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持续推进“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根河市积极探索“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通过加强案源管理、法制提前介入、现场监督指导、参与案情研判和强化案后回访等全流程执法监督,助推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严格规范程序,强化“事前告知”。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注重指引企业发展方式的多样化,广泛运用行政辅导、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约谈等非强制措施,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探索实施全过程说理式执法,提高执法说服力和公信力,对处罚主体、执法主体、适用法条、定性标准、证据事实、办案程序、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等方面严格把关。今年法制审核不予处罚案件6件,体现市场监管柔性执法和助力营商环境的深度结合。
二是完善联动机制,推动“事中监管”。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指导办案部门对《案件移送函》进行规范指引,提前介入线索分析,协助具体办案人员完善证据采集,商讨办案路径,为促进案件顺利办理夯实基础。推进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外部司法衔接协作的“双互动”,畅通部门间行政案件的移送,构建多领域、跨部门的日常沟通协调与协作机制。
三是强化跟踪问效,做好“事后回访”。强化执法案卷质量管理,参加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根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让执法办案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参与案卷评查,通过案卷评查“小切口”助推执法质量提升“大文章”。实行“三书同送”工作机制,主动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失信行为带来的各种不良影响、信用信息修复条件、申请渠道和办理流程,引导和帮助失信主体积极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实现行政处罚、普法宣传、信用修复链式,重塑企业信用,营造公平、公正、透明、法治的营商环境。