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65体育投注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本级预决算公开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16]54号)、《呼伦贝尔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呼政办字[2016]126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呼财预〔2016〕1255号)文件要求,现将经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呼伦贝尔市发改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呼伦贝尔市发改委部门主要工作职能
(一)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365体育投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365体育投注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的建议和措施办法,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365体育投注委托向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承担监测365体育投注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预测预警、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365体育投注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3、负责汇总分析365体育投注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365体育投注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价格收费政策,提出365体育投注价格调控目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价格管理目录》,组织制定和调整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控管理市场调节的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依法查处365体育投注价格违法行为和乱收费案件、不正当价格行为等;开展价格鉴证、价格认证、价格纠纷调处等工作。
研究提出呼伦贝尔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及资金来源、资金投向及投资办法;组织编制全社会资金平衡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参与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365体育投注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6、承担规划365体育投注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审核并上报由自治区审批(核准、备案)的重大建设项目,合理安排使用中央、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365体育投注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7、推进365体育投注经济结构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365体育投注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365体育投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365体育投注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365体育投注高科技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8、承担组织编制365体育投注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365体育投注区域协调发展及365体育投注西部大开发、振兴东部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365体育投注对外开放、经济协作工作;综合协调365体育投注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9、承担365体育投注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定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365体育投注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10、负责365体育投注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365体育投注社会发展的政策办法,研究提出促进365体育投注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11、负责365体育投注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365体育投注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365体育投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365体育投注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2、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365体育投注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3、起草365体育投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指导和协调365体育投注招投标工作;组织拟定贯彻落实自治区国民经济动员政策、规划计划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365体育投注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承担重大项目建设项目稽查责任,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1.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仲裁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2.接受当事人委托,对诉讼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证。
3.接受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主要包括国有资产、房产、地产、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抵押物、拍卖物、过期无主物、留置物、保险理赔索赔物等物品以及需要认证的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认证等。
4.接受单位或当事委托,对各类中介价格评估机构的结论进行认证。
5.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咨询,价格纠纷调解。
6.接受委托对企业的调定价进行可行性咨询认证和成本监审。
7.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做好有关价格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内价格认证的业务工作。
(三)1、为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2、承担365体育投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的研究;
3、承担365体育投注经济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开发、利用工作;
4、承担365体育投注发改委电子政务技术服务性工作。
二、部门和单位构成
2018年呼伦贝尔市发改委部门预算编制单位4个, 分别是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发展研究中心,呼伦贝尔市经济社会研究院
编制数128名,在职职工114人,其中行政70人、参公15人、事业29人;离退休职工24人,遗属2人。
三、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8年呼伦贝尔市发改委单位部门预算收入为1951.0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1951.06万元。
(二)2018年呼伦贝尔市发改委单位部门年度预算支出1951.0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951.0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按支出类别分类情况:
⑴基本支出1776.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56.87万元、基本公用支出141.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8.53万元,专项性公用支出189.60万元、专项业务费0.00万元
⑵项目支出175万元:其中专项资金175万元。
⑶没有经营支出。
2、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4.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4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2.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71万元。
3、2018年部门预算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256.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5.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53万元。
4、2018年部门预算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79.0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47.77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35.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53万元。
5、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776.0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1,776.06万元。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256.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0.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53万元。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1951.06万元,比上年减少614.01万元,减少23.94%,主要原因: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未列入2018年度预算和业务科室项目款收入减少。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21.13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减少4.3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30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相关制度,坚持因事定人,根据岗位职责和单位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出访任务,对因公出访计划数进行了大幅压缩,坚决禁止出国(境)执行与分管工作无关的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17.13万元,与上年没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74万元,与上年没变化
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与上年相同
五、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没有政府采购。
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没有政府购买服务。
七、国有资产增减变化情况
1、2018年资产情况:
一般公务用车10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6辆、调研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本年度无车辆增减预算。
2、2018年房屋建筑物情况:
本年度无房屋购置建造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没有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各单位从各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各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专项性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经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八)债务利息支出:反映政府和单位的债务利息支出。
(九)基本建设支出: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不包括政府性基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