实际金额(万元) |
批复金额(万元) |
实际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到位率(%) |
金额(万元) |
支出实现率(%) |
||||||||||
合计 |
0.00 |
0.00 |
135.00 |
3732.99 |
3732.99 |
100.00% |
3732.99 |
100.00% |
0.00 |
||||||||
公共财政预算管理资金 |
0.00 |
0.00 |
135.00 |
135.00 |
135.00 |
100.00% |
135.00 |
100.00% |
0.00 |
||||||||
政府性资金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社会保险基本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旗市区拨款(本级)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中央拨款 |
0.00 |
0.00 |
0.00 |
2248.74 |
2248.74 |
100.00% |
2248.74 |
100.00% |
0.00 |
||||||||
自治区拨款 |
0.00 |
0.00 |
0.00 |
1124.37 |
1124.37 |
100.00% |
1124.37 |
100.00% |
0.00 |
||||||||
预算资金(本级追加) |
0.00 |
0.00 |
0.00 |
224.88 |
224.88 |
100.00% |
224.88 |
100.00% |
0.00 |
||||||||
资金支出情况(万元) |
支出明细内容 |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
合计 |
|
|
4.00 |
3732.99 |
3732.99 |
||||||||||||
诺敏河(格尼河)治理工程(中央) |
项 |
项 |
1 |
2248.74 |
2248.74 |
||||||||||||
诺敏河(格尼河)治理工程(自治区) |
项 |
项 |
1 |
1124.37 |
1124.37 |
||||||||||||
诺敏河(格尼河)治理工程 |
项 |
项 |
1 |
135.00 |
135.00 |
||||||||||||
诺敏河(格尼河)治理工程(非本级) |
项 |
项 |
1 |
224.88 |
224.88 |
||||||||||||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
严格按照《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
||||||||||||||||
备注 |
|
||||||||||||||||
项目资金来源(全口径) |
合计 |
35,980,035 |
中央拨款 |
22,487,400 |
自治区拨款 |
11,243,700 |
市本级拨款 |
135.00 |
其他(非本级) |
2,248,800 |
|||||||
三、绩效目标情况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得分 |
得分(理由)依据 |
预期目标 |
实际结果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13 |
13.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
质量验收合格 |
质量验收合格 |
评价项目是否进行验收,验收情况。验收合格得满分,不合格0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验收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数量指标 |
13 |
13.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
达到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数量,100% |
达到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数量,100% |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100%得满分,90%以上得指标分值的60%,80%以上得20%,低于80%得0分 |
项目实施的计划产出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时效指标 |
12 |
12.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
按时完成,100% |
按时完成,100% |
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全部执行政府采购的得满分,应执行未执行的不得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成本指标 |
12 |
12.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
实际成本小于预算 |
实际成本小于预算 |
项目测算投资和预算对比情况。按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
项目完成后的实际成本与预算对比情况 |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
社会公众非常满意 |
社会公众非常满意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10 |
10.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对经济发展影响极大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对经济发展影响极大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社会效益 |
10 |
10.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对社会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对社会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生态效益 |
10 |
10.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对生态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对生态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可持续影响 |
10 |
10.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对可持续产生直接影响 |
防洪,保护人口及耕地,对可持续产生直接影响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
|||||||||
四、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意见 |
|||||||||||||||||
评价组成员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签名 |
|||||||||||||
洪国华 |
副局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孙辉成 |
科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赵颖 |
科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综合评价得分 |
100.00 |
||||||||||||||||
综合绩效等级 |
优 |
||||||||||||||||
综合评价意见 |
该工程达到了建设的目标,能够发挥工程应有效益 |
||||||||||||||||
综合评价问题 |
无 |
||||||||||||||||
审核意见 |
|||||||||||||||||
申报单位签章 |
提交评审 |
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
提交评审 |
||||||||||||||
申报单位:呼伦贝尔市水利局机关 |
审核人:张维 |
||||||||||||||||
单位签章: 2020 年 3月 26日 |
科室签章: 2020 年 3月 26日 |
||||||||||||||||
主管部门负责人 |
|
财政绩效中心审核意见 |
同意 |
||||||||||||||
审核人: |
审核人:刘哲 |
||||||||||||||||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科室签章: 2020 年 3月 26日 |
三、内蒙古嫩江流域音河治理工程
2019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信息表 |
|||||||||||||||||
|
|
|
|
|
|
|
|
|
|
|
|
|
|
|
|
||
编制单位:呼伦贝尔市水利局机关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嫩江流域音河治理工程 |
||||||||||||||||
项目负责人 |
洪国华 |
联系电话 |
8212207 |
||||||||||||||
