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伦贝尔市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呼政字[2014]110号)要求,呼伦贝尔市环保局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和统计。现将市环保局部门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市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拟订365体育投注关于环境保护的具体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365体育投注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重大经济政策、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365体育投注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365体育投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旗市区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工作,协调解决跨旗市区环境污染纠纷;监督落实呼伦贝尔市重点流域和区域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保行政稽查工作。
(三)承担落实呼伦贝尔市减排目标的责任。制定365体育投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组织实施;督查、督办、核查各旗市区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365体育投注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365体育投注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365体育投注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承担365体育投注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365体育投注委托,负责365体育投注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审查365体育投注各类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365体育投注区域开发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365体育投注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365体育投注各类环境要素污染防治的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监督管理365体育投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365体育投注生态保护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破坏恢复和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工作和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365体育投注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牵头负责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365体育投注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365体育投注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辐射污染防治工作。
(九)负责365体育投注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质量分析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定365体育投注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的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365体育投注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
(十)负责365体育投注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365体育投注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负责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365体育投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365体育投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推动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承办365体育投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和单位构成
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局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科技监测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监督管理科、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态保护科、行政审批科和监察室。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包括新增的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1名(9正2副)。工勤事业编3名。呼伦贝尔市环保局下辖全额事业单位5个,包括:市环境监察支队,编制数23名(含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心3名);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数53名(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10名);生态环境监测站,编制数8名;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编制数14名;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编制数4名,共有各类事业编制124名。其中,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财务不独立,在局机关统一核算;生态环境监测站财务在环境监测中心站统一核算。
三、201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市环保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预算收入合计2484.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9.5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安排的拨款1300.00万元,上年专项收入结转235.00万元。
2015年市环保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预算支出为2,484.5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82.0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实务61.40万元,节能环保2276.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29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市财政局安排我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共计34万元。主要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4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表: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1.201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2.2015年度收入预算表
3.2015年度支出预算表(支出项目)
4.2015年度支出预算表(资金来源)
5.2015年度 “三公”财政拨款预算表
呼伦贝尔市环保局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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