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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呼伦贝尔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365体育投注办 发布时间:2018-02-12 00:00 浏览: 【字体大小:

根据《365体育投注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本级预决算公开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16]54号)、《呼伦贝尔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呼政办字[2016]126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呼财预〔2016〕1255号)文件要求,现将经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呼伦贝尔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能

(一)一、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财政、自治区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拟订365体育投注财政、税收的中长期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呼伦贝尔市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合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的财政分配办法;起草365体育投注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办法、措施;推进365体育投注财政管体制改革。

(二)承当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365体育投注及本级预算并组织执行,编制和汇总365体育投注及本级财政决算;受365体育投注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365体育投注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市与自治区财政年终结算事宜。

(三)研究拟定呼伦贝尔市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有关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的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365体育投注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负责管理本级财政银行账户和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呼伦贝尔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市本级资产配置标准和费用消耗定额;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呼伦贝尔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自治区、呼伦贝尔365体育投注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365体育投注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呼伦贝尔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365体育投注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呼伦贝尔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365体育投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

(十)负责管理365体育投注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呼伦贝尔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府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二)负责起草365体育投注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承办呼伦贝尔市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三)承办365体育投注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和单位构成

2018年呼伦贝尔市财政预算编制单位10个, 分别是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呼伦贝尔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呼伦贝尔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呼伦贝尔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呼伦贝尔财政投资管理中心、呼伦贝尔市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呼伦贝尔市财政数据中心、呼伦贝尔市财政监督所、呼伦贝尔市预算编审中心、呼伦贝尔市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和上年相同。

编制数179名,在职职工137人,其中行政51人、参公22人、事业64人;离退休职工46人,遗属2人。

三、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8年呼伦贝尔市财政局预算收入为3,022.8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3,022.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

(二)2018年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年度预算支出3,022.8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022.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事业收入预算支出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按支出类别分类情况:

⑴基本支出2,522.8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22.22万元、基本公用支出236.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0.51万元、专项性公用支出368.2万元、专项业务支出15万元。

⑵项目支出500万元:其中专项性公用支出0万元、专项业务费0万元、专项资金500万元。

⑶经营支出0万元。

2、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8.78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8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8.3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8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3、2018年部门预算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522.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0.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0.51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50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企业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4、2018年部门预算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18.5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26.21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二)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897.58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0.51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5、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522.8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2,522.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522.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0.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0.5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3,022.85万元、支出3,022.85万元,比上年增加87.49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比2017年减少在职人员变为退休人员,减少289.7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比2017年是呼伦贝尔市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合并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增加3.2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2017年减少原因支出科目经济分类调整,减少126.08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8万元,较上年相同,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17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51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其中:

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610.38万元,其中货物类595.38万元、服务类15万元、工程类0万元。较上年增加491.93万元,增长)415%。

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七、国资产增减变化情况

1、2018年资产情况:

一般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4辆、调研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较上年无增减。

2、2018年房屋建筑物情况:

房屋建筑面积23,1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3,10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较上年无增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各单位从各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各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专项性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经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八)债务利息支出:反映政府和单位的债务利息支出。

(九)基本建设支出: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不包括政府性基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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