单位财务 |
赵颖 |
财务联系电话 |
8212207 |
||||||||||||||
项目类别 |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
项目类型 |
延续项目 |
项目口径 |
阶段性 |
||||||||||||||
项目依据 |
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项目 |
||||||||||||||||
项目属性 |
专项资金 |
||||||||||||||||
项目计划实施时间 |
至 |
||||||||||||||||
项目实际实施时间 |
2018-03-20至 2020-12-31 |
||||||||||||||||
项目自评价时间 |
2018-03-20至 2020-12-31 |
||||||||||||||||
项目申请原因(包括设立依据、可行性及必要性) |
按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抓紧上报2019年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建议计划中有关附件的通知》,要求市级配套资金落实,无筹资方案的项目不得申报,365体育投注以往配套按市级和旗县4:6承担,此项目总投资8459.5万元,其中中央5075.7万元、自治区2537.85万元、市级338.39万元、旗市507.56万元。 |
||||||||||||||||
项目内容 |
音河治理工程涉及扎兰屯、阿荣旗,总投资13543万元,2018年已下达5000万元,2019年自治区确定投资5000万元,其中中央3000万元、自治区1500万元、市级200万元、旗市300万元 |
||||||||||||||||
项目概况 |
音河治理工程涉及扎兰屯、阿荣旗,总投资13543万元,2018年已下达5000万元,2019年自治区确定投资5000万元,其中中央3000万元、自治区1500万元、市级200万元、旗市300万元 |
||||||||||||||||
项目绩效目标 |
总目标完成情况 |
完成年度任务。 |
|||||||||||||||
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
音河干流护岸40处,共13.345 km。增设堤防护坡14.62km,拆除重建二村西桥1座,改建东升沟涵闸1座。 |
||||||||||||||||
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
前期准备 |
自治区水规总院审查可研,自治区水利厅审查初步设计报告,审查通过后上级下达批复文件内水建[2016]222号、内水建[2016]223号 |
|||||||||||||||
组织实施 |
根据监理制、招标制、法人制要求,严格按照制度施行。 |
||||||||||||||||
分析评价 |
完成2019年投资7255万元,完成到位资金的196.8%。 |
||||||||||||||||
二、项目资金情况 |
|||||||||||||||||
申请资金(万元) |
|
||||||||||||||||
项目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 |
上年结转(万元) |
当年安排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 |
实际支出 |
结转结余金额(万元) |
|||||||||||
批复金额(万元) |
实际金额(万元) |
批复金额(万元) |
实际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到位率(%) |
金额(万元) |
支出实现率(%) |
||||||||||
合计 |
0.00 |
0.00 |
200.00 |
7813.55 |
7813.55 |
100.00% |
7813.55 |
100.00% |
0.00 |
||||||||
公共财政预算管理资金 |
0.00 |
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100.00% |
200.00 |
100.00% |
0.00 |
||||||||
政府性资金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社会保险基本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旗市区拨款(本级)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中央拨款 |
0.00 |
0.00 |
0.00 |
5075.70 |
5075.70 |
100.00% |
5075.70 |
100.00% |
0.00 |
||||||||
自治区拨款 |
0.00 |
0.00 |
0.00 |
2537.85 |
2537.85 |
100.00% |
2537.85 |
100.00% |
0.00 |
||||||||
预算资金(本级追加)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资金支出情况(万元) |
支出明细内容 |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
合计 |
|
|
3.00 |
7813.55 |
7813.55 |
||||||||||||
内蒙古嫩江流域音河治理工程(中央) |
项 |
项 |
1 |
5075.70 |
5075.70 |
||||||||||||
内蒙古嫩江流域音河治理工程(自治区) |
项 |
项 |
1 |
2537.85 |
2537.85 |
||||||||||||
内蒙古嫩江流域音河治理工程(市本级) |
项 |
项 |
1 |
200.00 |
200.00 |
||||||||||||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
严格按照《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
||||||||||||||||
备注 |
|
||||||||||||||||
项目资金来源(全口径) |
合计 |
81,211,300 |
中央拨款 |
50,757,000 |
自治区拨款 |
25,378,500 |
市本级拨款 |
200.00 |
其他(非本级) |
5,075,600 |
|||||||
三、绩效目标情况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得分 |
得分(理由)依据 |
预期目标 |
实际结果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13 |
13.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
质量验收合格 |
质量验收合格 |
评价项目是否进行验收,验收情况。验收合格得满分,不合格0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验收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数量指标 |
13 |
13.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 |
达到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数量,100% |
达到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数量,100% |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100%得满分,90%以上得指标分值的60%,80%以上得20%,低于80%得0分 |
项目实施的计划产出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时效指标 |
12 |
12.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 |
按时完成,100% |
按时完成,100% |
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全部执行政府采购的得满分,应执行未执行的不得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成本指标 |
12 |
12.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 |
按时完成,100% |
按时完成,100% |
项目测算投资和预算对比情况。按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
项目完成后的实际成本与预算对比情况 |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
社会公众非常满意 |
社会公众非常满意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10 |
10.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对经济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对经济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社会效益 |
10 |
10.00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对社会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对社会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对社会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生态效益 |
