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民政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365体育投注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承担对365体育投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贯彻执行国家优抚政策,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承担呼伦贝尔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
4、拟订365体育投注退役士兵(含士官)、军队复员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政策及计划;指导365体育投注接收安置工作和365体育投注退役士兵的培训与就业工作。
5、拟订365体育投注救灾工作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和统计上报灾情;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下达的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365体育投注性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呼伦贝尔市减灾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6、负责365体育投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城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
7、拟订365体育投注行政区划规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办法;承担365体育投注行政区划调整审核、审批和申报工作;负责各旗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界线纠纷的协调处理;负责365体育投注地名管理。
8、研究365体育投注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嘎查、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嘎查(村)政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10、贯彻国家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孤儿、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承担365体育投注福利彩票宣传策划、市场管理、彩票兑奖、技术支持等工作。
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单位10个。分别是:市民政局(含市老龄办)、市社会福利院、市光荣院、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市儿童福利院、市救助工作管理站、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市爱心家园管理服务中心、市爱心医院、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其中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为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2016年纳入财政预算管理,2015年决算数据中未包含福彩发行中心数据。
第二部分 民政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68.75万元,较年初预算4,480.18万元增加6,788.57万元,增长151.5%.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中央预算市精神疗护院基本建设投资1694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拨款2,558.66万元、自治区下达干休所军休人员经费1536.9万元、自治区下达儿童院专项经费278.7万元、救助站专项经费69.7万元、福利院专项经费300.2万元、新增福彩发行中心财政拨款收入866.22万元、人员调入以及职工调资等因素。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1390.64万元,支出总计10519.2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186.7万元,下降9.4%;支出减少1309.14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一是市精神疗护院投资较2015年减少2056万元;二是停发职工带薪休假及离退休生活补贴;三是部门人员调出及调入;四是单位压缩支出,运行经费支出减少;五是新增福彩中心2016年度收入和支出分别为868.39万元和745.56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1,390.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68.75万元,占98.9%;其他收入121.9万元,占1.1%。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0,51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2.75万元,占62%;项目支出3,996.48万元,占38%;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268.75万元,支出总计10519.2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174.85万元,下降8%;支出减少1309.14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一是市精神疗护院投资较2015年减少2056万元;二是停发职工带薪休假及离退休生活补贴;三是部门人员调入调出;四是单位压缩支出,运行经费支出减少;四是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15年未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48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6.24万元,占75.8%;项目支出1,811.1万元,占24.2%。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76.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45.4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28.3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17.17万元(离退休费、院民及救助人员生活补助、医疗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上年减少115.68万元,主要原因是:停发职工带薪休假及离退休生活补贴、人员调入调出等;公用经费830.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维修维护费等),较上年增加45.21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院和光荣院当年维修房屋、事业单位设备购置增加等。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41万元,支出决算为113.09万元,完成预算的8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2.11万元,完成预算的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8万元,完成预算的87.8%。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各单位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特别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的支出,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支出相比减少;二是行政及参公单位完成公车改革,造成实际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3.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11万元,占90.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8万元,占9.7%。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2.11万元,用于车辆的保险、燃料、修理、过桥过路费等支出,车均运维费3.6万元,较上年减少22.31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大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0.9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0.98万元,接待177批次,共接待1084人次。主要用于一是自治区检查、督导工作用餐;二是相关地区、盟市工作学习交流用餐;三是福彩发行中心相关企业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工作人员用餐。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87万元,比2015年减少85.03万元,降低27.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缩机关运行经费,特别是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造成支出较上年下降27.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1.34万元,比2015年增加596.95万元,增长571.8%,主要原因是:市民政局采购救灾储备物资35.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8万元、市本级养老护理示范中心装修及设计费220.97万元、市捐助站采购救灾物资及设备47.54万元、干休所门球馆设备购置、儿童院购置孤残儿童康复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7辆,比2015年增加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比2015年增加1辆。主要原因是:根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下达的车辆编制,市民政局一般公务用车减少一辆,调整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福彩发行中心增加一辆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比2015年增加2辆,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市救助站流浪乞讨工作专用车转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福彩发行中心新增一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儿童院校车、救灾工作专用车、福利院大客车,比2015年增加1辆,主要原因是:市光荣院将已经出售及报废的3辆车核销减少、救助站将其他用车调增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减少1辆、福彩发行中心新增5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主要为民生项目和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上报预算时填报绩效评价表,年末根据自治区及365体育投注有关考核指标开展绩效评价。资金主要以指标的形式下达旗市区,民政局没有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韶茵 联系电话:0470-8217372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