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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监管“强护航” 营商“优环境”

信息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 发布时间:2025-09-11 10:14 浏览: 【字体大小:

鄂温克族自治旗在优化营商环境的系统工程中,以监管效能为支点,以服务质量为杠杆,以科学有效的监管手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监管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安全阀”。旗市监局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严格依据年度抽查计划开展工作,14次抽查覆盖110户企业,有效杜绝了“运动式执法”的随意性,实现监管流程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规范有序的“阳光执法”;同时,健全信用监管体系,构建完善市场信用评价机制,204户企业与13户农业合作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施惩戒,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完成整改的82家企业移出异常名录,让“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成为市场共识,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奠定坚实制度基础。   

监管是优化政务服务的“催化剂”。旗财政局创新推行的审慎包容税收监管模式,通过系统数据开展案头分析,减少对纳税人的打扰,仅对确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严格追责,在有效防范税收风险的同时,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则聚焦市政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督促供水、供气、供暖企业公开资费标准与监督电话,建立健全投诉受理、跟踪督办、回访反馈机制,确保企业与群众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回应。

监管是稳固问责体系的“压舱石”。旗司法局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回访,通过对执法过程、执法结果进行全面复盘,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倒逼执法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压实监管责任,有效防范执法偏差。通过建立健全违法违规执法追责机制,确保监管权力规范运行,为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稳定有序的经营环境。

营商环境优化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监管模式创新需持续深化。鄂温克族自治旗将以“阳光监管”驱散权力寻租的阴影,以“信用监管”构建诚信体系,以“服务监管”架起政企桥梁,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与创造力,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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