10 |
10.00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对生态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对生态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对生态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可持续影响 |
10 |
10.00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对可持续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对可持续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对可持续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
|||||||||
四、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意见 |
|||||||||||||||||
评价组成员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签名 |
|||||||||||||
洪国华 |
副局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赵颖 |
科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孙辉成 |
科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综合评价得分 |
100.00 |
||||||||||||||||
综合绩效等级 |
优 |
||||||||||||||||
综合评价意见 |
该工程达到了建设的目标,能够发挥工程应有效益 |
||||||||||||||||
综合评价问题 |
无 |
||||||||||||||||
审核意见 |
|||||||||||||||||
申报单位签章 |
提交评审 |
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
提交 |
||||||||||||||
申报单位:呼伦贝尔市水利局机关 |
审核人:张维 |
||||||||||||||||
单位签章: 2020 年 3月 25日 |
科室签章: 2020 年 3月 25日 |
||||||||||||||||
主管部门负责人 |
|
财政绩效中心审核意见 |
同意 |
||||||||||||||
审核人: |
审核人:张秋萸 |
||||||||||||||||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科室签章: 2020 年 3月 26日 |
四、西永灌区渠首水闸除险加固
2019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信息表 |
||||||||||||||||||
|
|
|
|
|
|
|
|
|
|
|
|
|
|
|
|
|||
编制单位:呼伦贝尔市水利局机关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西永灌区渠首水闸除险加固 |
|||||||||||||||||
项目负责人 |
洪国华 |
联系电话 |
8212207 |
|||||||||||||||
单位财务 |
赵颖 |
财务联系电话 |
8212207 |
|||||||||||||||
项目类别 |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
项目类型 |
延续项目 |
项目口径 |
阶段性 |
|||||||||||||||
项目依据 |
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项目 |
|||||||||||||||||
项目属性 |
专项资金 |
|||||||||||||||||
项目计划实施时间 |
至 |
|||||||||||||||||
项目实际实施时间 |
2019-04-10至 2019-12-31 |
|||||||||||||||||
项目自评价时间 |
2019-04-10至 2019-12-31 |
|||||||||||||||||
项目申请原因(包括设立依据、可行性及必要性) |
按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抓紧上报2019年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建议计划中有关附件的通知》,要求市级配套资金落实,无筹资方案的项目不得申报,365体育投注以往配套按市级和旗县4:6承担,此项目总投资1830万元,其中中央1464万元、自治区183万元、市级73.2万元、旗市109.8万元。 |
|||||||||||||||||
项目内容 |
2019年计划总投资1830万元,其中中央1464万元、自治区183万元、市级73.2万元、旗市109.8万元 |
|||||||||||||||||
项目概况 |
2019年计划总投资1830万元,其中中央1464万元、自治区183万元、市级73.2万元、旗市109.8万元 |
|||||||||||||||||
项目绩效目标 |
总目标完成情况 |
完成年度任务。 |
||||||||||||||||
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
完成初步设计报告。 |
|||||||||||||||||
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
前期准备 |
完成初步设计报告。 |
||||||||||||||||
组织实施 |
下一步根据监理制、招标制、法人制要求,严格按照制度施行。 |
|||||||||||||||||
分析评价 |
已完成初步设计报告,为下一步做准备。 |
|||||||||||||||||
二、项目资金情况 |
||||||||||||||||||
申请资金(万元) |
|
|||||||||||||||||
项目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 |
上年结转(万元) |
当年安排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 |
实际支出 |
结转结余金额(万元) |
||||||||||||
批复金额(万元) |
实际金额(万元) |
批复金额(万元) |
实际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到位率(%) |
金额(万元) |
支出实现率(%) |
|||||||||||
合计 |
0.00 |
0.00 |
66.00 |
66.00 |
66.00 |
100.00% |
66.00 |
100.00% |
0.00 |
|||||||||
公共财政预算管理资金 |
0.00 |
0.00 |
66.00 |
66.00 |
66.00 |
100.00% |
66.00 |
100.00% |
0.00 |
|||||||||
政府性资金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社会保险基本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旗市区拨款(本级)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中央拨款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
自治区拨款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
预算资金(本级追加)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
资金支出情况(万元) |
支出明细内容 |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
合计 |
|
|
1.00 |
66.00 |
66.00 |
|||||||||||||
除险加固设计 |
个 |
个 |
1 |
66.00 |
66.00 |
|||||||||||||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
严格按照《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
|||||||||||||||||
备注 |
|
|||||||||||||||||
项目资金来源(全口径) |
合计 |
66 |
中央拨款 |
0 |
自治区拨款 |
0 |
市本级拨款 |
66.00 |
其他(非本级) |
0 |
||||||||
三、绩效目标情况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得分 |
得分(理由)依据 |
预期目标 |
实际结果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13 |
13.00 |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
验收合格 |
验收合格 |
评价项目是否进行验收,验收情况。验收合格得满分,不合格0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验收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数量指标 |
