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呼财预[2016]91号)要求,呼伦贝尔市科技局对相关材料进行了整理和统计,现将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及“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统计数公开如下:
一、呼伦贝尔市科技局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365体育投注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确定呼伦贝尔市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提出365体育投注科技体制改革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指导365体育投注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归口管理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科学事业费等有关经费的分配、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五)制定365体育投注工业、农牧业、社会发展等领域的科技攻关、成果推广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措施,负责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
(六)编制365体育投注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归口管理科技合作和交流工作;编制科技合作计划,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旗市和有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呼伦贝尔市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相关政策;促进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有利科技人才成长的相关政策。
(九)负责365体育投注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负责管理科技成果鉴定、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和宣传工作规划;促进发展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中介组织,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立。
(十)负责科技信息、统计工作;扶持引导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
(十一)指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和旗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地区和行业科技进步;提出并组织实施365体育投注科技教育培训计划。
(十二)负责管理365体育投注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新能源技术推广和生产力促进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365体育投注知识产权工作、专利工作。
(十四)承办365体育投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和单位构成
2016年呼伦贝尔市科技局部门预算单位4个,分别是呼伦贝尔市科学技术局、呼伦贝尔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呼伦贝尔市新能源推广站、呼伦贝尔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编制人数48人,在职人数44人,离退休人数33人。
三、公开方式及公开位置
呼伦贝尔市科技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将在规定时间内,在呼伦贝尔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www.hlbekjj.gov.cn政务公开“三公”经费专栏内公开。
四、 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呼伦贝尔市科技局部门预算收入1734.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486.9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47.23万元。
2016年全年共计预算支出173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08万元,项目支出953.09万元。其中:
按功能分类:科学技术支出1399.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4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44.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52万元。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37.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0.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9.0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76.86万元。
2016年收入、支出预算比2015年预算增加317.02万元,增加了22.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及离退休人员调整了工资标准,并相应增加了各种险费及住房保障支出;另外,2016年预算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也列入预算。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呼伦贝尔市科技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31.4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93万元,增加了39.65%。
(一)因公出国(境)费2.0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0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计划与俄蒙两国高校及科技企业进行科技交流与对接。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6.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66万元,减少了9.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365体育投注在365体育投注范围内开展了“十个全覆盖”工程,各部门深入各旗市区开展帮扶工作,本年度暂未将此项工作的支出列入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13.1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8.59万元,增加了188.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及自治区将对365体育投注2015年及以前年度实施的科技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对365体育投注承担的科技重大专项进行跟踪指导,同时365体育投注将与俄蒙两国及广东、上海等地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及利息。
(三)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呼伦贝尔市科技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呼伦贝尔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