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拟订365体育投注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民政项目储备上报及民政事业统计管理工作。指导旗(市、区)开展有关工作。
(二)负责社会组织的登记、执法、监管工作。拟订365体育投注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调研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市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负责社会救助工作。拟订365体育投注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拟订365体育投注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区划、地名管理。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承担365体育投注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社会事务管理。拟订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殡葬改革。拟订365体育投注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七)负责养老服务管理。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365体育投注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负责儿童福利管理。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牧区、林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九)负责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管理。拟订365体育投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完成市委365体育投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单位7个。分别是:市民政局(含社会救助中心)、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救助工作管理站、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市爱心家园管理服务中心、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为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其余均为经费全额拨款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18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438.42万元,较上年增长了0.8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职工调资、民政对象补助标准提高等因素。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943.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580.1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4.7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298.28万元;支出总计14,943.2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234.8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68.69万元,下降3.70%;支出总计减少568.69万元,下降3.70%。主要原因:一是福彩中心当年收入1,297.85万元,较上年下降25.5%;二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上年下降32.7%;三是部门人员调入及调出造成收入和支出下降。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580.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38.42万元,占98.8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41.77万元,占1.2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70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3.73万元,占78.80%;项目支出2,054.67万元,占21.2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994.1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555.75万元;支出总计13,994.1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480.6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476.97万元,下降3.30%;支出减少476.97万元,下降3.30%。主要原因:一是福彩中心当年收入1297.85万元,较上年下降25.5%;二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上年下降32.7%;三是部门人员调入及调出造成收入和支出下降。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60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7.02万元,占64.60%;项目支出333.62万元,占5.1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67.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22.3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07.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22.85万元、津贴补贴472.34万元、奖金21.84万元、绩效工资162.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0.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7.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14.80万元(其中离休费207.84万元、退休费2,091.90万元、抚恤金53.14万元、生活补助660.98万元、救济费170.5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6万元),较上年减少5.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公用经费支出944.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3.66万元、印刷费7.89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8.22万元、电费27.46万元、邮电费13.42万元、取暖费161.24万元、物业管理费20.80万元、差旅费61.63万元、维修(护)费169.27万元、租赁费5.20万元、会议费10.81万元、培训费20.75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劳务费81.84万元、委托业务费33.57万元、工会经费12.09万元、福利费0.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5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4.1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4.80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102.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职工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23.74万元;二是双拥慰问部队及海军呼伦舰支出较上年增加50万元;三是社会组织登记评估费支出32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慰问部队和海军呼伦舰支出)增加。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40.30万元,支出决算为81.49万元,完成预算的58.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7.23万元,完成预算的60.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预算的35.5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严格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各单位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1.4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23万元,占94.80%;公务接待费支出4.26万元,占5.2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7.23万元,用于31辆车的运行维护,车均运维费2.49万元,较上年减少19.38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加强管理,压缩公务车辆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4.2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4.26万元,接待91批次,共接待495人次。主要用于:一是自治区调研、检查、督导工作用餐;二是相关地区盟市工作交流学习用餐。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97万元,比2017年增加133.31万元,增长44.20%。主要原因是:一是双拥慰问部队及海军呼伦舰支出较上年增加50万元;三是社会组织登记评估费支出3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5.3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625.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100%。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20万元,比2017年减少570.27万元,降低69.2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采购救灾储备物资、办公设备购置量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87万元,比2017年增加111.8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市干休所维修工程33.6万元、市福彩中心河西中福在线销售大厅装潢工程78.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23万元,比2017年增加253.96万元,增长4,814.30%,主要原因是:市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失能半失能困难老人服务项目100万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88万元、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项目40万元)228万元、福彩中心线路复用站点通讯线路租用费29.3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及救助管理站机要通信使用;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主要用于:公务执法;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用于:市救助管理站接送流浪乞讨人员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主要用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军休人员用车;其他用车24辆,主要用于儿童院校车、福利院客车、福彩中心业务活动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主要是:市福利院、市光荣院水疗机各一台,比2017年增加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主要原因是:市儿童院水疗仪一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不断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呼伦贝尔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呼伦贝尔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呼民政发[2017]45号)文件,每年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全面客观衡量各旗市区年度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评价范围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确保民政对象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民政对象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民政对象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丽红 联系电话:0470-8217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