13 |
13.00 |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100%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100% |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100%得满分,90%以上得指标分值的60%,80%以上得20%,低于80%得0分 |
项目实施的计划产出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时效指标 |
12 |
12.00 |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
按时完成,全部执行政府采购,100% |
按时完成,全部执行政府采购,100% |
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全部执行政府采购的得满分,应执行未执行的不得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成本指标 |
12 |
12.00 |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
实际成本小于预算,100% |
实际成本小于预算,100% |
项目测算投资和预算对比情况。按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
项目完成后的实际成本与预算对比情况 |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00 |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
社会公众非常满意 |
社会公众非常满意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10 |
10.00 |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社会效益 |
10 |
10.00 |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为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为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生态效益 |
10 |
10.00 |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可持续影响 |
10 |
10.00 |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可持续影响环境 |
防洪,保护人口、耕地、生态环境等,可持续影响环境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
||||||||||
四、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意见 |
||||||||||||||||||
评价组成员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签名 |
||||||||||||||
洪国华 |
副局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孙辉成 |
科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赵颖 |
科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综合评价得分 |
100.00 |
|||||||||||||||||
综合绩效等级 |
优 |
|||||||||||||||||
综合评价意见 |
已完成初步设计报告,为下一步做准备。 |
|||||||||||||||||
综合评价问题 |
无 |
|||||||||||||||||
审核意见 |
||||||||||||||||||
申报单位签章 |
提交评审 |
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
提交评审 |
|||||||||||||||
申报单位:呼伦贝尔市水利局机关 |
审核人:张维 |
|||||||||||||||||
单位签章: 2020 年 3月 26日 |
科室签章: 2020 年 3月 26日 |
|||||||||||||||||
主管部门负责人 |
|
财政绩效中心审核意见 |
同意 |
|||||||||||||||
审核人: |
审核人:张秋萸 |
|||||||||||||||||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科室签章: 2020 年 3月 26日 |
五、两河圣山生态蓄水工程
2019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信息表 |
|||||||||||||||
|
|
|
|
|
|
|
|
|
|
|
|
|
|
|
|
编制单位:农牧业业务科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两河圣山生态蓄水工程 |
||||||||||||||
项目负责人 |
农牧业科 |
联系电话 |
8115682 |
||||||||||||
单位财务 |
袁丰 |
财务联系电话 |
8115682 |
||||||||||||
项目类别 |
资本性支出 |
||||||||||||||
项目类型 |
延续项目 |
项目口径 |
阶段性 |
||||||||||||
项目依据 |
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项目 |
||||||||||||||
项目属性 |
专项资金 |
||||||||||||||
项目计划实施时间 |
至 |
||||||||||||||
项目实际实施时间 |
2017-11-01至 2019-12-30 |
||||||||||||||
项目自评价时间 |
2019-01-01至 2019-12-31 |
||||||||||||||
项目申请原因(包括设立依据、可行性及必要性) |
两河圣山生态蓄水工程 |
||||||||||||||
项目内容 |
两河圣山生态蓄水工程 |
||||||||||||||
项目概况 |
两河圣山生态蓄水工程 |
||||||||||||||
项目绩效目标 |
总目标完成情况 |
围堤、水闸、疏浚工程主体均已完工 |
|||||||||||||
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
疏浚工程主体均已完工 |
||||||||||||||
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
前期准备 |
在前期完成围堤、水闸工程主体部分的基础上,变更设计将冰场工程改为疏浚工程。 |
|||||||||||||
组织实施 |
全面完成疏浚工程 |
||||||||||||||
分析评价 |
扩大水面面积,增加空气湿度,改善区域水环境。 |
||||||||||||||
二、项目资金情况 |
|||||||||||||||
申请资金(万元) |
|
||||||||||||||
项目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 |
上年结转(万元) |
当年安排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 |
实际支出 |
结转结余金额(万元) |
|||||||||
批复金额(万元) |
实际金额(万元) |
批复金额(万元) |
实际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到位率(%) |
金额(万元) |
支出实现率(%) |
||||||||
合计 |
0.00 |
0.00 |
1600.00 |
1600.00 |
1600.00 |
100.00% |
1600.00 |
100.00% |
0.00 |
||||||
公共财政预算管理资金 |
0.00 |
0.00 |
1600.00 |
1600.00 |
1600.00 |
100.00% |
1600.00 |
100.00% |
0.00 |
||||||
政府性资金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社会保险基本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旗市区拨款(本级)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中央拨款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自治区拨款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预算资金(本级追加)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资金支出情况(万元) |
支出明细内容 |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
合计 |
|
|
1.00 |
1600.00 |
1600.00 |
||||||||||
水闸、围堤和疏浚主体工程 |
无 |
项 |
1 |
1600.00 |
1600.00 |
||||||||||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
