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365体育投注关于转批《呼伦贝尔市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部门2013年决算数据情况及“三公经费”公共财政决算统计数公开如下:
一、公安局主要职责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是365体育投注主管365体育投注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和管理365体育投注的人民警察队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署和指导365体育投注公安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呼伦贝尔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政策,并检查指导各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
(二)掌握影响365体育投注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部署、指挥重大警务活动。
(三)负责365体育投注公安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365体育投注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监督365体育投注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依法展开人口、户籍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365体育投注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各类影响重大的犯罪案件。
(五)负责365体育投注公安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和边防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公安边防部队。
(六)负责365体育投注公安工作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领导公安消防部队。
(七)负责365体育投注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365体育投注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监督并依法开展365体育投注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负责365体育投注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组织、指导、协调对365体育投注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打击工作。
(十一)负责掌握365体育投注毒品违法犯罪情况,预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十二)负责指导、监督365体育投注公安机关监管场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监督365体育投注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365体育投注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并依法办理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审批工作,承担呼伦贝尔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批办公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领导公安警卫部队。
(十五)指导并组织实施365体育投注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和技术安全防范工作;指导、规划并组织实施365体育投注公安信息化建设;负责365体育投注公安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拟订365体育投注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警务后勤保障工作。
(十七)负责365体育投注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查处、督办365体育投注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365体育投注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受理、查办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控告申诉案件,督促、检查、指导365体育投注公安信访工作。
(十八)指导民航、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九)承办365体育投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和单位构成
2013年呼伦贝尔市公安局部门决算编制单位11个,分别是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新城公安局、海雁公安局、伊敏公安局、达赉湖公安局、大兴安岭公安局。
三、人员编制构成
2013年呼伦贝尔市公安局部门决算编制单位11个,编制情况分别是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本级)编制数378人,实有人数364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编制数60人,实有人数60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编制数66人,实有人数66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编制数21人,实有人数21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编制数38人,实有人数38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编制数26人,实有人数26人;新城公安局编制为50人,实有人数为38人;海雁公安局编制为80人,实有人数71人;伊敏公安局编制数85人,实有人数70人;达赉湖公安局编制数81人,实有人数72人;大兴安岭公安局编制数98人,实有人数91人。
四、2013年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决算收支情况
本着综合决算、科学论证的原则,从保证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实际出发,结合365体育投注公安机关的工作实际,2013年度呼伦贝尔市公安局部门决算经费财政拨款220,764,600元;事业收入1,295,228.5元;其他收入6,019,372.77元。根据市公安局的实际情况及2013年度的工作安排情况,全年共计决算支出285,294,999.53元,具体决算为:一是一般公共服务147900元;二是公共安全支出253546506.11元;三是教育支出5950522.47元;四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0522.47元;五是医疗卫生支出7326956.47元;六是住房保障支出7391182.8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3年我局“三公”经费共计为16412906.37元。主要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254002.1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1951119.6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360057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59541.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包含一般执法执勤车辆的专用燃料费。
(三)公务接待费607206.6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公共安全支出:是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是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是反映政府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车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特此说明
附件:1、2013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2013年度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
况统计表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