严格按照《水利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
||||||||||||||
备注 |
|
||||||||||||||
项目资金来源(全口径) |
合计 |
1,600 |
中央拨款 |
0 |
自治区拨款 |
0 |
市本级拨款 |
1600.00 |
其他(非本级) |
0 |
|||||
三、绩效目标情况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得分 |
得分(理由)依据 |
预期目标 |
实际结果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13 |
13.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
验收合格 |
全面完成 |
评价项目是否进行验收,验收情况。验收合格得满分,不合格0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验收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数量指标 |
13 |
13.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
蓄水达到计划数 |
蓄水达到计划数 |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100%得满分,90%以上得指标分值的60%,80%以上得20%,低于80%得0分 |
项目实施的计划产出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时效指标 |
12 |
12.00 |
完成及时率 |
提前完成 |
提前完成 |
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全部执行政府采购的得满分,应执行未执行的不得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成本指标 |
12 |
12.00 |
实际成本与预算对比 |
实际成本小于预算 |
实际成本小于预算 |
项目测算投资和预算对比情况。按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
项目完成后的实际成本与预算对比情况 |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00 |
社会调查满意度情况 |
实施效果,社会公众满意 |
实施效果,社会公众满意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10 |
10.00 |
达到绩效目标经济效益情况 |
对未来的经济发展影响极大,尤其旅游等 |
对未来的经济发展影响极大,尤其促进旅游等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社会效益 |
10 |
10.00 |
达到绩效目标社会效益情况 |
对社会效益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
对社会效益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生态效益 |
10 |
10.00 |
达到绩效目标生态效益情况 |
保护海拉尔及周边地区的水资源 |
保护海拉尔及周边地区的水资源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可持续影响 |
10 |
10.00 |
保护海拉尔及周边地区的水资源 |
保护海拉尔及周边地区的水资源 |
保护海拉尔及周边地区的水资源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
|||||||
四、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意见 |
|||||||||||||||
评价组成员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签名 |
|||||||||||
洪国华 |
副局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孙辉成 |
科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赵颖 |
科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综合评价得分 |
100.00 |
||||||||||||||
综合绩效等级 |
优 |
||||||||||||||
综合评价意见 |
较好完成了工程预定指标,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
||||||||||||||
综合评价问题 |
无 |
||||||||||||||
审核意见 |
|||||||||||||||
申报单位签章 |
提交评审 |
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
评价起始时间不对 |
||||||||||||
申报单位:农牧业业务科 |
审核人:张维 |
||||||||||||||
单位签章: 2020 年 3月 31日 |
科室签章: 2020 年 3月 25日 |
||||||||||||||
主管部门负责人 |
|
财政绩效中心审核意见 |
评价起始时间不对 |
||||||||||||
审核人: |
审核人:张秋萸 |
||||||||||||||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科室签章: 2020 年 3月 25日 |
六、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019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信息表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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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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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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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单位:农牧业业务科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
项目负责人 |
农牧业科 |
联系电话 |
8115686 |
|||||||||||||||
单位财务 |
袁丰 |
财务联系电话 |
8115686 |
|||||||||||||||
项目类别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项目类型 |
延续项目 |
项目口径 |
经常性 |
|||||||||||||||
项目依据 |
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项目 |
|||||||||||||||||
项目属性 |
专项资金 |
|||||||||||||||||
项目计划实施时间 |
至 |
|||||||||||||||||
项目实际实施时间 |
2019-05-15至 2020-11-10 |
|||||||||||||||||
项目自评价时间 |
2019-05-15至 2020-11-10 |
|||||||||||||||||
项目申请原因(包括设立依据、可行性及必要性)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贫困地区的投资拟申请国家补助80%,自治区和盟市各承担10%;贫困地区以外的拟申请国家补助60%,自治区和盟市各承担20%。365体育投注“十三五”期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总投资9.779亿元,其中六个贫困旗市区总投资7.04亿元,其余旗市区2.739亿元。据此测算,365体育投注“十三五”期间共需配套1.2518亿元,按照历年惯例,盟市配套由市本级与旗市按5:5比例分担。市本级平均每年需配套1251.8万元(12518万元/5年×50%)。 |
|||||||||||||||||
项目内容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贫困地区的投资拟申请国家补助80%,自治区和盟市各承担10%;贫困地区以外的拟申请国家补助60%,自治区和盟市各承担20%。365体育投注“十三五”期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总投资9.779亿元,其中六个贫困旗市区总投资7.04亿元,其余旗市区2.739亿元。据此测算,365体育投注“十三五”期间共需配套1.2518亿元,按照历年惯例,盟市配套由市本级与旗市按5:5比例分担。市本级平均每年需配套1251.8万元(12518万元/5年×50%)。 |
|||||||||||||||||
项目概况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贫困地区的投资拟申请国家补助80%,自治区和盟市各承担10%;贫困地区以外的拟申请国家补助60%,自治区和盟市各承担20%。365体育投注“十三五”期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总投资9.779亿元,其中六个贫困旗市区总投资7.04亿元,其余旗市区2.739亿元。据此测算,365体育投注“十三五”期间共需配套1.2518亿元,按照历年惯例,盟市配套由市本级与旗市按5:5比例分担。市本级平均每年需配套1251.8万元(12518万元/5年×50%)。 |
|||||||||||||||||
项目绩效目标 |
总目标完成情况 |
共建设饮水安全工程254处,其中新建252处、扩建1处、改造1处。新增受益人口15379人。完成投资2819万元。完成总投资的95%。 |
||||||||||||||||
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
2019年底阶段目标是80%。 |
|||||||||||||||||
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
前期准备 |
实施方案已批复、招投标已全部完成。完成100%。 |
||||||||||||||||
组织实施 |
按照年初绩效目标有组织对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行了实施。完成100%。 |
|||||||||||||||||
分析评价 |
已建成的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能保证正常成本运行,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 |
|||||||||||||||||
二、项目资金情况 |
||||||||||||||||||
申请资金(万元) |
|
|||||||||||||||||
项目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 |
上年结转(万元) |
当年安排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 |
实际支出 |
结转结余金额(万元) |
||||||||||||
批复金额(万元) |
实际金额(万元) |
批复金额(万元) |
实际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到位率(%) |
金额(万元) |
支出实现率(%) |
|||||||||||
合计 |
0.00 |
0.00 |
1251.80 |
4947.80 |
4947.80 |
100.00% |
4947.80 |
100.00% |
0.00 |
|||||||||
公共财政预算管理资金 |
0.00 |
0.00 |
1251.80 |
1251.80 |
1251.80 |
100.00% |
1251.80 |
100.00% |
0.00 |
|||||||||
政府性资金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社会保险基本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旗市区拨款(本级) |
0.00 |
0.00 |
0.00 |
892.00 |
892.00 |
100.00% |
892.00 |
100.00% |
0.00 |
|||||||||
中央拨款 |
0.00 |
0.00 |
0.00 |
1402.00 |
1402.00 |
100.00% |
1402.00 |
100.00% |
0.00 |
|||||||||
自治区拨款 |
0.00 |
0.00 |
0.00 |
1402.00 |
1402.00 |
100.00% |
1402.00 |
100.00% |
0.00 |
|||||||||
预算资金(本级追加)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资金支出情况(万元) |
支出明细内容 |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
合计 |
|
|
4.00 |
4947.80 |
4947.80 |
|||||||||||||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 |
个 |
个 |
1 |
1402.00 |
1402.00 |
|||||||||||||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自治区) |
个 |
个 |
1 |
1402.00 |
1402.00 |
|||||||||||||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市级) |
个 |
个 |
1 |
1251.80 |
1251.80 |
|||||||||||||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旗市) |
个 |
个 |
1 |
892.00 |
892.00 |
|||||||||||||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
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
|||||||||||||||||
备注 |
|
|||||||||||||||||
项目资金来源(全口径) |
合计 |
28,041,251.8 |
中央拨款 |
14,020,000 |
自治区拨款 |
14,020,000 |
市本级拨款 |
1251.80 |
其他(非本级) |
0 |
||||||||
三、绩效目标情况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得分 |
得分(理由)依据 |
预期目标 |
实际结果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13 |
13.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
质量验收合格 |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 |
评价项目是否进行验收,验收情况。验收合格得满分,不合格0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验收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数量指标 |
13 |
13.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 |
解决1.5880万人安全饮水问题 |
解决1.5379万人安全饮水问题 |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100%得满分,90%以上得指标分值的60%,80%以上得20%,低于80%得0分 |
项目实施的计划产出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时效指标 |
12 |
12.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 |
按计划完成 |
按计划完成 |
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全部执行政府采购的得满分,应执行未执行的不得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成本指标 |
12 |
12.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 |
实际成本低于预算 |
实际成本低于预算 |
项目测算投资和预算对比情况。按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
项目完成后的实际成本与预算对比情况 |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 |
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非常满意 |
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非常满意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10 |
10.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 |
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对经济发展产生间接影响 |
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对经济发展产生间接影响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社会效益 |
10 |
10.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 |
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对经济发展产生间接影响 |
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对经济发展产生间接影响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生态效益 |
10 |
10.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 |
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对经济发展产生间接影响 |
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对经济发展产生间接影响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可持续影响 |
10 |
10.00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 |
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对经济发展产生间接影响 |
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对经济发展产生间接影响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
||||||||||
四、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意见 |
||||||||||||||||||
评价组成员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签名 |
||||||||||||||
康峰 |
副局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王立宏 |
科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赵颖 |
科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综合评价得分 |
100.00 |
|||||||||||||||||
综合绩效等级 |
优 |
|||||||||||||||||
综合评价意见 |
该工程达到了建设的目标,能够发挥工程应有效益 |
|||||||||||||||||
综合评价问题 |
无 |
|||||||||||||||||
审核意见 |
||||||||||||||||||
申报单位签章 |
提交评审 |
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
提交 |
|||||||||||||||
申报单位:农牧业业务科 |
审核人:张维 |
|||||||||||||||||
单位签章: 2020 年 3月 25日 |
科室签章: 2020 年 3月 25日 |
|||||||||||||||||
主管部门负责人 |
|
财政绩效中心审核意见 |
同意 |
|||||||||||||||
审核人: |
审核人:刘哲 |
|||||||||||||||||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科室签章: 2020 年 3月 25日 |
七、防汛物资储备
2019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信息表 |
||||||||||||||||||
|
|
|
|
|
|
|
|
|
|
|
|
|
|
|
|
|||
编制单位:呼伦贝尔市水利局机关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防汛物资储备 |
|||||||||||||||||
项目负责人 |
石乙澍 |
联系电话 |
8212220 |
|||||||||||||||
单位财务 |
吕凤兰 |
财务联系电话 |
8212220 |
|||||||||||||||
项目类别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项目类型 |
延续项目 |
项目口径 |
经常性 |
|||||||||||||||
项目依据 |
市委有关领导批示的项目 |
|||||||||||||||||
项目属性 |
专项资金 |
|||||||||||||||||
项目计划实施时间 |
至 |
|||||||||||||||||
项目实际实施时间 |
2019-01-01至 2019-12-31 |
|||||||||||||||||
项目自评价时间 |
2019-01-01至 2020-03-26 |
|||||||||||||||||
项目申请原因(包括设立依据、可行性及必要性) |
近年来随着极端气候频发,365体育投注地域面积阔、水资源丰富、防汛抗旱工作事务增多,根据2019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需要,特申请业务费50万元。 |
|||||||||||||||||
项目内容 |
储备编织袋、铅丝、救生衣等防汛物资。 |
|||||||||||||||||
项目概况 |
储备编织袋、铅丝、救生衣等防汛物资。 |
|||||||||||||||||
项目绩效目标 |
总目标完成情况 |
完成了2019年山洪灾害预险防范和应急演练 |
||||||||||||||||
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
完成了2019年山洪灾害预险防范和应急演练 |
|||||||||||||||||
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
前期准备 |
对365体育投注极端天气的分析,提前做好了防汛抗旱应急准备 |
||||||||||||||||
组织实施 |
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自评 |
|||||||||||||||||
分析评价 |
达到了项目的预期目标,能够发挥工程应有效益 |
|||||||||||||||||
二、项目资金情况 |
||||||||||||||||||
申请资金(万元) |
|
|||||||||||||||||
项目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 |
上年结转(万元) |
当年安排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 |
实际支出 |
结转结余金额(万元) |
||||||||||||
批复金额(万元) |
实际金额(万元) |
批复金额(万元) |
实际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到位率(%) |
金额(万元) |
支出实现率(%) |
|||||||||||
合计 |
0.00 |
0.00 |
18.00 |
18.00 |
18.00 |
100.00% |
18.00 |
100.00% |
0.00 |
|||||||||
公共财政预算管理资金 |
0.00 |
0.00 |
18.00 |
18.00 |
18.00 |
100.00% |
18.00 |
100.00% |
0.00 |
|||||||||
政府性资金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社会保险基本预算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旗市区拨款(本级)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中央拨款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自治区拨款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
预算资金(本级追加)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0.00 |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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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出情况(万元) |
支出明细内容 |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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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1.00 |
18.00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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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物资 |
个 |
个 |
1 |
18.00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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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
严格按照《防汛抗旱物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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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2019年机构改革,有8万元资金转让给市应急局,用于防汛抗旱应急演练5.3万元,用于防汛业务2.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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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来源(全口径) |
合计 |
18 |
中央拨款 |
0 |
自治区拨款 |
0 |
市本级拨款 |
18.00 |
其他(非本级)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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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绩效目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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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得分 |
得分(理由)依据 |
预期目标 |
实际结果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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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13 |
13.00 |
根据《防汛抗旱资金管理办法》 |
质量验收合格 |
质量验收合格 |
评价项目是否进行验收,验收情况。验收合格得满分,不合格0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验收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数量指标 |
13 |
13.00 |
根据《防汛抗旱资金管理办法》 |
达到防汛抗旱保护人口耕地 |
达到防汛抗旱保护人口耕地 |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100%得满分,90%以上得指标分值的60%,80%以上得20%,低于80%得0分 |
项目实施的计划产出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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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12 |
12.00 |
根据《防汛抗旱资金管理办法》理 |
按时百分之百完成 |
按时百分之百完成 |
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全部执行政府采购的得满分,应执行未执行的不得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成本指标 |
12 |
12.00 |
实际成的预算成本对比 |
实际成本低于预算 |
实际成本低于预算 |
项目测算投资和预算对比情况。按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
项目完成后的实际成本与预算对比情况 |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00 |
服务对象对实施效益的满意情况 |
服务对象对实施效益的满意情况 |
服务对象对实施效益的满意情况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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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10 |
10.00 |
防汛抗旱减少农牧业受灾 |
防汛抗旱减少农牧业受灾 |
防汛抗旱减少农牧业受灾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社会效益 |
10 |
10.00 |
防汛抗旱减少农牧业受灾 |
防汛抗旱减少农牧业受灾 |
防汛抗旱减少农牧业受灾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生态效益 |
10 |
10.00 |
防汛抗旱减少农牧业受灾 |
减少灾害就能减少对生态的破坏 |
减少灾害就能减少对生态的破坏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
可持续影响 |
10 |
10.00 |
防汛抗旱减少农牧业受灾 |
防汛抗旱减少农牧业受灾 |
防汛抗旱减少农牧业受灾 |
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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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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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成员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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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喜军 |
副局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赵颖 |
科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
马庆喜 |
科长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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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得分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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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绩效等级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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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意见 |
该工程达到了建设的目标,能够发挥工程应有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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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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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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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签章 |
提交评审 |
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
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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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呼伦贝尔市水利局机关 |
审核人:张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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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签章: 2020 年 3月 26日 |
科室签章: 2020 年 3月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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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负责人 |
|
财政绩效中心审核意见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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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审核人:刘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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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科室签章: 2020 年 3月 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